第五届董事会2014年度第十二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008 证券简称:首创股份 公告编号:临2014-048
北京首创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2014年度第十二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北京首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2014年度第十二次临时会议于2014年8月29日以专人送达的方式发出召开董事会会议的通知,2014年9月5日以通讯方式召开第五届董事会2014年度第十二次临时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11人,实际参加表决董事11人。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之规定。会议经通讯表决后,全体董事一致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在宁波银行北京分行办理新增银行授信业务的议案》
同意公司在宁波银行北京分行办理新增银行授信业务,新增授信额度为人民币2亿元,期限一年,利率在借款时与银行协商确定。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在兴业银行魏公村支行办理融资业务的议案》
同意公司在兴业银行魏公村支行办理融资业务,融资额度为人民币6亿元,期限一年,利率在借款时与银行协商确定。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投资江西省鹰潭市城南污水处理厂项目的议案》
1、同意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首创(香港)有限公司以“建设——运营——移交”(即BOT)的方式投资江西省鹰潭市城南污水处理厂项目,项目总投资9,500万元人民币。
2、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首创(香港)有限公司设立全资子公司鹰潭首创水务有限责任公司(名称以工商最终核定为准),负责本项目的投资、建设及运营,鹰潭首创水务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3,800万元人民币。
3、授权公司总经理签署相关法律文件。
详见公司临2014-049号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收购苏州嘉净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议案》
1、同意公司收购苏州嘉净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主体由全资子公司首创(香港)有限公司变为北京首创股份有限公司,预计总投资12,750万元,公司将持有苏州嘉净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51%股权。
2、同意本次交易及最终收购价格将以经审计评估后的结果为依据,若评估结果致使收购价款高于上述金额,将再行上报公司董事会审议。本项目尚需经相关权力机构审核批准。
3、同意授权公司总经理签署该项目下的相关法律文件。
表决结果:赞成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淮南首创水务有限责任公司提供委托贷款的议案》
同意公司通过平安银行北京朝阳门支行向淮南首创水务有限责任公司提供委托贷款,委托贷款金额为人民币5,000万元,期限一年,利率为银行同期贷款基准利率上浮20%。
详见公司临2014-050号公告。
表决结果:赞成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北京首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9月5日
●报备文件:经与会董事签字确认的董事会决议
证券代码:600008 证券简称:首创股份 公告编号:临2014-049
北京首创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投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投资标的名称:江西省鹰潭市城南污水处理厂项目。
●投资金额和比例:项目预估总投资为9,500万元人民币;公司拟由全资子公司首创(香港)有限公司设立全资子公司,负责本项目的投资、建设及运营。
●投资期限:特许经营期30年(含建设期)。
特别风险提示:
●投资标的本身存在的风险: 工程建设延期风险。
一、项目概述
北京首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4年8月25日收到江西省鹰潭市城乡建设局发出的《关于确定鹰潭市城南污水处理厂项目BOT投资建设运营管理单位的函》,中标江西省鹰潭市城南污水处理厂项目。公司第五届董事会2014年度第十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投资江西省鹰潭市城南污水处理厂项目的议案》,将由公司全资子公司首创(香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首创香港”)以“建设——运营——移交”(即BOT)的方式投资江西省鹰潭市城南污水处理厂项目,由首创香港在鹰潭市设立全资子公司“鹰潭首创水务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鹰潭首创”,名称以工商最终核定为准),负责本项目的投资、建设及运营,鹰潭首创注册资本为3,800万元,首创香港持有其100%股权。
对该项目的投资及相关协议的签署未构成本公司的关联交易,未构成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二、项目的基本情况
本次投资项目为江西省鹰潭市城南污水处理厂项目,预估总投资为9,500万元人民币;项目规模9万吨/日(其中:一期规模6万吨/日,二期规模3万吨/日),本次投资为项目一期6万吨/日;出水标准为GB18918-2002一级B标准;项目特许经营期为30年(含建设期);项目股本金内部收益率预计为8.45%。
三、协议主体的基本情况
江西省鹰潭市人民政府:市长:熊茂平;地址:江西省鹰潭市梅园新区府前路五号。
四、协议的主要内容
由江西省鹰潭市人民政府与公司签署《关于鹰潭市城南污水处理厂投资建设和运营管理合作协议》。
特许经营内容:在特许经营期内设计、建设、运营、维护和管理污水厂项目,从事污水处理服务业务并收取污水处理服务费的独占性权利;
特许经营期:30年(含建设期);
项目规模:项目规模9万吨/日(其中:一期规模6万吨/日,二期规模3万吨/日),本次投资为项目一期6万吨/日;
污水处理厂主要执行标准:出水排放标准执行GB18918-2002一级B标准;
污水处理价格:初始污水处理价格0.796元/吨,每两年按照调价公式进行一次核算,调价公式中包含电价、人工成本、CPI等调价因素;
保底水量:自项目一期(规模6万吨/日)正式商业运营日起,第一年保底水量为设计水量的70%;第二年为75%;第三年为80%;第四年至特许经营期届满为100%,超出按实际水量计算;
合同生效条件:自各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五、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投资本项目符合公司的战略发展要求。本项目处于公司重点区域江西省境内,获取本项目,将进一步扩大公司在江西水务市场的占有率和影响力,对后续拓展该区域水务项目起到积极的推动作用。
项目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
公司取得江西省鹰潭市城南污水处理厂项目后,不会产生关联交易及同业竞争的情况。
六、项目的风险分析
工程建设延期风险:项目拟于2015年3月30日完工并进入试运行,工期较紧,存在工程建设延期的风险;
应对措施:与当地政府进行充分沟通,解决项目中对公司的不利因素;组建经验丰富的项目公司管理团队,以便按照政府的时间要求来安排项目建设时间节点,保证工程按期完成。同时,在合作协议中明确双方成立项目建设工作组,共同办理并及时完成各类工程手续。
特此公告。
北京首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9月5日
报备文件:经与会董事签字确认的董事会决议
证券代码:600008 证券简称:首创股份 公告编号:临2014-050
北京首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下属公司提供委托贷款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委托贷款对象:淮南首创水务有限责任公司
●委托贷款金额:5,000万元人民币
●委托贷款期限:1年
●贷款利率:银行同期贷款基准利率上浮20%
一、委托贷款概述
北京首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4年9月5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第五届董事会2014年度第十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淮南首创水务有限责任公司提供委托贷款的议案》,公司拟通过平安银行北京朝阳门支行向淮南首创水务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淮南首创”)提供委托贷款5,000万元人民币,期限一年,利率为银行同期贷款基准利率上浮20%,委托贷款将用于淮南首创的日常经营,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本次委托贷款不属于关联交易。
二、委托贷款协议主体的基本情况
淮南首创为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公司持有其92%股权,淮南市供水有限公司持有其8%股权。淮南首创注册资本为18,000万元人民币;注册地址:淮南市田家庵区朝阳中路10号;法定代表人:任力;经营范围:城镇自来水生产、供应、销售(有效期至2017年07月04日)。一般经营项目:城市雨污水的收集、输送、处理及最终排放;给排水工程设施的咨询、设计、施工、设备供应、安装经营;水处理的科研、开发、利用以及其他与水处理相关的业务。截止2013年度经审计的资产总额为91,208.80万元、净资产为20,160.28万元;截至2014年7月31日未经审计的资产总额为89,724.77万元、净资产18,417.91万元。
三、委托贷款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淮南首创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公司对淮南首创具有完全控制力。本次委托贷款不会影响公司的正常经营。
四、截至本公告日,公司累计为下属公司提供委托贷款金额为65,400万元人民币,无逾期金额。
特此公告。
北京首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9月5日
●报备文件:经与会董事签字确认的董事会决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