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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京大北农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2014-09-10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385 证券简称:大北农 公告编号: 2014-048

    北京大北农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北京大北农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通知于2014年8月28日以传真和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会议于2014年9月9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应出席会议的董事7名,实际出席会议的董事7名。本次会议由董事长邵根伙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使用自有资金投资银行理财产品和货币市场基金的议案》

    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表决票7票,其中赞成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特此公告。

    北京大北农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9月9日

    证券代码:002385 证券简称:大北农 公告编号:2014-049

    北京大北农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北京大北农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通知于2014年8月28日以传真和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会议于2014年9月9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应到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王平先生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审议通过《关于使用自有资金投资银行理财产品和货币市场基金的议案》

    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监事会认为:公司在充分保障日常资金运营需求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自有资金投资银行理财产品和货币市场基金,将进一步提升公司现金管理能力,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益,且不涉及募集资金,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该事项决策和审议程序合法合规,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投资银行理财产品和货币市场基金,资金规模不超过10 亿元,在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表决结果:表决票3票,其中同意票 3 票,反对票0 票,弃权票0 票。

    特此公告。

    北京大北农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4年9月9日

    证券代码:002385 证券简称:大北农公告编号:2014-050

    北京大北农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自有资金投资银行理财产品和货币市场基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大北农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投资银行理财产品和货币市场基金的议案》,同意公司通过使用自有资金投资银行理财产品和货币市场基金,使用资金规模不超过10亿元。详细情况如下:

     一、投资概况

    1、投资目的

    2013 年5月28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利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决定使用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额度的自有闲置资金通过银行购买固定收益类或低风险型理财产品。目前上述理财业务运作正常,提高了集团资金效益,取得了较好的成效。

    由于公司在日常经营中必须保持一定规模的流动资金,该部分资金一般为活期存款或者通知存款形式,为在保障流动性的同时有效提高该部分资金的效益,公司计划进一步丰富现金管理手段,拓展投资渠道,在保障资金安全性和不影响日常经营的情况下,进一步扩大理财规模,在原有不超过5 亿元理财额度的基础上增加为不超过10亿元理财额度;增加投资品种,在原有投资银行理财产品的基础上增加投资货币市场基金。

    2、资金投向

    (1)短期(不超过一年)的固定收益类或低风险型银行理财产品;

    (2)货币市场基金。

    根据《货币市场基金管理暂行规定》(证监会、人民银行证监发〔2004〕78号),“货币市场基金应当投资于现金;一年以内(含一年)的银行定期存款、大额存单;剩余期限在三百九十七天以内(含三百九十七天)的债券;期限在一年以内(含一年)的债券回购;期限在一年以内(含一年)的中央银行票据;中国证监会、中国人民银行认可的其他具有良好流动性的货币市场工具”。

    货币市场基金作为储蓄替代型产品,具有本金安全、风险低、流动性强、收益稳定的特点,符合公司“安全性高、低风险、稳健型”的投资原则,可作为现金管理的重要工具。

    上述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和货币市场基金投向均不涉及《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30 号:风险投资》的规定,不涉及投资境内外股票、证券投资基金等有价证券及其衍生品,以及向银行等金融机构购买以股票、利率、汇率及其衍生品种为投资标的的理财产品。

    3、资金来源

    资金来源为公司及下属各单位(包括公司全资/控股的子公司)的自有闲置资金。

    4、投资额度

    在满足日常运营资金需求情况下,使用资金额度不超过10亿元(含原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合计不超过5 亿元的投资银行理财产品额度)。

    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即任一时点公司投资银行理财产品和货币市场基金的规模不超过10亿元,额度内上述两个投资品种的具体构成由集团财务管理中心根据实际情况进行选择。

    5、授权管理

    由于金融机构理财产品具有较强的时效性,为提高办理效率,授权集团财务管理中心负责具体实施工作,并授权集团财务管理中心根据业务需要,适时引入不同的提供货币基金产品的金融机构。

    集团财务管理中心负责对金融机构理财产品收益与风险的分析、评估工作,负责上述金融机构理财品种的选择,金额的确定、合同、协议的签署等相关事宜的审批和风险控制。同时,在理财期间更加密切与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的联系与沟通,跟踪理财产品的最新动态,如若判断或发现存在不利情形,及时采取保全措施,最大限度控制投资风险,确保公司资金安全。

    6、公司与提供银行理财产品的银行不存在关联关系。

    公司与近期为公司提供货币基金产品的金融机构——银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的关系为:截至目前,银华基金旗下管理的公募基金与其他投资组合持有大北农股票,持股比例不超过5%。同时,银华基金旗下管理的公募基金与其他投资组合也持有一定数量的大北农公司债券。

    银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本情况如下:

    公司名称:银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1号东方广场东方经贸城中二办公楼15层

    法定代表人:王珠林

    成立日期:2001年5月28日

    注册资本:20000万元

    经营范围:基金募集、基金销售、资产管理、中国证监会许可的其他业务(凭基金管理资格证书A012经营)。

    股东情况:

    股东名称持股比例(%)
    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49
    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9
    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1
    山西海鑫实业股份有限公司1

    二、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1、投资风险

    尽管银行理财产品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但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货币市场基金的资金投向均为高流动性或固定收益类产品,主要受货币政策、财政政策等宏观政策及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发生变化的影响,存有一定的系统性风险。此外也存在由于人为操作失误等可能引致相关风险。

    2、拟采取的风险控制措施

    (1)严格筛选投资对象。选择短期(不超过一年)的固定收益类或低风险型银行理财产品;选择信誉好、规模大、有能力保障资金安全,经营效益好、资金运作能力强的基金管理公司所发行的产品。

    (2)集团财务管理中心将及时分析和跟踪银行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和货币市场基金的净值变动情况,一旦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公司审计部负责对低风险投资理财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的审计与监督,每个季度末应对所有银行理财产品投资项目和货币市场基金投资项目进行全面检查,并根据谨慎性原则,合理的预计各项投资可能发生的收益和损失,并向审计委员会报告;

    (4)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切实执行公司章程和内部管理制度,严格控制风险。

    (5)明确内部审批程序。在额度范围内公司董事会授权集团财务管理中心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由集团财务管理中心负责组织具体实施。

      公司购买或持有的理财产品为低风险金融机构理财产品,公司对委托理财产品的风险与收益、以及未来的资金需求进行了充分的预估与测算,相应资金的使用不会影响公司的日常经营运作与主营业务的发展,并有利于提高公司闲置资金的使用效率,风险可控。

    三、审批程序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计划使用不超过10亿元自有资金投资银行理财产品和货币市场基金,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即可,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公告日前十二个月内公司购买理财产品情况说明

    公司于2013 年5月28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利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决定使用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额度的自有闲置资金通过银行购买固定收益类或低风险型理财产品。(详见公司2013-027号公告)。

    目前上述理财业务运作正常,公司将在定期报告中披露投资银行理财产品的具体收益情况。

    五、对公司的影响

    为有效提高资金使用率,公司不断拓宽投资渠道,丰富投资产品,在银行固定收益类或低风险型理财产品的基础上,有效运用货币市场基金这一理财工具,将进一步提升公司现金管理能力。

    本投资事项是在确保公司日常运营和资金安全性、收益性的前提下提出的,不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通过合理规划资金,开展银行保本型理财产品和货币市场基金投资,能够有效的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强公司效益;同时投资标的均为流动性较强、收益稳定的产品,安全性高,有利于保护中小股东的利益。

      六、独立董事及监事会意见

    独立董事发表如下意见:经审核,我们认为公司在保障正常资金运营需求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自有资金投资银行理财产品和货币市场基金,进一步丰富了公司投资理财的渠道和产品种类,在保障资金流动性的同时,提高了资金效益,不会对公司日常经营造成不利影响,符合公司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该事项决策程序合法合规,我们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不超过10亿元用于投资银行理财产品和货币市场基金。

    监事会审核意见: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在充分保障日常资金运营需求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自有资金投资银行理财产品和货币市场基金,将进一步提升公司现金管理能力,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益,且不涉及募集资金,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该事项决策和审议程序合法合规,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投资银行理财产品和货币市场基金,资金规模不超过10亿元,在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七、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北京大北农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9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