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一四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股票代码:600173 股票简称:卧龙地产 公告编号:临2014—030
卧龙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一四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股东大会没有否决提案的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没有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况。
一、会议的召集和出席情况
1、股东大会召开时间和地点
现场会议时间:2014年9月11日
网络投票时间:2014年9月11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现场会议地点:浙江省绍兴市上虞区人民西路1801号公司办公楼会议室
2、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情况如下:
出席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表人数(人) | 15 |
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 | 323,163,371 |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 | 44.95 |
其中:通过网络投票出席会议的股东人数(人) | 12 |
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 | 2,409,804 |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 | 0.34 |
3、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陈建成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4、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7人,董事范志龙、杜秋龙先生因公出差未能出席本次会议。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董事会秘书及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受让武汉卧龙墨水湖置业有限公司少数股东股权的议案》
股东类别 | 同意股数(股) | 同意比例(%) | 反对股数(股) | 反对比例(%) | 弃权股数(股) | 弃权比例(%) | 是否 通过 |
全体股东 | 321,365,067 | 99.44 | 1,798,304 | 0.56 | 0 | 0 | 是 |
其中:中小投资者 | 7,260,710 | 80.15 | 1,798,304 | 19.85 | 0 | 0 |
(二)审议通过《关于政府收储全资子公司部分国有土地使用权的议案》
股东类别 | 同意股数(股) | 同意比例(%) | 反对股数(股) | 反对比例(%) | 弃权股数(股) | 弃权比例(%) | 是否 通过 |
全体股东 | 322,975,067 | 99.94 | 188,304 | 0.06 | 0 | 0 | 是 |
其中:中小投资者 | 8,870,710 | 97.92 | 188,304 | 2.08 | 0 | 0 |
三、律师见证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由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律师黄丽芬、冯艾现场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二○一四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及召开程序、出席本次会议人员及召集人的资格、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等相关事宜均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四、公告附件
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关于卧龙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召开二○一四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卧龙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一四年九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