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078 证券简称:太阳纸业 公告编号:2014-060
山东太阳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重要提示
1、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
2、本次股东大会无增加、变更、否决提案的情况。
二、会议召开的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14年9月12日(星期五)下午14: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4年9月12日的交易时间,即上午9:30—11:30和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4年9月11日下午15:00至2014年9月12日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股权登记日:2014年9月9日
3、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山东省济宁市兖州区友谊路一号公司办公楼会议室
4、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5、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6、主持人:董事长李洪信先生
7、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三、会议的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会议表决的股东及股东委托代理人共9名,代表有表决权股份1,647,964,684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71.6506%。
(1)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授权委托的代理人共1名,代表有表决权股份1,647,155,684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71.6155%。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股东共8名,所持有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809,0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0352%。
公司全体董事、全体监事及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等出席了本次会议。
四、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逐项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赞成的股数1,647,894,684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58%;反对的股数70,0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42%;弃权的股数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同意739,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的91.3473%;反对70,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的8.6527%;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的0.0000%。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由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审议通过。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委托兴业银行向山东国际纸业太阳纸板有限公司提供委托贷款的议案》
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赞成的股数1,647,894,684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58%;反对的股数70,0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42%;弃权的股数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同意739,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的91.3473%;反对70,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的8.6527%;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的0.0000%。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为全资子公司太阳纸业(香港)有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担保的议案》
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赞成的股数1,647,894,684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58%;反对的股数70,0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42%;弃权的股数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同意739,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的91.3473%;反对70,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的8.6527%;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的0.0000%。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兖州天章纸业有限公司为兖州中天纸业有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担保的议案》
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赞成的股数1,647,894,684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58%;反对的股数70,0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42%;弃权的股数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同意739,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的91.3473%;反对70,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的8.6527%;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的0.0000%。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发行短期融资券的议案》
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赞成的股数1,647,894,684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58%;反对的股数70,0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42%;弃权的股数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同意739,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的91.3473%;反对70,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的8.6527%;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的0.0000%。
所有议案同意股数均超过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
公司201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所有议案已经公司2014年8月25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内容详见刊登在2014年8月27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及《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上的相关公告和文件。
五、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由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黄侦武律师、冯立娟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该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现场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本次临时股东大会投票表决方式和表决结果统计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六、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的本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3、本次临时股东大会全套会议资料。
特此公告。
山东太阳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四年九月十三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