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简称:湘邮科技 证券代码:600476 公告编号:临2014-028
湖南湘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1、 本次会议无否决和修改提案的情况
2、 本次股东大会没有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本次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地点
1、现场会议时间: 2014年9月12日(星期五)上午9:00
2、现场会议地点:公司三楼会议室
3、网络投票时间:
2014年9月12日(星期五)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二) 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阎洪生先生主持,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三) 会议出席情况:
| 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数 | 4 |
| 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 | 78,011,388 |
|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 | 48.43 |
| 1、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 2 |
| 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 | 59,992,388 |
|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 | 37.25 |
| 2、通过网络投票出席会议的股东人数 | 2 |
| 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 | 18,019,000 |
|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 | 11.19 |
(四)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公司在任董事11人,出席6人,赵永祥、熊勇武、李利华、邓慧国、罗明生先生因工作原因未能出席;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2人;董事会秘书汪志刚先生出席会议。公司总裁肖再祥先生、副总裁付振翔先生、财务总监刘朝晖女士列席会议。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见证律师参加了本次会议。
二、提案审议情况
| 议案序号 | 议案内容 | 同意票数 | 同意比例 | 反对票数 | 反对比例 | 弃权票数 | 弃权比例 | 是否通过 |
| 1 |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 | 78,011,388 | 100% | 0 | 0 | 0 | 0 | 是 |
| 2 | 《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部分条款的议案》 | 78,011,388 | 100% | 0 | 0 | 0 | 0 | 是 |
| 3 | 《关于通过挂牌出让方式处置公司部分资产的议案》 | 78,011,388 | 100% | 0 | 0 | 0 | 0 | 是 |
其中议案1,获得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修订后的《公司章程》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
修订后的《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
三、律师见证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经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张超文律师和董亚杰律师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及会议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上网公告附件
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湖南湘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湖南湘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四年九月十三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