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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京北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第五十三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2014-09-13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1588 证券简称:北辰实业 公告编号:临2014-009

      北京北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第五十三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北京北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五十三次会议于2014年9月4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向公司全体董事和监事发出会议通知及会议文件,会议于2014年9月12日上午九时在北京市朝阳区北辰东路8号12层第一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到会董事9人,实际到会董事9人。会议由本公司董事长贺江川先生主持,本公司部分监事和高管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充分讨论,出席会议的董事审议并以记名投票方式一致通过决议如下:

      1、批准《关于变更本公司执行董事的议案》。

      由于本公司执行董事何文玉先生退休,同意何文玉先生辞任本公司执行董事职务,并自本公司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生效;经审议,同意刘焕波先生为本公司第六届董事会执行董事候选人,董事候选人本届任期自本公司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至本公司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之日止,并可按本公司章程规定重选连任。

      授权本公司董事长组织办理上述变更董事(包括但不限于代表本公司与当选董事签署董事服务合约)相关事宜。

      董事候选人简历:

      刘焕波先生,57岁,毕业于中央党校,研究生学历。刘先生曾工作于新侨饭店、西藏日喀则饭店。刘先生一九八九年加入北辰集团,曾任汇园国际公寓、北京康乐宫有限公司、北京国际会议中心总经理,现兼任北京北辰信诚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和北京北辰信通网络技术服务有限公司董事长、北京北辰国际会展有限公司董事和总经理。刘先生于二零零二年获委任为北京北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本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无异议(独立董事专项意见详见附件)。

      本议案需提交本公司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2、批准《关于免去何文玉先生本公司副总经理职务的议案》。

      由于本公司副总经理何文玉先生退休,经审议,同意免去何文玉先生本公司副总经理职务。

      本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无异议(独立董事专项意见详见附件)。

      何文玉先生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3、批准《<关于北京北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发行公司债券的议案>之不提供担保的议案》。

      本公司于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了《关于北京北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发行公司债券的议案》之担保方式,批准“本次发行公司债券是否采用担保及具体担保方式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确定”。

      经董事会研究决定对本次发行公司债券将不提供担保。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4、批准《关于变更<关于北京北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发行公司债券的议案>之决议有效期的议案》。

      为了本次公司债券发行工作的顺利推进,批准变更本公司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关于北京北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发行公司债券的议案》之决议有效期,将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的“本次发行公司债券的股东大会决议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24个月内有效”,变更为“本次发行公司债券的股东大会决议自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除决议有效期调整以外,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本次公司债券发行的其他决议内容均不变。

      本议案需提交本公司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5、通过《关于召开北京北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批准召开本公司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对本次董事会会议第1、4项议案进行审议,并授权公司秘书具体筹备临时股东大会的相关事宜。关于临时股东大会的时间、地点、议程等具体事宜,本公司将另行刊发关于召开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北京北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4年9月12日

      附件:《独立董事关于变更执行董事及免去何文玉先生副总经理职务的独立意见》

      北京北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变更执行董事及免去何文玉先生副总经理职务的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北京北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作为北京北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对本公司董事会批准变更执行董事及何文玉先生辞任本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进行了认真了解和审查,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1、同意何文玉先生辞任本公司执行董事并免去其本公司副总经理职务。

      2、提名刘焕波先生为本公司第六届董事会执行董事候选人相关程序符合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3、董事候选人刘焕波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中关于董事任职资格和条件的有关规定。

      4、同意将变更执行董事的议案提交本公司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北京北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龙涛、甘培忠、黄翼忠

      2014年9月12日

      证券代码:601588 证券简称:北辰实业 公告编号:临2014-010

      北京北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第十一次监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北京北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14年9月4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向公司全体监事发出会议通知及会议文件,会议于2014年9月12日上午十时三十分在北京市朝阳区北辰东路8号汇欣大厦A座12层第一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到会监事5名,实际到会监事4名,其中股东代表监事薛建明先生委托股东代表监事李国锐先生代为出席并进行表决。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刘义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充分讨论,出席会议的监事审议并以记名投票方式一致通过决议如下:

      1、批准《关于赵崇捷先生为本公司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由于本公司股东代表监事刘义先生退休,同意刘义先生辞任本公司股东代表监事职务,并自本公司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生效;经审议,同意赵崇捷先生为本公司第六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其本届任期自本公司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至本公司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之日止,并可按本公司章程规定重选连任。

      授权本公司董事长组织办理上述变更监事(包括但不限于代表本公司与当选监事签署监事服务合约)相关事宜。

      监事候选人简历:

      赵崇捷先生,58岁,毕业于北京金融学院,研究生学历,高级经济师。赵先生历任北京市物价局农价处副处长、综合处处长、副局长、北京市国有企业监事会正局级监事会主席。赵先生长期从事经济管理、物价管理工作和企业监察工作,具有较强的经济理论、物价管理工作和企业监事会工作实践经验。

      本议案需提交本公司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表决结果: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2、批准《关于宋忆宁女士为本公司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由于本公司股东代表监事薛建明先生工作变动,同意薛建明先生辞任本公司股东代表监事职务,并自本公司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生效;经审议,同意宋忆宁女士为本公司第六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其本届任期自本公司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至本公司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之日止,并可按本公司章程规定重选连任;

      授权本公司董事长组织办理上述变更监事(包括但不限于代表本公司与当选监事签署监事服务合约)相关事宜。

      监事候选人简历:

      宋忆宁女士,50岁,毕业于武汉理工大学,本科学历。宋女士历任北京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统计处、工资处副主任科员、主任科员、北京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主任科员、北京市国有企业监事会正处级专职监事。宋女士长期从事行政管理和企业监察工作,具有较强的企业监督检查工作实践经验。

      本议案需提交本公司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表决结果: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北京北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14年9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