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明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部分股份质押解除公告
关于股东部分股份质押解除公告
2014-09-13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简称:广东明珠 证券代码:600382 编号:临2014-027
广东明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部分股份质押解除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公司第一大股东深圳市金信安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信安投资”)于2012年6月7日将其持有的本公司股票70,000,000股质押给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梅州分行。(内容详见公司于2012年6月9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广东明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东股权质押事宜的公告》,公告编号:2012-012)
2014 年9月12日公司接金信安投资通知,金信安投资将上述质押给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梅州分行的部分股票30,000,00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8.78)解除质押,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了股权质押解除手续。
上述股票质押解除后,金信安投资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中用于质押的股份数为40,0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1.70%。
特此公告。
广东明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四年九月十二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