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封面
  • 2:要闻
  • 3:焦点
  • 4:新闻·市场
  • 5:新闻·财富管理
  • 6:新闻·公司
  • 7:新闻·公司
  • 8:新闻·公司
  • A1:上证观察家
  • A2:评论
  • A3:研究·宏观
  • A4:研究·市场
  • A5:研究·财富
  • A6:数据·图表
  • A7:书评
  • A8:人物
  • B1:信息披露
  • B2:股市行情
  • B3:市场数据
  • B4:信息披露
  • B5:信息披露
  • B6:信息披露
  • B7:信息披露
  • B8:信息披露
  • B9:信息披露
  • B10:信息披露
  • B11:信息披露
  • B12:信息披露
  • B13:信息披露
  • B14:信息披露
  • B15:信息披露
  • B16:信息披露
  • B17:信息披露
  • B18:信息披露
  • B19:信息披露
  • B20:信息披露
  • B21:信息披露
  • B22:信息披露
  • B23:信息披露
  • B24:信息披露
  • B25:信息披露
  • B26:信息披露
  • B27:信息披露
  • B28:信息披露
  • B29:信息披露
  • B30:信息披露
  • B31:信息披露
  • B32:信息披露
  • B33:信息披露
  • B34:信息披露
  • B35:信息披露
  • B36:信息披露
  • B37:信息披露
  • B38:信息披露
  • B39:信息披露
  • B40:信息披露
  • B41:信息披露
  • B42:信息披露
  • B43:信息披露
  • B44:信息披露
  • B45:信息披露
  • B46:信息披露
  • B47:信息披露
  • B48:信息披露
  • B49:信息披露
  • B50:信息披露
  • B51:信息披露
  • B52:信息披露
  • B53:信息披露
  • B54:信息披露
  • B55:信息披露
  • B56:信息披露
  • B57:信息披露
  • B58:信息披露
  • B59:信息披露
  • B60:信息披露
  • B61:信息披露
  • B62:信息披露
  • B63:信息披露
  • B64:信息披露
  • B65:信息披露
  • B66:信息披露
  • B67:信息披露
  • B68:信息披露
  • B69:信息披露
  • B70:信息披露
  • B71:信息披露
  • B72:信息披露
  • B73:信息披露
  • B74:信息披露
  • B75:信息披露
  • B76:信息披露
  • 广东冠昊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 中珠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 方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告
  • 通化葡萄酒股份有限公司
    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 惠州中京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参股企业广东乐源数字技术有限公司工商变更的公告
  • 浙江龙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减持股份的公告
  • 深圳市宝鹰建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重大事项停牌的进展公告
  •  
    2014年9月16日   按日期查找
    B53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  下一版
     
     
     
       | B53版:信息披露
    广东冠昊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中珠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方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告
    通化葡萄酒股份有限公司
    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惠州中京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参股企业广东乐源数字技术有限公司工商变更的公告
    浙江龙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减持股份的公告
    深圳市宝鹰建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重大事项停牌的进展公告
    更多新闻请登陆中国证券网 > > >
     
     
    上海证券报网络版郑重声明
       经上海证券报社授权,中国证券网独家全权代理《上海证券报》信息登载业务。本页内容未经书面授权许可,不得转载、复制或在非中国证券网所属服务器建立镜像。欲咨询授权事宜请与中国证券网联系 (400-820-0277) 。
     
    稿件搜索:
      本版导航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收藏 | 打印 | 推荐  
    广东冠昊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2014-09-16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300238 证券简称:冠昊生物 公告编号:2014-046

      广东冠昊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人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广东冠昊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2014年9月2日在巨潮资讯网上刊登了《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和《关于召开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由于本次股东大会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互联网投票系统向社会公众股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加强社会公众股股票权益保护的若干规定》和《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管理制度》的要求,现再次公告股东大会通知。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二)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经本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决定召开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召集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三)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4年9月18日(星期四)下午14:00

    网络投票时间:2014年9月17、18日

    其中,通过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4年9月18日(星期四)上午9:30至11:30、下午13:00至15:00;

    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4年9月17日15:00至2014年9月18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四) 会议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本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五) 现场会议地点:广州市萝岗区玉岩路12号公司三楼会议室

    (六)股权登记日:2014年9月10日(星期三)

    (七)会议出席对象:

    1. 截至2014年9月10日下午15:00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上述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式样见附件)。

    2. 本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 本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及相关人员。

    (八)参加会议方式: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或网络表决方式中的一种。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审议《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二)审议《关于使用自有资金增资全资子公司》的议案。

    三、现场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式

    1. 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股票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办理登记手续。

    2. 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股票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他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股票账户卡、股东授权委托书办理登记手续。

    3. 代理投票授权委托书由委托人授权他人签署的,授权签署的授权书或者其他授权文件应当经过公证。经公证的授权书或者其他授权文件,和投票代理委托书均需一并提交。

    4. 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

    (二)现场登记日自2014年9月11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主持人宣布出席情况前结束。

    (三)登记地点及委托书送达地点: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四、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采用交易系统投票的投票程序

    1. 本次股东大会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4年9月18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投票程序比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新股申购业务操作。

    2. 投票代码:365238;投票简称:“冠昊投票”

    3. 股东投票的具体程序为:

    (1)买卖方向为买入投票

    (2)在“委托价格”项下填报股东大会议案序号,100.00元代表总议案,1.00元代表议案一,2.00元代表议案二,以此类推。本次股东大会需表决的议案事项及对应申报价格如下表所示:

    序号议案内容对应申报价格
    总议案全部下述议案100.00
    议案一《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1.00
    议案二《关于使用自有资金增资全资子公司的议案》2.00

    (3)在“委托数量”项下填报表决意见,1股代表同意,2股代表反对,3股代表弃权。

    表决意见种类对于申报股数
    同意1股
    反对2股
    弃权3股

    (4)对同一议案的投票只能申报一次,不能撤单,多次申报的,以第一次申报为准。

    (5)不符合上述规定的投票申报无效,深交所系统作自动撤单处理,视为未参与投票。

    (二)采用互联网投票的操做流程

    1. 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实施细则》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数字证书”或“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服务密码”。

    2. 股东获取身份认证的具体流程

    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实施细则》的规定,股东可以采用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的方式进行身份验证。

    (1)申请服务密码的流程

    登入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的密码服务专区注册;填写“姓名”、“证券账户”等相关信息并设置服务密码,如申请成功,系统会返回一个4位数的激活校验码。

    (2)激活服务密码

    股东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比照买入股票的方式,凭借“激活校验码”激活服务密码。该服务密码通过交易系统激活成功后的半日方可使用。服务密码激活后长期有效,在参加其他网络投票时不必重新激活。密码激活后如遗失可通过交易系统挂失,挂失后可重新申请,挂失方法与激活方法类似。申请数字证书的,可向深圳证券信息公司或其委托的代理发证机构申请。

    3. 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登入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进行投票。

    (1)登入http://wltpl.cninfo.com.cn,在“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列表”选择“广东冠昊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投票”。

    (2)进入后点击“投票登入”,选择“用户名密码登入”,输入您的“证券账户号”和“服务密码”;已申领数字证书的投资者可选择CA证书登入。

    (3)进入后点击“投票表决”,根据网页提示进行相应操作。

    (4)确认并发送投票结果。

    4. 投票注意事项

    (1)互联网投票时间不受交易时段限制,在2014年9月17日15:00至2014年9月18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内都可投票。

    (2)对同一议案不能多次进行表决申报,多次申报的,以第一次申报为准;(3)对不符合上述要求的申报将作为无效申报,不纳入表决统计;

    (4)同一表决权既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又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以第一次投票为准。

    (5)股东通过网络投票系统投票后,不能通过网络投票系统更改投票结果。

    5. 投票结果查询

    通过互联网投票的投资者可于投票当日下午18:00点后登陆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点击“投票查询”功能,可以查看个人网络投票结果。

    五、其他事项

    (一)联系方式

    1. 联系人:公司董事会秘书 周利军、证券事务代表 胡珺

    2. 联系电话:020-32052295 传真:020-32211255

    3. 联系地址:广州市萝岗区玉岩路12号

    (二)本次会议会期半天,与会股东食宿费交通费自理。

    (三)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请于召开会议开始前半小时内到达会议地点,以便验证入场。

    特此通知。

    广东冠昊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9月15日

    附件:

    授权委托书

    广东冠昊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兹授权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个人出席广东冠昊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对以下议案以投票方式代为行使表决权。我单位/个人对本次会议议案未明确表达表决意见的,受托人□有权/□无权按照自己的意见表决。

    序号议案名称表决意见
    赞成反对弃权回避
    1《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2《关于使用自有资金增资全资子公司的议案》    

    注:委托人应在授权委托书相应“□”中用“√”明确授权受托人投票。如欲对议案投同意票,请在该议案的“同意”栏相应地方打“√”;如欲对议案投反对票,请在该议案的“反对”栏相应地方打”√“;如欲对议案投弃权票,请在该议案的“弃权”栏相应地方打“√”。

    委托人签名(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件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号: 托人持有股数: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件号码: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委托期限:自签署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注: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必须加盖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