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封面
  • 2:要闻
  • 3:新闻·市场
  • 4:新闻·财富管理
  • 5:新闻·公司
  • 6:新闻·公司
  • 7:新闻·公司
  • 8:调查
  • A1:上证观察家
  • A2:评论
  • A3:研究·宏观
  • A4:研究·市场
  • A5:研究·财富
  • A6:数据·图表
  • A7:专栏
  • A8:人物
  • B1:信息披露
  • B2:股市行情
  • B3:市场数据
  • B4:信息披露
  • B5:信息披露
  • B6:信息披露
  • B7:信息披露
  • B8:信息披露
  • B9:信息披露
  • B10:信息披露
  • B11:信息披露
  • B12:信息披露
  • B13:信息披露
  • B14:信息披露
  • B15:信息披露
  • B16:信息披露
  • B17:信息披露
  • B18:信息披露
  • B19:信息披露
  • B20:信息披露
  • B21:信息披露
  • B22:信息披露
  • B23:信息披露
  • B24:信息披露
  • B25:信息披露
  • B26:信息披露
  • B27:信息披露
  • B28:信息披露
  • B29:信息披露
  • B30:信息披露
  • B31:信息披露
  • B32:信息披露
  • B33:信息披露
  • B34:信息披露
  • B35:信息披露
  • B36:信息披露
  • B37:信息披露
  • B38:信息披露
  • B39:信息披露
  • B40:信息披露
  • B41:信息披露
  • B42:信息披露
  • B43:信息披露
  • B44:信息披露
  • B45:信息披露
  • B46:信息披露
  • B47:信息披露
  • B48:信息披露
  • B49:信息披露
  • B50:信息披露
  • B51:信息披露
  • B52:信息披露
  • B53:信息披露
  • B54:信息披露
  • B55:信息披露
  • B56:信息披露
  • B57:信息披露
  • B58:信息披露
  • B59:信息披露
  • B60:信息披露
  • B61:信息披露
  • B62:信息披露
  • B63:信息披露
  • B64:信息披露
  • B65:信息披露
  • B66:信息披露
  • B67:信息披露
  • B68:信息披露
  • 中国冶金科工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董事会第七十三次
    会议决议公告
  • 保利房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股权激励计划行权结果暨股份上市公告
  • 内蒙古鄂尔多斯资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增加201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
    大会临时提案暨召开2014年第三次
    临时股东大会补充通知的公告
  • 中信海洋直升机股份有限公司
  • 招商局地产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  
    2014年9月17日   按日期查找
    B8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  下一版
     
     
     
       | B8版:信息披露
    中国冶金科工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董事会第七十三次
    会议决议公告
    保利房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股权激励计划行权结果暨股份上市公告
    内蒙古鄂尔多斯资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增加201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
    大会临时提案暨召开2014年第三次
    临时股东大会补充通知的公告
    中信海洋直升机股份有限公司
    招商局地产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更多新闻请登陆中国证券网 > > >
     
     
    上海证券报网络版郑重声明
       经上海证券报社授权,中国证券网独家全权代理《上海证券报》信息登载业务。本页内容未经书面授权许可,不得转载、复制或在非中国证券网所属服务器建立镜像。欲咨询授权事宜请与中国证券网联系 (400-820-0277) 。
     
    稿件搜索:
      本版导航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收藏 | 打印 | 推荐  
    中信海洋直升机股份有限公司
    2014-09-17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0099 证券简称:中信海直

      转债代码:127001 转债简称:海直转债

      编号:2014-046

      中信海洋直升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海直转债”

      流通面值少于3,000万元

      并将停止交易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经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中信海洋直升机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12]1641号)核准,中信海洋直升机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于2012年12月19日公开发行人民币(下同)650,000,000元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并于2013年1月7日起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根据有关规定和《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约定,公司“海直转债”于2013年6月19日进入转股期。有关事宜见2013年6月14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中信海洋直升机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海直转债”实施转股事宜的公告》。

      截至2014年9月15日收盘后,公司“海直转债”已累计有621,193,100 元转为公司发行的A股股票,尚有28,806,900元在市场流通,占“海直转债”发行总量的4.43%,未转股“海直转债”流通面值少于3,000万元。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可转换公司债券业务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海直转债”自本公告刊登之日起3个交易日后即2014年9月22日起停止交易。同时2014年9月22日为“海直转债”赎回日,公司将全额赎回截至赎回日前一交易日(2014年9月19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海直转债”。请“海直转债”持有人及时转股,截止赎回日当天还未转股的“海直转债”将被公司全部赎回,请“海直转债”持有人注意投资风险。

      中信海洋直升机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四年九月十七日

      证券代码:000099 证券简称:中信海直

      转债代码:127001 转债简称:海直转债

      编号:2014-047

      中信海洋直升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实施“海直转债”

      赎回事宜的第四次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1、“海直转债”赎回价格:100.76元/张(含当期利息,利率为1.0%,且当期利息含税),扣税后的赎回价格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核准的价格为准。

      2、“海直转债”赎回日、停止交易和转股日:2014年9月22日。

      3、“海直转债”赎回资金到账日:2014年9月29日。

      4、根据安排,截至2014年9月19日收市后仍未转股的“海直转债”将被赎回,特提醒“海直转债”持有人注意在限期内转股。

      一、赎回情况概述

      1. 触发赎回情形

      公司A股股票自2014年7月10日至8月20日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已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即6.98元/股的130%(含130%),已触发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中约定的有条件赎回条款的情形。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赎回“海直转债”的议案》,公司决定行使“海直转债”赎回权,按照以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赎回全部未转股的可转债。详见2014年8月21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2. 赎回条款

      《募集说明书》中对有条件赎回的约定如下:

      在转股期内,当下述情形的任意一种出现时,本公司有权决定按照以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赎回全部或部分未转股的可转债:

      (A)在转股期内,如果本公司股票在任何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130%(含130%);

      (B)当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未转股余额不足3,000万元时。

      当期应计利息的计算公式为:IA=B×i×t/365

      IA:指当期应计利息;

      B:指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持有人持有的将赎回的可转债票面总金额;

      i:指可转债当年票面利率;

      t:指计息天数,即从上一个付息日起至本计息年度赎回日止的实际日历天数(算头不算尾)。

      若在前述三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调整的情形,则在调整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调整后的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

      二、赎回实施安排

      1. 赎回价格:100.76元/张(含当期利息,利率为1.0%,且当期利息含税),扣税后的赎回价格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核准的价格为准。

      2、赎回对象 :2014年9月19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所有“海直转债”持有人。

      3、 赎回程序及时间安排

      (1)公司在首次满足赎回条件后的五个交易日(即2014年8月27日)内在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上至少披露赎回实施公告3次,通告“海直转债”持有人本次赎回的相关事项。

      (2)2014年9月22日为“海直转债”赎回日。公司将全额赎回截至赎回日前一交易日(2014年9月19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海直转债”。自2014年9月22日起“海直转债”停止交易和转股。本次有条件赎回完成后,“海直转债”将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摘牌。

      (3)2014年9月25日为“海直转债”赎回款的公司付款日,2014年9月29日为赎回款到达“海直转债”持有人资金账户日,届时“海直转债”赎回款将通过股东托管券商直接划入“海直转债”持有人的资金账户。

      (4)公司将在本次赎回结束后7个交易日内,在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上刊登赎回结果公告和可转债摘牌公告。

      4.其他事宜

      联系部门:公司董事会事务部

      联系地址:深圳市南山区南海大道深圳直升机场

      联 系 人:徐树田 苏韶霞

      电 话:(0755) 26723146 26971630

      传 真:(0755) 26971630 26726431

      邮 编:518052

      三、 其他须说明的事项

      1.本赎回公告刊登日至赎回日前,海直转债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日的交易时间内可正常交易和转股。

      2. 海直转债自赎回日(2014年9月22日)起停止交易和转股。

      四、备查文件

      1. 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2.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中信海洋直升机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四年九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