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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福建东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
    会议决议公告
    2014-09-20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693 股票简称:东百集团 编号:临2014—048

      福建东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

      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福建东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于2014年9月19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在东百大厦18楼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14年9月12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朱红志女士主持,应出席会议董事九人,实际出席会议董事九人,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本次会议以记名投票方式表决通过如下议案:

      一、《关于公司追认2011-201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及增加201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的议案》(具体详见同日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项日常关联交易事前认可并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该项日常关联交易为公司日常经营所需交易,有利于交易双方获得合理的经济效益;该项日常关联交易定价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且该关联交易事项的审议、决策程序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具体详见同日公告)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14年修订)》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福建监管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投资者权益保护工作的通知》(闽证监发[2014]147号)的规定,为切实维护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同意公司对《公司章程》第四十三条、第七十七条和第七十九条进行修订。

      《公司章程》其余条款保持不变。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关于修订<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具体详见同日公告)

      根据监管部门有关规定要求,公司对《公司章程》进行修订,同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同意对《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相关条款进行修订。

      《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其余条款保持不变。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上述第二、三项议案须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实施,同时授权公司管理层具体办理本次《公司章程》及《股东大会议事规则》修订及工商备案登记等相关事宜。

      四、《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配套指引相关规定,公司积极进行内控建设,并结合内控执行实际情况,组织开展内控建设评价工作。现公司董事会对公司2014年8月31日(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基准日)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评价,编制并出具《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公司监事会和独立董事分别对此报告进行审核并表示无异议。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福建东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4年9月20日

      证券代码:600693 股票简称:东百集团 编号:临2014—049

      福建东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福建东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于2014年9月19日以现场结合传真的方式在东百大厦18楼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14年9月12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林越先生主持,应出席会议监事三人,实际出席会议监事三人,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本次会议以记名投票方式表决通过如下议案:

      一、《关于公司追认2011-201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及增加201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该项日常关联交易事项为公司日常经营所需交易,有利于交易双方获得合理的经济效益;定价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该关联交易事项的审议、决策程序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健全和执行现状,符合《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要求,董事会对公司内部控制的评价是客观、准确的,监事会对该报告无异议。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福建东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14年9月20日

      证券代码:600693 股票简称:东百集团 编号:临2014—050

      福建东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追认2011-2013年度

      日常关联交易及增加2014年度

      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1、福建东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与关联方签署的“合作合同书”及其项下交易构成日常关联交易,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2、公司认为,“合作合同书”及其项下交易属于公司日常业务中发生的持续性交易行为,不具有排他性,公司不会因该等协议及其项下交易对关联人形成依赖。

      一、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福州依菲服饰有限公司(下称“依菲服饰公司”)及福州依菲商贸有限公司(下称“依菲商贸公司”)近年来在公司设立专柜销售“金利来”品牌服饰,双方形成购销合同关系。

      根据上交所《股票上市规则》10.1.3、10.1.5条之规定,依菲服饰公司及依菲商贸公司系本公司关联人,本公司与依菲服饰公司、依菲商贸公司之间发生的交易构成关联交易,因此,需要追认2011-201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及增加公司201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发生金额。

      根据实际经营情况,预计公司与依菲商贸公司2014年度将增加日常关联交易金额不超过人民币270万元。

      1、日常关联交易的审议程序

      福建东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2014年9月19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公司董事会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追认2011-201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及增加201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的议案》。

      本公司独立董事在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召开前签署了对本项日常关联交易的事前认可意见,同意将关于本项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提交本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上述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金额在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2、公司2011-201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执行情况

      ■

      3、公司2014年度预计增加的日常关联交易发生金额

      ■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1、关联方的基本情况

      ■

      ■

      2、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公司副总裁李鹏先生的配偶李旭升女士持有依菲服饰公司35%股权,同时担任依菲服饰公司总经理;此外,李旭升女士系依菲商贸公司控股股东暨执行董事,根据《上交所股票上市规则》第七章第一节10.1.3、10.1.5条规定,依菲服饰公司、依菲商贸公司构成上市公司的关联人。

      3、履约能力分析

      依菲服饰公司、依菲商贸公司系“金利来”品牌服饰在福建区域的唯一总代理商,目前依法存续且经营正常,其经济效益和财务状况正常,具备正常的履约能力,不会给交易双方的经营带来风险。

      三、关联交易定价政策

      公司与依菲服饰公司、依菲商贸公司就“金利来”品牌服饰销售签订了系列《合作合同书》,双方对合作条件、支付方式、供应商管理和违约责任等内容均做出相应约定。

      公司与依菲服饰公司、依菲商贸公司之间的关联交易主要定价政策为:根据市场原则公允作价。

      依菲服饰公司、依菲商贸公司承诺:在同等交易条件下将与其他供应商承担相同的合作条件。

      四、进行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依菲服饰公司、依菲商贸公司之间的合作系公司正常业务发展的需要,有利于提高公司的经营效益,交易价格依据市场条件公平、合理确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行为。

      本次交易对公司的独立性没有影响,对关联方不会形成依赖。

      五、独立董事关于关联交易的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项日常关联交易事前认可并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该日常关联交易事项为公司日常经营所需交易,有利于交易双方获得合理的经济效益;上述日常关联交易定价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且该关联交易事项的审议、决策程序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追认2011-201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及增加201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福建东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4年9月20日

      证券代码:600693 股票简称:东百集团 编号:临2014—051

      福建东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

      《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14年修订)》、《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2014年修订)》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福建监管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投资者权益保护工作的通知》(闽证监发[2014]147号)的规定,为切实维护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福建东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和《关于修订<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具体内容如下:

      一、《公司章程》修订内容对照表(增修部分以加粗字体列示)

      ■

      二、《股东大会议事规则》修订内容对照表(增修部分以加粗字体列示)

      ■

      除了上述变动外,《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其他内容不变,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特此公告。

      福建东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4年9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