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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武汉东湖高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2014-09-25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133 证券简称:东湖高新 公告编号:临2014-049

      武汉东湖高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提示:

      1、2014年9月23日,武汉东湖高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汉口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汉支行(以下简称“汉口银行”)签署了《保证合同》,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武汉光谷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光谷环保”)向汉口银行融资而形成的债务提供担保,担保金额为人民币5,000万元。

      ①被担保人名称:武汉光谷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系本公司全资子公司。

      ②本次担保数量及累计为其担保数量:本次担保金额人民币5,000万元,截止公告日共累计为其担保人民币26,186.46万元(不含本次担保),2014年度为其担保金额人民币9,000万元(含本次担保)。

      ③本次是否有反担保:无

      ④截止公告日对全资及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余额合计:人民币32,186.46万元(含本次担保)

      ⑤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2、本笔银行融资担保不构成关联交易,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对公司业务的独立性无影响。

      一、担保合同签署情况

      2014年9月23日,公司与汉口银行签署了《保证合同》,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光谷环保向汉口银行融资而形成的债务提供担保,担保金额为人民币5,000万元。

      二、审议情况

      1、董事会决议情况

      2014年4月25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14年年度担保计划的议案》,其中审议通过了:同意公司对光谷环保进行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金额不超过33,00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14年年度担保计划》(公告编号:临2014-021)。

      2、股东大会决议情况

      2014年5月20日,公司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2014年年度担保计划》。

      上述相关内容详见2014年4月26日、2014年5月21日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报刊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三、交易双方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武汉光谷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人民币15,000万元

      注册地址:武汉市东湖开发区佳园路1号

      法定代表人:刘蓓

      公司类型:股份有限公司

      经营范围:高新技术产品、电力、新能源、环保技术的开发、研制,技术服务与咨询、开发产品的销售;环保工程项目投资、建设、运营和维护;建设项目的建设管理、代理;工程项目管理、服务、咨询。

      截止2013年12月31日,经审计总资产95,922.12万元,负债合计72,078.88万元,所有者权益23,843.24万元。

      2、机构名称:汉口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汉支行

      机构类型:企业非法人

      营业场所:武汉市江汉区新华下路特8号1-2层

      负责人:张祝民

      经营范围:办理人民币存款、贷款、结算业务;办理票据贴现;代理发行金融债券;代理发行、代理兑付、销售政府债券;代理收付款项;外币储蓄等。

      四、保证合同的主要内容

      1、合同标的情况:担保金额人民币5,000万元

      2、合同双方:

      保证人:武汉东湖高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债权人:汉口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汉支行

      3、合同主要条款

      保证范围:债权人在合同项下的主债权及其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为实现债权而发生的费用等。

      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保证期间:自主合同约定的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二年。

      五、本笔银行贷款担保对公司的影响

      1、通过银行贷款融资业务,能有效缓解流动资金压力,满足公司日常经营需求。

      2、本笔银行融资担保不构成关联交易,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对公司业务的独立性无影响。

      3、本次交易产生的风险:新增贷款融资将加大公司还本付息的压力。

      4、风险防范措施:公司将快速推进开展各项工作,积极开拓市场、增加规模、提高效益,以保证公司资金实现整体周转平衡。

      六、董事会意见

      为支持全资子公司更好的利用金融机构信贷资金用于发展生产经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14年年度担保计划》,同意公司对光谷环保进行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金额不超过33,000万元。

      董事会认为公司对该全资子公司日常经营具有绝对全部控制权,具备偿还能力,上述担保行为不会损害公司利益,董事会同意该担保事项。

      独立董事对于《公司2014年年度担保计划》的意见:公司2014年年度担保计划中为本公司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担保,其借款主要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及项目建设,符合各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生产经营的实际需要,我们一致同意公司2014年年度担保计划事项。

      七、累计对全资及控股子公司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公告日,公司对全资及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余额合计为人民币32,186.46万元(含本次担保),占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的股东权益的27.31%。本公司、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情况。

      八、备查文件

      1、董事会决议;

      2、股东大会决议;

      3、保证合同;

      4、武汉光谷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

      5、汉口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汉支行营业执照复印件。

      特此公告

      武汉东湖高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四年九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