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298 证券简称:安琪酵母 临2014-032号
安琪酵母股份有限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被担保人名称:公司控股子公司——安琪酵母(德宏)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琪德宏)
●本次担保金额及为其担保累计金额:公司拟为安琪德宏向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陇川县支行(以下简称:农业陇川支行)申请日常流动资金贷款人民币15,000万元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本次担保需经借贷双方签署借款协议并由公司签署担保函后方能生效,具体合同条款以协议为准。截止本公告日,公司为安琪德宏实际提供的担保金额累计为15,000万元(包含本次担保)。
●对外担保累计金额:截止本公告日,公司对子公司的担保余额为美金5730万元、人民币15,000万元(包含本次担保)。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金额:0元。
一、担保情况概述
安琪德宏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公司持股比例为85%。为了满足安琪德宏生产经营的资金需求,公司拟为安琪德宏向农业陇川支行申请的日常流动资金贷款提供担保,担保金额为15,000万元。本次担保需经借贷双方签署借款协议并由公司签署担保函后方能生效,具体合同条款以协议为准。
公司于2011年1月21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及2011年2月23日召开的201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为控股子公司银行贷款提供担保的议案》,其中对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之相关条款如下:
“1、公司可以为控股子公司银行贷款提供担保余额不超过公司上一会计年度末经审计净资产的50%。公司提供的担保余额在不超过上述限额时可循环使用。
2、如出现下述担保事项需经董事会审议后再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1)单笔担保额超过公司上一会计年度末经审计净资产10%的担保;(2)为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公司通过直接或间接持股方式持有100%股份的子公司贷款担保除外);(3)按照担保金额连续十二个月内累计计算原则,超过公司上一会计年度末经审计总资产30%的担保,或超过公司上一会计年度末经审计净资产的50%,且绝对金额超过5000万元以上。”
本次公司为安琪德宏提供担保事项符合该议案条款规定,不需要再提交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安琪德宏是由公司与云南英茂糖业(集团)有限公司共同出资组建的,公司性质为国有企业,成立于2011年,注册地址为云南德宏州陇川县景罕镇,注册资本12,000万元,法定代表人为俞学锋,经营范围为生产、销售高活性干酵母系列产品。
安琪德宏股东状况如下:
股东名称 | 持股比例 |
安琪酵母股份有限公司 | 85% |
云南英茂糖业(集团)有限公司 | 15% |
安琪德宏最近一年又一期财务状况如下:
单位:万元
时间 | 资产总额 | 负债总额 | 银行贷款总额 | 流动负债总额 | 资产净额 |
2013年12月31日 | 50969.78 | 38980.31 | -- | 37337.76 | 11989.47 |
2014年6月30日 | 49454.06 | 37240.24 | -- | 35684.14 | 12213.82 |
截止本公告日 | 48180.01 | 30281.69 | 5000 | 9723.32 | 18789.47 |
单位:万元
年度 | 营业收入 | 净利润 |
2013年度 | 10918.86 | -9.04 |
2014年1-6月 | 10563.5 | 224.34 |
三、担保合同的主要内容
1、债权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陇川县支行
2、担保方式:连带责任担保
3、担保期限:2014年9月10日起至2017年9月9日止。
4、担保金额:人民币15000 万元
5、担保范围:本合同项下借款本金、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按《民事诉讼法》有关规定确定由借款人和担保人承担的迟延履行债务利息和迟延履行金以及贷款人实现债权的一切费用。
本次担保需经借贷双方签署借款协议并由公司签署担保函后方能生效,具体合同条款以协议为准。
四、董事会意见
本次为安琪德宏提供担保是为了满足其生产经营的资金需求,符合公司整体发展战略。安琪德宏为公司绝对控股的子公司,公司对其有实质控制权,且其具有较强的偿债能力,经营业绩和财务状况良好,为其提供担保风险在可控范围内。本次担保事项符合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决议精神。
五、累计对外担保总额及逾期担保的总额
截止本公告日,公司对控股子公司的担保余额为美金5730万元、人民币15,000万元(包含本次担保),担保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比例的18.33%,无逾期对外担保。
特此公告。
安琪酵母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9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