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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调整长期停牌股票估值方法的公告
    2014-09-27       来源:上海证券报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规范证券投资基金估值业务的指导意见》([2008]38号公告)以及中国证券业协会基金估值工作小组《关于停牌股票估值的参考方法》的原则和有关要求,且根据同一基金管理公司对管理的不同基金持有同一证券的估值政策、程序及相关方法应当一致的原则,新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自2014年9月26日起采用“指数收益法”对所管理的证券投资基金持有的长期停牌股票进行估值,直至其恢复交易。敬请投资者予以关注。

    估值结果对基金资产净值的影响如下:

    基金名称持有的长期停牌股票名称股票代码对前一估值日基金资产净值的影响
    新华优选成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正海磁材3002240.06%
    新华灵活主题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正海磁材3002240.26%

    上述估值政策和有关数据已经会计师事务所及各托管银行复核确认。

    特此公告。

    新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4年9月27日

    新华财富金30天理财债券型

    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生效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14年9月27日

    1.公告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新华财富金30天理财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新华财富金30天理财
    基金主代码000819
    基金运作方式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2014年9月26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新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公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以及《新华财富金30天理财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新华财富金30天理财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2.基金募集情况

    基金募集申请获中国证监会核准的文号【2014】933号
    基金募集期间自2014年9月22日

    至2014年9月24日止

    验资机构名称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募集资金划入基金托管专户的日期2014年9月26日
    募集有效认购总户数(单位:户)212
    募集期间净认购金额(单位:元)201,057,059.00
    认购资金在募集期间产生的利息(单位:元)8,019.78
    募集份额(单位:份)有效认购份额201,057,059.00
    利息结转的份额8,019.78
    合计201,065,078.78
    其中:募集期间基金管理人运用固有资金认购本基金情况认购的基金份额 (单位:份)0
    占基金总份额比例0%
    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其中:募集期间基金管理人的从业人员认购本基金情况认购的基金份额(单位:份)63,000.06
    占基金总份额比例0.03%
    募集期限届满基金是否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办理基金备案手续的条件
    向中国证监会办理基金备案手续获得书面确认的日期2014年9月26日

    注:(1)按照有关法律规定,本次募集期间所发生的与本基金有关的信息披露费、律师费和会计师费等费用不列入基金费用,不从基金资产中支付。

    (2)基金管理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基金投资和研究部门负责人持有本基金基金份额总量的区间为5万-10万;本基金基金经理持有本基金基金份额总量的区间为0。

    3.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本基金管理人正式开始管理本基金。

    (2)基金管理人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不超过1个月开始办理申购,具体业务办理时间在申购开始公告中规定。

    基金管理人自《基金合同》生效日后认购份额的首个运作期到期日开始办理赎回,具体业务办理时间在赎回开始公告中规定。

    在确定申购开始与赎回开始时间后,基金管理人应在申购、赎回开放日前依照《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体上公告申购与赎回的开始时间。

    (3)基金份额持有人可以到销售机构的网点查询交易确认情况,也可以通过本基金管理人的网站(www.ncfund.com.cn)或客户服务电话(400-819-8866)查询交易确认情况。

    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在投资本基金前,请务必考虑自己的风险承受能力,在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实现投资收益。投资有风险,选择须谨慎。敬请投资者于投资前认真阅读该基金的《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

    特此公告。

    新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4年9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