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基金最低赎回份额
和最低持有份额的公告
关于调整中信建投货币
市场基金最低赎回份额
和最低持有份额的公告
为了更好地服务中信建投货币市场基金的投资者,进一步提升客户体验,根据《中信建投货币市场基金基金合同》、《中信建投货币市场基金招募说明书》等规定,中信建投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决定自2014年9月29日起将旗下中信建投货币市场基金最低赎回份额的数量限制由1份调整为0.01份,最低持有份额限制也由1份调整为0.01份,具体如下:
一、适用基金
中信建投货币市场基金(基金代码:000738)。
二、调整内容
中信建投货币市场基金最低赎回份额和最低持有份额限制调整为:
基金份额持有人在销售机构办理赎回时,每笔赎回申请的最低份额为 0.01份基金份额;基金份额持有人可将其全部或部分基金份额赎回,本基金最低持有份额为0.01份。
本公司将按照上述调整内容在相关基金最近一次更新的招募说明书中修改有关内容。本公告的解释权归中信建投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投资者欲了解上述基金和各类业务规则的详细情况,请仔细阅读上述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相关文件。
投资者可以登录本司网站(www.cfund108.com)或拨打客户服务电话4009-108-108咨询基金相关信息。
特此公告。
中信建投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4年9月27日
中信建投稳利保本混合型
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合同生效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14年9月27日
1.公告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 | 中信建投稳利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
基金简称 | 中信建投稳利保本 |
基金主代码 | 000804 |
基金运作方式 | 契约型开放式 |
基金合同生效日 | 2014年9月26日 |
基金管理人名称 | 中信建投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基金托管人名称 | 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公告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中信建投稳利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中信建投稳利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
注:-
2.基金募集情况
基金募集申请获中国证监会核准的文号 | 证监许可[2014]914号 |
基金募集期间 | 自 2014年9月12日 至 2014年9月24日 止 |
验资机构名称 | 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募集资金划入基金托管专户的日期 | 2014年9月26日 |
募集有效认购总户数(单位:户) | 7,429 |
募集期间净认购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464,675,494.18 |
认购资金在募集期间产生的利息(单位:人民币元) | 32,923.00 |
募集份额(单位:份) | 有效认购份额 | 464,675,494.18 |
利息结转的份额 | 32,923.00 | |
合计 | 464,708,417.18 | |
募集期间基金管理人运用固有资金认购本基金情况 | 认购的基金份额(单位: 份) | 0.00 |
占基金总份额比例 | 0.00% | |
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 无 | |
募集期间基金管理人的从业人员认购本基金情况 | 认购的基金份额(单位: 份) | 115,849.01 |
占基金总份额比例 | 0.02% | |
募集期限届满基金是否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办理基金备案手续的条件 | 是 | |
向中国证监会办理基金备案手续获得书面确认的日期 | 2014年9月26日 |
注:1.本次募集期间发生的与本基金有关的律师费、会计师费、信息披露费等费用不从基金资产中列支;
2.本基金管理人高级管理人员、基金投资和研究部门负责人持有本基金的基金份额总量的数量区间为0至10万份(含);
3.本基金的基金经理持有本基金的基金份额总量的数量区间为0至10万份(含)。
3.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销售机构受理认购申请并不表示该申请已经成功,而仅代表销售机构确实收到了认购申请。申请是否有效应以基金登记机构的确认为准。基金份额持有人可以到本基金销售机构的网点查询交易确认情况,也可以通过本基金管理人的网站(www.cfund108.com)或客户服务电话(4009-108-108)查询交易确认情况。
本基金的申购、赎回将于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3个月内开始办理。在确定了本基金开放申购、开放赎回的日期后,本基金管理人将于开始办理日前依照《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体上予以披露。
风险提示: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业绩和其投资人员取得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也不构成本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
特此公告。
中信建投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4年9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