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票解除质押
暨办理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684 证券简称:猛狮科技 公告编号:2014-080
广东猛狮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票解除质押
暨办理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猛狮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14年9月26日收到控股股东汕头市澄海区沪美蓄电池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沪美公司”)的通知,其办理了部分股权解除质押及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具体情况如下:
1、沪美公司将其所持原质押给中铁信托有限责任公司的有限售条件流通股共计35,112,000股(占沪美公司持有本公司股份的83.30%,占公司总股本的33.07%)部分解除了质押,解除数量为17,556,000股(占沪美公司持有本公司股份的41.65%,占公司总股本的16.54%)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了解除证券质押登记手续, 解除质押登记日为2014年9月23日。
2、2014年9月25日,沪美公司将其所持有的有限售条件流通股17,000,000股(占沪美公司持有本公司股份的40.33%,占公司总股本的16.01%)质押给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用于办理股票质押式回购业务。初始交易日为 2014 年 9 月 25日,回购交易日为 2015 年 9 月 25 日。该质押事宜于 2014 年 9 月 25 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交易申报并办理完成质押登记手续。质押期间该股份予以冻结不能转让。
截止本公告日,沪美公司持有本公司股份42,152,000股,全部为限售流通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9.71%;此次质押的股份为17,000,000股,占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40.33%,占公司总股本的16.01%;累计质押其持有公司股份的41,596,000股,占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98.68%,占公司总股本的39.19%。
特此公告。
广东猛狮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9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