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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常州亚玛顿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短线交易的公告
    2014-10-08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623 证券简称:亚玛顿 公告编号:2014-50

      常州亚玛顿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短线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常州亚玛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常州高新技术风险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常高投”)于2014年9月26日在二级市场减持公司股份时操作失误导致买入公司股票10,000股,出现了短线交易的情形。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中小企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现就有关事项披露如下:

      一、本次短线交易基本情况:

      常高投在2014年3月26日至2014年9月26日期间,累计卖出本公司股份4,935,913股,均价20.3194元/股;2014年9月26日累计买入本公司股份 10,000股,均价24.6974元/股。截至2014年9月29日,常高投持有公司股份14,425,787股,持股比例为9.02%。

      上述行为违反了《证券法》第四十七条规定,常高投构成短线交易。

      二、对本次违规短线交易情况处理

      1、根据《证券法》第四十七条“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上市公司股份百分之五以上的股东,将其持有的该公司股票在买入后六个月内卖出,或者在卖出后六个月内又买入,由此所得收益归公司所有,公司董事会应当收回其所得收益”的规定,公司董事会需要收回此次交易所得收益,但常高投本次短线交易未产生收益(买入均价为24.6974元/股,卖出均价为20.3194元/股),因此不存在董事会收回其所得收益的情形。

      2、公司将加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股份百分之五以上的股东对《公司法》、《证券法》、《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避免此类事项再次发生。

      3、常高投对因本次事件给公司和市场带来不良影响,向广大投资者致以诚挚歉意,并表示今后将加强账户管理,严格遵守相关法规,切实履行股东义务。

      4、常高投承诺:将自觉遵守《证券法》第47条关于禁止短线交易的规定,自最后一笔买入公司股票之日起六个月内不卖出公司股票,自最后一笔卖出公司股票之日起六个月内不买入公司股票。

      特此公告

      

      常州亚玛顿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4年10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