抚顺特殊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华夏金融租赁有限公司办理
融资租赁业务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399 证券简称:抚顺特钢 编号:临2014—022
山西漳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抚顺特殊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华夏金融租赁有限公司办理
融资租赁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的 真实、准确和完整,公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交易概述
1、交易的基本情况
抚顺特殊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向华夏金融租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夏租赁”)办理售后回租融资租赁业务,并与华夏租赁签署《融资租赁合同》等文件,将公司正在使用的锻造液压机、3吨真空自耗炉、VOD炉等设备资产以售后回租方式,向华夏租赁融资人民币 4 亿元。
本次向华夏租赁申请办理售后回租融资租赁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2、董事会审议情况
2014 年 10 月9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以 16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投票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华夏金融租赁有限公司办理融资租赁业务的议案》。本次融资租赁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交易对方情况介绍
交易对方名称:华夏金融租赁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任永光;
注册地址:云南省昆明市青年路 448 号华尔顿大厦主楼6 层;
经营范围:主营融资租赁业务;
注册资本:人民币 30 亿元。
三、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公司用于本次融资租赁的资产为正在使用的锻造液压机、3吨真空自耗炉、VOD炉等配套设备,华夏租赁购买以上设备后将以融资租赁方式出租给公司继续使用,公司利用该等设备以售后回租方式融入人民币 4 亿元的资金。
租赁物明细及价值:锻造液压机配套设备购买价值14,843.1万元、3吨真空自耗炉配套设备购买价值9,598.5万元、连轧机配套设备购买价值7,145.9万元、煤气发生炉及配套设备4,007.4万元、VOD炉配套设备购买价值3,858.8万元、无心车床配套设备购买价值2,321.9万元,持久试验机配套设备购买价值1,271.1万元、精炼炉配套设备购买价值1,082.2万元、精轧电退火炉配套设备购买价值792.8万元、内燃机车配套设备购买价值548.0万元,购买价值合计45,469.7万元,发票金额 40,000万元。
四、交易合同的主要内容
本次融资租赁金额为人民币 4 亿元,主要条款如下:
1、租赁物:公司锻造液压机配套设备、3吨真空自耗炉配套设备、连轧机配套设备、煤气发生炉及配套设备、VOD炉配套设备、无心车床配套设备、持久试验机配套设备、精炼炉配套设备、精轧电退火炉配套设备、内燃机车配套设备;
2、融资金额:4 亿元;
3、租赁方式:采取售后回租方式,即公司将上述租赁物转让给华夏租赁,同时再与华夏租赁就该租赁物签订融资租赁合同,租赁合同期内后本公司按照合同的约定向华夏租赁分期支付租金;
4、租赁期限:3年;
5、租赁担保:东北特殊钢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6、租赁押金及手续费:租赁押金人民币 4,000 万元,租赁押金不计息,租赁押金用于冲抵最后一期或几期租金的相应金额。租赁手续费人民币 960万元;
7、租金及支付方式:按季等额本金期末后付。具体支付时间和金额以《租金支付表》为准。
五、本次融资租赁目的和对公司财务状况的影响
本次融资租赁的资金,主要用于调整负债结构。通过融资租赁的方式,利用公司部分现有设备进行筹资,有利于盘活公司存量资产,增加现金流量,优化公司资产负债结构,有利于公司生产经营的发展。该项业务的开展不会损害公司利益,对公司本年度利润及未来年度损益情况无重大影响。
六、备查文件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抚顺特殊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4年10月10日
证券代码:600399 证券简称:抚顺特钢 编号:2014-023
抚顺特殊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一大股东股权冻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本公司接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协助执行通知书》及大连市甘井子区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稿)。大连市甘井子区人民法院依据(2014、2012)甘初字第392、3536、2056和2057号民事调解书,冻结被东北特殊钢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所持公司75,400,769股无限售流通股(包括孳息,指通过本公司派发的送股、转增股、现金红利),冻结期限从2014年9月30日至2016年9月29日。
东北特殊钢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持有本公司股份共计257,987,86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9.61%。本次冻结股份数占东北特殊钢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股本比例29.23%。
特此公告。
抚顺特殊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4年10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