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七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
决议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816 股票简称:安信信托 编号:临2014-033
安信信托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七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
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安信信托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于2014年10月9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公司九名董事全部参加书面表决,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安信信托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经与会董事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安信信托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三季度报告正文及全文》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向芭莎公益慈善基金捐赠72万元》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安信信托股份有限公司
二○一四年十月十日
证券代码:600816 股票简称:安信信托 编号:临2014-034
安信信托股份有限公司
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决议暨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无否决提案的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无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召开的时间和地点
安信信托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于2014年10月9日下午14:30以现场会议在上海市徐汇区肇嘉浜路777号青松城大酒店三楼黄山厅召开;网络投票时间为10月9日上午9:30至11:30,下午13:00至15:00;会议通知于2014年9月23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刊登;相关会议资料于2014年10月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公开披露。
(二)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及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的情况如下:
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 185 |
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 | 183,419,120 |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 | 40.3892% |
通过网络投票出席会议的股东人数 | 154 |
所持有的表决权的的股份数(股) | 11,161,619 |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 | 2.4578% |
(三)本次大会采取现场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由公司董事长王少钦先生主持。
(四)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和公司聘请的律师出席了会议;董事会秘书出席会议。
二、提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
参加表决的股数为:183,419,120(一亿八千三百四十一万九千一百二十)股,意见如下:
同意:182,976,240(一亿八千二百九十七万六千二百四十)股
占99.7585%
反对:308,059(三十万八千零五十九)股
占0.1680%
弃权:134,821(十三万四千八百二十一)股
占0.0735%
以下为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参加表决的股数为:33,748,448(三千三百七十四万八千四百四十八)股,意见如下:
同意:33,305,568(三千三百三十万五千五百六十八)股
占:98.6877%
反对:308,059(三十万八千零五十九)股
占:0.9128%
弃权:134,821(十三万四千八百二十一)股
占:0.3995%
本议案通过。
(二)审议《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
参加表决的股数为:33,748,448(三千三百七十四万八千四百四十八)股,意见如下:
同意:33,294,068(三千三百二十九万四千零六十八)股
占98.6536%
反对:297,059(二十九万七千零五十九)股
占0.8802%
弃权:157,321(十五万七千三百二十一)股
占0.4662%
以下为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参加表决的股数为:33,748,448(三千三百七十四万八千四百四十八)股,意见如下:
同意:33,294,068(三千三百二十九万四千零六十八)股
占:98.6536%
反对:297,059(二十九万七千零五十九)股
占:0.8802%
弃权:157,321(十五万七千三百二十一)股
占:0.4662%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表决时本公司关联股东上海国之杰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回避表决。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持有的股份数为149,670,672股。
本议案通过。
(三)审议《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
参加表决的股数为:183,419,120(一亿八千三百四十一万九千一百二十)股,意见如下:
同意:182,964,740(一亿八千二百九十六万四千七百四十)股
占99.7523%
反对:311,059(三十一万一千零五十九)股
占0.1696%
弃权:143,321(十四万三千三百二十一)股
占0.0781%
以下为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参加表决的股数为:33,748,448(三千三百七十四万八千四百四十八)股,意见如下:
同意:33,294,068(三千三百二十九万四千零六十八)股
占:98.6536%
反对:311,059(三十一万一千零五十九)股
占:0.9217%
弃权:143,321(十四万三千三百二十一)股
占:0.4247%
本议案通过。
(四)审议《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的议案》
参加表决的股数为:33,748,448(三千三百七十四万八千四百四十八)股,意见如下:
同意:33,294,068(三千三百二十九万四千零六十八)股
占98.6536%
反对:336,380(三十三万六千三百八十)股
占0.9967%
弃权:118,000(十一万八千)股
占0.3497%
以下为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参加表决的股数为:33,748,448(三千三百七十四万八千四百四十八)股,意见如下:
同意:33,294,068(三千三百二十九万四千零六十八)股
占:98.6536%
反对:336,380(三十三万六千三百八十)股
占:0.9967%
弃权:118,000(十一万八千)股
占:0.3497%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表决时本公司关联股东上海国之杰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回避表决。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持有的股份数为149,670,672股。
本议案通过。
(五)审议《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参加表决的股数为:183,419,120(一亿八千三百四十一万九千一百二十)股,意见如下:
同意:182,967,740(一亿八千二百九十六万七千七百四十)股
占99.7539%
反对:307,259(三十万七千二百五十九)股
占0.1675%
弃权:144,121(十四万四千一百二十一)股
占0.0786%
以下为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参加表决的股数为:33,748,448(三千三百七十四万八千四百四十八)股,意见如下:
同意:33,297,068(三千三百二十九万七千零六十八)股
占:98.6625%
反对:307,259(三十万七千二百五十九)股
占:0.9104%
弃权:144,121(十四万四千一百二十一)股
占:0.4271%
本议案通过。
(六)审议《关于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涉及关联交易的议案》
参加表决的股数为:33,748,448(三千三百七十四万八千四百四十八)股,意见如下:
同意:33,297,068(三千三百二十九万七千零六十八)股
占98.6625%
反对:307,259(三十万七千二百五十九)股
占0.9104%
弃权:144,121(十四万四千一百二十一)股
占0.4271%
以下为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参加表决的股数为:33,748,448(三千三百七十四万八千四百四十八)股,意见如下:
同意:33,297,068(三千三百二十九万七千零六十八)股
占:98.6625%
反对:307,259(三十万七千二百五十九)股
占:0.9104%
弃权:144,121(十四万四千一百二十一)股
占:0.4271%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表决时本公司关联股东上海国之杰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回避表决。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持有的股份数为149,670,672股。
本议案通过。
(七)审议《关于公司与上海国之杰投资发展有限公司签署非公开发行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合同的议案》
参加表决的股数为:33,748,448(三千三百七十四万八千四百四十八)股,意见如下:
同意:33,297,068(三千三百二十九万七千零六十八)股
占98.6625%
反对:307,259(三十万七千二百五十九)股
占0.9104%
弃权:144,121(十四万四千一百二十一)股
占0.4271%
以下为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参加表决的股数为:33,748,448(三千三百七十四万八千四百四十八)股,意见如下:
同意:33,297,068(三千三百二十九万七千零六十八)股
占:98.6625%
反对:307,259(三十万七千二百五十九)股
占:0.9104%
弃权:144,121(十四万四千一百二十一)股
占:0.4271%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表决时本公司关联股东上海国之杰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回避表决。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持有的股份数为149,670,672股。
本议案通过。
(八)审议《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批准上海国之杰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免于以要约收购方式增持公司股份的议案》
参加表决的股数为:33,748,448(三千三百七十四万八千四百四十八)股,意见如下:
同意:33,297,068(三千三百二十九万七千零六十八)股
占:98.6625%
反对:307,259(三十万七千二百五十九)股
占:0.9104%
弃权:144,121(十四万四千一百二十一)股
占:0.4271%
以下为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参加表决的股数为:33,748,448(三千三百七十四万八千四百四十八)股,意见如下:
同意:33,297,068(三千三百二十九万七千零六十八)股
占:98.6625%
反对:307,259(三十万七千二百五十九)股
占:0.9104%
弃权:144,121(十四万四千一百二十一)股
占:0.4271%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表决时本公司关联股东上海国之杰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回避表决。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持有的股份数为149,670,672股。
本议案通过。
(九)审议《关于修改<安信信托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专项存储及使用管理制度>的议案》
参加表决的股数为:183,419,120(一亿八千三百四十一万九千一百二十)股,意见如下:
同意:182,967,740(一亿八千二百九十六万七千七百四十)股
占99.7539%
反对:307,259(三十万七千二百五十九)股
占0.1675%
弃权:144,121(十四万四千一百二十一)股
占0.0786%
以下为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参加表决的股数为:33,748,448(三千三百七十四万八千四百四十八)股,意见如下:
同意:33,297,068(三千三百二十九万七千零六十八)股
占:98.6625%
反对:307,259(三十万七千二百五十九)股
占:0.9104%
弃权:144,121(十四万四千一百二十一)股
占:0.4271%
本议案通过。
(十)审议《关于制定<安信信托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14-2016 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议案》
参加表决的股数为:183,419,120(一亿八千三百四十一万九千一百二十)股,意见如下:
同意:182,967,740(一亿八千二百九十六万七千七百四十)股
占99.7539%
反对:307,259(三十万七千二百五十九)股
占0.1675%
弃权:144,121(十四万四千一百二十一)股
占0.0786%
以下为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参加表决的股数为:33,748,448(三千三百七十四万八千四百四十八)股,意见如下:
同意:33,297,068(三千三百二十九万七千零六十八)股
占:98.6625%
反对:307,259(三十万七千二百五十九)股
占:0.9104%
弃权:144,121(十四万四千一百二十一)股
占:0.4271%
本议案通过。
(十一)审议《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变更注册资本的议案》
参加表决的股数为:183,419,120(一亿八千三百四十一万九千一百二十)股,意见如下:
同意:182,967,740(一亿八千二百九十六万七千七百四十)股
占99.7539%
反对:307,259(三十万七千二百五十九)股
占0.1675%
弃权:144,121(十四万四千一百二十一)股
占0.0786%
以下为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参加表决的股数为:33,748,448(三千三百七十四万八千四百四十八)股,意见如下:
同意:33,297,068(三千三百二十九万七千零六十八)股
占:98.6625%
反对:307,259(三十万七千二百五十九)股
占:0.9104%
弃权:144,121(十四万四千一百二十一)股
占:0.4271%
本议案通过。
(十二)审议《关于修订<安信信托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议案》
参加表决的股数为:183,419,120(一亿八千三百四十一万九千一百二十)股,意见如下:
同意:182,967,740(一亿八千二百九十六万七千七百四十)股
占99.7539%
反对:307,359(三十万七千三百五十九)股
占0.1676%
弃权:144,021(十四万四千零二十一)股
占0.0785%
以下为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参加表决的股数为:33,748,448(三千三百七十四万八千四百四十八)股,意见如下:
同意:33,297,068(三千三百二十九万七千零六十八)股
占:98.6625%
反对:307,359(三十万七千三百五十九)股
占:0.9107%
弃权:144,021(十四万四千零二十一)股
占:0.4268%
本议案通过。
三、律师见证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由瑛明律师事务所沙千里、王艳律师现场见证并发表法律意见认为:公司本次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及表决程序符合现行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所通过的议案合法有效。
四、上网公告附件
上海市瑛明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安信信托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安信信托股份有限公司
二○一四年十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