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简称:桂东电力 股票代码:600310 编号:临2014-055
债券简称:11桂东01 债券代码:122138
债券简称:11桂东02 债券代码:122145
广西桂东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子公司钦州永盛部分应收账款逾期未能收回的风险提示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公司于2014年3月28日、5月30日披露的《广西桂东电力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度报告》及《广西桂东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对上海证券交易所问询函回复的公告》,对公司全资子公司钦州永盛石油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钦州永盛”)的应收账款情况进行了详尽披露。
近日,公司收到子公司钦州永盛《关于未能按期收回广州博材煤炭贸易业务应收款项的报告》,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钦州永盛与广州博材煤炭业务情况
广西桂东电力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年度报告中其他重要事项对钦州永盛与广州博材燃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州博材”)的煤炭交易业务做了如下披露:“本公司全资子公司钦州永盛石油化工有限公司期末存货煤余额为102,256,717.94元,2014年1月5日,该公司与广州博材燃料有限公司(甲方)签订销售合同,合同金额为120,655,360元。合同约定:在合同生效后,由钦州永盛开出215456吨的印尼煤货权给甲方,甲方在收到货权转移通知书后1个月内提完货物(钦州永盛2014年1月15日已签发货权转移单)并必须按实际提货的数量,全额结算付清款项,发票已开具。截止报告日,款项尚未收回。”
上述贸易业务的具体进展如下:
1、2014年1月5日,钦州永盛与广州博材签订销售21.54万吨煤炭合同。1月15日,钦州永盛与广州博材、东莞市正兴运输服务有限公司签订货权转移及结算单。
根据双方约定:广州博材收到货权转移通知书后,一个月内提完货,并必须按实际提货的数量、金额全额结算付清货款。买方支付货款的方式可以包括:现金、银行承兑汇票和国内信用证。若买方逾期付款,买卖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则卖方有权自行处理货物,因买方延期付款给卖方造成损失的,买方应承担直接损失赔偿责任。
2、货权转移及结算单手续办理后,该批货物所有权已转移给甲方,在合同期内钦州永盛多次催促广州博材回款,但广州博材迟迟未予回款。
3、合同期满后,钦州永盛仍未收到货款,因此钦州永盛向广州博材发出《函告》要求广州博材2014年9月30日前必须支付1.19亿元款项;广州博材复函,承认已卖掉钦州永盛21.54万吨煤,并承诺:(1)以广州博材的债权抵还钦州永盛部分货款;(2)不足部分承诺于2014年9月30日前用同质等值的煤炭或人民币现金全部归还钦州永盛。
钦州永盛期间多次派人到广州进行跟催,现该承诺时限已过,截止本公告日,钦州永盛经多次追讨但未收到上述相关货物或款项。
二、钦州永盛与广州博材债权债务情况
除上述120,655,360元应收账款外,截止本公告日,钦州永盛尚有预付广州博材公司购货款余额64,805,014元,目前对方尚未履行供货义务,存在资金无法回收风险。
三、广州博材基本情况
经钦州永盛调查核实,广州博材燃料有限公司成立于2007年7月,注册资本500万元,法定代表人张晓煌,注册地广州市黄埔区荔香路10号1210房。目前该公司已停止一切经营活动,处于停业状态,只有个别人员留守公司办理非经营性的事务及清理公司债权债务的前期工作。
四、目前及下一步采取的应对措施
1、公司已在2014年半年度报告中对上述应收账款120,655,360元按照会计准则计提了6,032,768元的坏账准备。
2、公司及钦州永盛将积极采取进一步的措施,包括启动法律程序提起诉讼等措施进行追讨,最大限度减少损失。
3、根据钦州永盛调查和了解,上述应收账款和预付账款存在重大回收风险,如公司及钦州永盛采取了追讨、诉讼等措施仍无法收回上述款项,将会形成重大资产损失,对公司经营成果及财务状况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公司将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要求,及时披露相关事项的进展情况,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广西桂东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10月1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