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弘文
近期有条新闻引起了我们的关注。有媒体做了一个统计,今年以来共有140多名基金经理离职换岗,与此同时目前公募业内有50余位基金经理“一拖三”(即1人担任3个基金的基金经理)。由此该媒体得到结论,公募业内人员大幅流失,导致不少公司基金经理团队“青黄不接”,进而让人少数基金经理承担过多的基金管理任务。
这个结论大体方向没错,不过有一些不够准确的地方。
首先,从数字上看,大半年过去了,行业内有140多名基金经理换岗离任,以我的印象是比较少的年份。往年,基金经理的年更替比例通常在20%~30%之间。目前业内过千只基金存量,一年有200个基金经理更换并不让人吃惊。
其次,关于基金经理同时管理几个基金(也即是“一拖几”)的问题,结论不能一概而论。现在,业内一提起基金经理“一管几”,就认为是公司人才团队建设不力、有负投资人,这样的结论不够客观。
这么说的理由之一是,基金公司人才团队是否合格,基金经理能否善尽其责,标准不应是看基金“1拖几”,而应看基金经理管理资产的工作量是否逾越其能力上限。
而一个基金经理工作量通常不止于基金个数的多寡,也包括管理的资产规模、日常运营的工作难度等。比如,有的基金经理管理3个5亿元的基金,有的基金经理管理80个亿的基金,论难度而言,可能还是管80个亿的难度更大。再比如有的基金经理管理规模很小,因此导致日常资金管理的负担很重,这些都并不体现在基金个数上。
另外,即便是同一个时代,不同的基金经理在不同的资产类别内,其的管理上限大不相同,个人的风格和能力是有差异的。举个简单的例子,美国“债券之王”比尔格罗斯在9月辞职之前,一个人管了2200亿美元以上的资产,也无人担心其力有不逮。中国如果有基金经理管个3000、5000亿人民币,估计全天下都要操心了。再比如,当年的投资明星彼得林奇最高峰也是近千亿美元规模,业绩持续良好。他走后,富达基金把他的资产分给两个基金经理来管理,最后还是不行,可见每个人的上限是差异很大的。
因此,在看待基金经理“一拖多”这个方面,首先要考虑资产类别、其次要综合考虑规模和基金契约的异同、再次要考虑不同人的管理风格和适应规模。这其中有共性和个性的不同标准,应综合判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