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增加建设银行为富国收益增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代理销售机构的
公告
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增加建设银行为富国收益增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代理销售机构的
公告
根据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建设银行”)签署的销售代理协议,自2014年10月13日起,建设银行开始代理销售富国收益增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投资者可通过建设银行办理开户、认购业务,其他业务的开通情况敬请投资者留意届时公告。
投资者也可以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情况: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25号
办公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闹市口大街1号院1号楼
法人代表: 王洪章
联系电话: (010)66275654
传真电话: (010)66275654
客服电话: 95533
公司网站: www.ccb.com
投资者可以通过以下方式联系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进行咨询:
客户服务电话:95105686,4008880688(全国统一,均免长途话费)
网址:www.fullgoal.com.cn
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投资者投资于上述基金前应认真阅读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
本公告的解释权归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所有。
特此公告
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一四年十月十三日
富国天盛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
基金二〇一四年第一次收益分配公告
2014年10月13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 | 富国天盛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 |
基金简称 | 富国天盛灵活配置混合 | |
基金主代码 | 000634 | |
基金合同生效日 | 2014年04月30日 | |
基金管理人名称 | 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
基金托管人名称 |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
公告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及配套法规、《富国天盛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富国天盛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 |
收益分配基准日 | 2014年09月30日 | |
截止收益分配基准日的相关指标 | 基准日基金份额净值(单位:人民币元) | 1.126 |
基准日基金可供分配利润(单位:人民币元) | 101,316,971.80 | |
截止基准日按照基金合同约定的分红比例计算的应分配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20,263,394.36 | |
本次分红方案(单位:元/10份基金份额) | 0.20 | |
有关年度分红次数的说明 | 本次分红为二〇一四年度的第一次分红 |
注:本基金合同约定,基金合同生效满3个月后,在符合有关基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本基金每年收益分配次数最多为12次;若基金在每季度最后一个自然日收盘后每10份基金份额可供分配利润金额高于0.1元(含),则本基金须在10个工作日之内进行收益分配,且每次基金收益分配比例不得低于基金收益分配基准日每份基金份额可供分配利润的20%。本次收益分配方案经基金管理人计算后已由基金托管人中国农业银行复核。
2 与分红相关的其他信息
权益登记日 | 2014年10月15日 |
除息日 | 2014年10月16日 |
现金红利发放日 | 2014年10月20日 |
分红对象 | 权益登记日交易结束后登记在册的本基金全体投资者。权益登记日当天有效申购基金份额享有红利分配权,权益登记日当天有效赎回基金份额不享有红利分配权。 |
红利再投资相关事项的说明 | 选择红利再投资方式的投资者所得再投资基金份额的计算基准为2014年10月16日的基金份额净值,自2014年10月20日起投资者可以查询、赎回。 |
税收相关事项的说明 |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的有关规定,基金向投资者分配的基金利润,暂免征收所得税。 |
费用相关事项的说明 | 本基金本次分红免收分红手续费。 选择红利再投资方式的投资者其红利所转换的基金份额免收申购费用。 |
3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对于未选择具体分红方式的投资者,本基金默认的分红方式为现金方式。
2、投资者可以在每个基金开放日的交易时间内到销售网点修改分红方式,本次分红确认的分红方式将以投资者在权益登记日之前(含权益登记日)最后一次选择的分红方式为准。
3、投资者可以登陆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站www.fullgoal.com.cn或拨打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客户服务热线95105686、4008880688(全国统一,均免长途费)进行相关咨询。
4、风险提示:
本基金分红并不改变本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也不会因此降低基金投资风险或提高基金投资收益。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4年10月13日
关于富国中证军工指数分级证券
投资基金不定期份额折算结果
及恢复交易的公告
根据《富国中证军工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的相关业务规定,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以2014年10月9日为基准日,对富国中证军工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实施不定期份额折算,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份额折算结果
2014年10月9日,富国军工份额的场外份额经折算后的份额数按截位法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尾差部分计入基金财产;富国军工份额的场内份额、富国军工A份额和富国军工B份额经折算后的份额数取整计算(最小单位为1份)。基金份额折算比例按截位法精确到小数点后第9位,如下表所示:
基金份额名称 | 折算前基金份额 (单位:份) | 折算前基金份额净值 (单位:元) | 折算比例 | 折算后基金份额 (单位:份) | 折算后基金份额净值 (单位:元) |
富国军工场外份额 | 2,263,399,915.07 | 1.512 | 0.511639548 | 3,421,444,824.55 | 1.000 |
富国军工场内份额 | 30,308,554.00 | 1.512 | 0.511639548 | 352,939,738.00 | 1.000 |
富国军工A份额 | 300,137,209.00 | 1.031 | 0.030631910 | 300,137,209.00 | 1.000 |
9,193,775.00 (注1) | |||||
富国军工B份额 | 300,137,209.00 | 1.993 | 0.992647185 | 300,137,209.00 | 1.000 |
297,930,355.00 (注2) |
注1:该“折算后份额”为富国军工A份额经折算后产生的新增富国军工场内份额。
注2:该“折算后份额”为富国军工B份额经折算后产生的新增富国军工场内份额。
投资者自公告之日起可查询经注册登记机构确认的折算后份额。
二、恢复交易
自2014年10月13日起,本基金恢复办理申购(含定期定额投资)、赎回、转托管(包括系统内转托管和跨系统转托管)和配对转换业务,富国军工A份额(场内简称:军工A,基金代码:150181)和军工B份额(场内简称:军工B,基金代码:150182)将于2014年10月13日上午9:30-10:30停牌一小时后复牌。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分级基金份额折算后次日前收盘价调整的通知》,2014年10月13日复牌首日即时行情显示的前收盘价为2014年10月10日的富国军工A份额和富国军工B份额的份额参考净值,分别为1.000元和1.000元,2014年10月13日当日富国军工A份额和富国军工B份额均可能出现交易价格大幅波动的情形。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三、重要提示
1、本基金富国军工A份额表现为低风险、收益相对稳定的特征,但在不定期份额折算后,原富国军工A份额持有人的风险收益特征将发生变化,由持有单一的较低风险收益特征份额变为同时持有较低风险收益特征的富国军工A份额和较高风险收益特征的富国军工份额。由于富国军工份额为跟踪中证军工指数的基础份额,其份额净值将随市场涨跌而变化,原富国军工A份额持有人还可能会承担因市场下跌而遭受损失的风险,预期收益实现的不确定性将会增加。
2、富国军工B份额表现为高风险、高收益的特征,但在不定期份额折算后,原富国军工B份额持有人的风险收益特征将发生变化,由持有单一的较高风险收益特征份额变为同时持有较高风险收益特征的富国军工B份额与较低风险收益特征的富国军工份额。折算后的杠杆倍数将大幅提升,由目前的杠杆恢复到初始的2倍杠杆水平,富国军工B份额的基金份额参考净值随市场涨跌而增长或者下降的幅度也将相应增加。
3、由于富国军工A份额和富国军工B份额折算前可能存在折溢价交易情形,不定期份额折算后,其折溢价率可能随之发生较大变化。特提请参与二级市场交易的投资者注意折溢价所带来的风险。
4、此次通过折算所新增的场内富国军工份额可通过办理配对转换业务分拆为富国军工A份额和富国军工B份额。
5、折算后,本基金富国军工份额的份额数量会增加。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业务规则,场内份额数将取整计算(最小单位为1份),舍去部分计入基金资产,持有极小数量富国军工A份额、富国军工B份额和场内富国军工份额的持有人,存在折算后份额因为不足1份而导致相应的资产被强制归入基金资产的风险。
6、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本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做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承担。投资有风险,决策须谨慎。
特此公告。
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4年10月13日
关于军工A和军工B不定期份额
折算后前收盘价调整的公告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的相关业务规定以及《富国中证军工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约定,富国中证军工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已于2014年10月9日对在该日交易结束后登记在册的持有富国军工份额、富国军工A份额和富国军工B份额的投资者办理了不定期份额折算业务。关于不定期份额折算结果,详见2014年10月13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公司网站上的《关于富国中证军工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不定期份额折算结果及恢复交易的公告》。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分级基金份额折算后次日前收盘价调整的通知》,2014年10月13日为复牌首日,富国军工A份额和富国军工B份额即时行情显示的前收盘价将调整为2014年10月10日的富国军工A份额和富国军工B份额的基金份额参考净值(四舍五入至0.001元),分别为1.000元和1.000元。2014年10月13日当日富国军工A份额和富国军工B份额均可能出现交易价格大幅波动的情形。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本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做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承担。投资有风险,决策须谨慎。
特此公告。
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4年10月13日
关于以通讯开会方式召开汉兴证券
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
第一次提示性公告
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决定以通讯开会方式召开汉兴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并于2014年10月10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本公司网站(www.fullgoal.com.cn)发布了《关于以通讯开会方式召开汉兴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公告》。为使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顺利召开,现发布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第一次提示性公告。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和《汉兴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汉兴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基金管理人”)决定以通讯开会方式召开本基金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会议的具体安排如下:
1、会议召开方式:通讯开会方式。
2、会议投票表决起止时间:自2014年10月16日起,至2014年11月10日24:00止(投票表决时间以基金管理人收到表决票时间为准)。
3、会议通讯表决票的寄达地点:
基金管理人: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8号国金中心二期16楼
邮政编码:200120
联系人:黄晟
联系电话:021-20361818
二、会议审议事项
《关于汉兴证券投资基金转型有关事项的议案》(见附件一)。
三、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权益登记日
本次大会的权益登记日为2014年10月15日,即在2014年10月15日下午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时间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基金全体基金份额持有人均有权参加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并投票表决。
四、表决票的填写和寄交方式
1、本次会议表决票见附件二。基金份额持有人可从相关报纸上剪裁、复印表决票或登陆本基金管理人网站(http://www.fullgoal.com.cn)下载并打印表决票。
2、基金份额持有人应当按照表决票的要求填写相关内容,其中:
(1)个人投资者自行投票的,需在表决票上签字,并提供本人身份证件正反面复印件和证券账户卡复印件;
(2)机构投资者自行投票的,需在表决票上加盖本单位公章或经授权的业务公章(以下合称“公章”),并提供加盖公章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或其他单位可使用加盖公章的有权部门的批文、开户证明或登记证书复印件等)和证券账户卡复印件;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自行投票的,需在表决票上加盖本单位公章(如有)或由授权代表在表决票上签字(如无公章),并提供该授权代表的身份证件正反面复印件或者护照或其他身份证明文件的复印件,该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所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或者证明该授权代表有权代表该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签署表决票的其他证明文件,以及该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的营业执照、商业登记证或者其他有效注册登记证明复印件和证券账户卡复印件和取得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资格的证明文件的复印件;
(3)个人投资者委托他人投票的,应由代理人在表决票上签字或盖章,并提供个人投资者身份证件正反面复印件和证券账户卡复印件,以及填妥的授权委托书原件(参照附件三)。如代理人为个人,还需提供代理人的身份证件正反面复印件;如代理人为机构,还需提供代理人的加盖公章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或其他单位可使用加盖公章的有权部门的批文、开户证明或登记证书复印件等);
(4)机构投资者委托他人投票的,应由代理人在表决票上签字或盖章,并提供持有人的加盖公章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或其他单位可使用加盖公章的有权部门的批文、开户证明或登记证书复印件等)和证券账户卡复印件,以及填妥的授权委托书原件。如代理人为个人,还需提供代理人的身份证件正反面复印件;如代理人为机构,还需提供代理人的加盖公章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或其他单位可使用加盖公章的有权部门的批文、开户证明或登记证书复印件等)。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委托他人投票的,应由代理人在表决票上签字或盖章,并提供该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的营业执照、商业登记证或者其他有效注册登记证明复印件和证券账户卡复印件,以及取得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资格的证明文件的复印件,以及填妥的授权委托书原件。如代理人为个人,还需提供代理人的身份证件复印件;如代理人为机构,还需提供代理人的加盖公章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或其他单位可使用加盖公章的有权部门的批文、开户证明或登记证书复印件等)。
3、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其代理人需将填妥的表决票和所需的相关文件在2014年10月16日起,至2014年11月10日24:00止的期间内通过专人送交、快递或邮寄挂号信的方式送达至基金管理人的办公地址,并请在信封表面注明:“汉兴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专用”。
送达时间以基金管理人收到表决票时间为准,即:专人送达的以实际递交时间为准;快递送达的,以基金管理人签收时间为准;以邮寄挂号信方式送达的,以挂号信回执上注明的收件日期为送达日期。
基金管理人的办公地址及联系办法如下:
基金管理人: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8号国金中心二期16楼
邮政编码:200120
联系人:黄晟
联系电话:021-20361818
五、计票
1、本次通讯会议的计票方式为:由基金管理人授权的两名监督员在基金托管人(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授权代表的监督下于本次通讯会议的表决截止日(即2014年11月10日)后两个工作日内进行计票,并由公证机关对其计票过程予以公证。
2、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持每份基金份额享有一票表决权。
3、表决票效力的认定如下:
(1)表决票填写完整清晰,所提供文件符合本会议通知规定,且在规定时间之内送达基金管理人的,为有效表决票;有效表决票按表决意见计入相应的表决结果,其所代表的基金份额计入参加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的基金份额总数。
(2)如表决票上的表决意见未填、多填、字迹模糊不清、无法辨认或意愿无法判断或相互矛盾,但其他各项符合会议通知规定的,视为弃权表决,计入有效表决票;并按“弃权”计入对应的表决结果,其所代表的基金份额计入参加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的基金份额总数。
(3)如表决票上的签字或盖章部分填写不完整、不清晰的,或未能提供有效证明基金份额持有人身份或代理人经有效授权的证明文件的,或未能在规定时间之内送达基金管理人的,均为无效表决票;无效表决票不计入参加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的基金份额总数。
(4)基金份额持有人重复提交表决票的,如各表决票表决意见相同,则视为同一表决票;如各表决票表决意见不相同,则按如下原则处理:
①送达时间不是同一天的,以最后送达日所填写的有效的表决票为准,先送达的表决票视为被撤回;
②送达时间为同一天的,视为在同一表决票上做出了不同表决意见,计入弃权表决票;
③送达时间确定原则见“四、表决票的填写和寄交方式”中相关说明。
六、决议生效条件
1、有效表决票所代表的基金份额占权益登记日基金总份额的50%以上(含50%)时,表明该有效表决票所代表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参加了此次通讯会议,会议有效召开;在此基础上,关于汉兴证券投资基金转型有关事项的议案应当由前述参加大会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其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含三分之二)通过方为有效;
2、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通过的事项,本基金管理人自通过之日起五日内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定的事项自表决通过之日起生效。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七、本次大会相关机构
1、召集人: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1)公司总部
联系人:黄晟
联系电话:021-20361818
(2)北京分公司
联系人:方俊才
联系电话:010-59315258
传真:010-82292350
(3)广州分公司
联系人:袁勇科
联系电话:020-22008768
传真:0755-22008766
(4)成都分公司
联系人:欧文
联系电话:028-86767800
传真:028-86766613
2、基金托管人: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3、公证机构:上海市东方公证处
联系人:傅匀
联系电话:021-62154848
4、见证律师: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
八、重要提示
1、请基金份额持有人在提交表决票时,充分考虑邮寄在途时间,提前寄出表决票。
2、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有关公告可通过基金管理人网站查阅,投资者如有任何疑问,可致电基金管理人客户服务电话95105686、400-888-0688(均免长途话费)咨询。
3、基金管理人将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本基金自2014年10月16日开始持续停牌。基金管理人将于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生效公告后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复牌。
4、本通知的有关内容由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负责解释。
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一四年十月十三日
附件一:《关于汉兴证券投资基金转型有关事项的议案》
附件二:《汉兴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通讯表决票》
附件三:《授权委托书》
附件四:《汉兴证券投资基金转型方案说明书》
附件一:关于汉兴证券投资基金转型有关事项的议案
汉兴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
鉴于汉兴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基金汉兴”)将于2014年12月30日到期,为了维护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和《汉兴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有关规定,基金管理人经与基金托管人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协商一致,提议对基金汉兴实施转型。《汉兴证券投资基金转型方案说明书》见附件四。
为实施基金汉兴转型方案,提议授权基金管理人办理本次基金汉兴转型的有关具体事宜,包括但不限于根据市场情况确定各项基金转型工作的具体时间和方式,并可以根据现时有效的法律法规的要求、《汉兴证券投资基金转型方案说明书》和转型后开放式基金的特征,或在不涉及基金合同当事人权利义务关系变化或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的前提下对《汉兴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进行必要的修改和补充。
以上议案,请予审议。
基金管理人: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一四年十月十三日
附件二:汉兴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通讯表决票
基金份额持有人姓名/名称:
证件号码(身份证件号/营业执照注册号):
证券账户卡号:
审议事项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关于汉兴证券投资基金转型有关事项的议案 |
基金份额持有人/受托人(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2014年 月 日
说明:
1、请就审议事项表示“同意”、“反对”或“弃权”,并在相应栏内画“√”,基金份额持有人只能选择一种表决意见。
2、未填、多填、字迹模糊不清、无法辨认或意愿无法判断的表决票均视为投票人放弃表决权利,其所持全部基金份额的表决结果均计为“弃权”。
3、本表决票可从相关网站(http://www.fullgoal.com.cn)下载、从报纸上剪裁、复印或按此格式打印。
附件三: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或 机构代表本人(或本机构)参加以通讯开会方式召开的汉兴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并代为全权行使所有议案的表决权。表决意见以受托人的表决意见为准。本授权不得转授权。
委托人(签字/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件号或营业执照注册号:
证券账户卡号:
受托人(代理人)(签字/盖章):
受托人(代理人)身份证件号或营业执照注册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附注:此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在填写完整并签字盖章后均为有效。
附件四:汉兴证券投资基金转型方案说明书
一、声明
1、鉴于汉兴证券投资基金(简称“基金汉兴”)基金合同将于2014年12月30日到期,为维护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和《汉兴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简称“基金合同”)等有关规定,本基金管理人(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经与基金托管人(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协商一致,决定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关于汉兴证券投资基金转型有关事项的议案。
2、本次基金汉兴转型方案需经提交有效表决票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其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存在无法获得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通过的可能。
3、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通过的决议需依法报中国证监会备案,自表决通过之日起生效。中国证监会对本次基金汉兴转型方案所作的任何决定或意见,均不表明其对本次转型方案或本基金的价值或投资者的收益做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
二、基金汉兴封转开方案概要
拟主要通过以下几方面的转型、调整,将基金汉兴从封闭式基金转型为开放式基金。
(一)转型后基金名称
富国消费主题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二)转型后基金类型
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三)转型后运作方式
契约型开放式
(四)转型后存续期限
不定期
(五)转型后基金的投资
1、投资目标
本基金主要投资于大消费行业中具有持续增长潜力的优质上市公司,以分享中国经济增长与结构转型带来的投资机会,追求超越业绩比较基准的投资回报,力争实现基金资产的中长期稳定增值。
2、投资范围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内依法公开发行的股票(包括中小板、创业板及其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股票)、衍生工具(权证、股指期货等)、债券资产(国债、金融债、企业债、公司债、次级债、中小企业私募债券、可转换债券、分离交易可转债、央行票据、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等)、资产支持证券、债券回购、银行存款等固定收益类资产,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股票投资占基金资产的比例为60%-95%;投资于本基金定义的大消费行业的证券不低于非现金基金资产的80%;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股指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股指期货、权证及其他金融工具的投资比例符合法律法规和监管机构的规定。
3、投资策略
(1)大类资产配置
本基金采取“自上而下”的方式进行大类资产配置,根据对宏观经济、市场面、政策面等因素进行定量与定性相结合的分析研究,确定组合中股票、债券、货币市场工具及其他金融工具的比例。
本基金主要考虑的因素为:
1)宏观经济指标,包括GDP 增长率、工业增加值、PPI、CPI、市场利率变化、货币供应量、固定资产投资、进出口贸易数据等,以判断当前所处的经济周期阶段;
2)市场方面指标,包括股票及债券市场的涨跌及预期收益率、市场整体估值水平及与国外市场的比较、市场资金供求关系及其变化;
3)政策因素,包括货币政策、财政政策、资本市场相关政策等;
4)行业因素:包括相关行业所处的周期阶段、行业政策扶持情况等。
通过对以上各种因素的分析,结合全球宏观经济形势,研判国内经济的发展趋势,并在严格控制投资组合风险的前提下,确定或调整投资组合中大类资产的比例。
(2)股票投资策略
1)大消费行业的界定
基于对消费行业发展形势和未来趋势的深刻理解,本基金对于消费行业的界定定位于大消费行业,按照申万行业分类标准,划分为三类:即主要消费、可选消费和其他消费。主要消费指主要与居民的基本生活需求高度相关的商品或服务;可选消费指非居民生活必需的,主要用于改善居民生活质量的商品和服务,居民可以自行选择是否进行消费。此外,一些行业虽然目前尚未被划入消费行业,但是其属性已经基本具备消费行业属性,形成实际的消费需求,并拉动一系列与其相关的行业发展。本基金也将这些公司划入消费行业的范畴中,定义为其他消费。
根据前文定义,主要消费包括食品饮料、家用电器、农林牧渔、纺织服装、医药生物、轻工制造、交通运输、公用事业等;可选消费包括汽车、休闲服务、商业贸易、金融、银行、电子、通信、传媒、房地产、建筑材料、建筑装饰、电气设备、机械设备、计算机等。其他消费包括日用化学产品、民用军工用品、综合等。对于以上行业之外的其他行业,如果其中某些细分行业符合消费行业的定义,本基金也会酌情将其纳入消费行业的范围。
若未来申万行业分类标准调整,本基金仍将定位于大消费行业,选择其他合适的消费行业分类标准。
2)大消费行业配置策略
我国经济从投资拉动转向消费拉动是大势所趋。在这一过程中,我国居民收入水平持续提高,各个消费子行业均受益于居民消费的大趋势。本基金将对消费结构的变化趋势进行跟踪分析,不断发掘各个行业的投资机会。
3)个股投资策略
本基金将运用“价值为本,成长为重”的合理价格成长投资策略来确定具体选股标准。该策略通过建立统一的价值评估框架,综合考虑上市公司的增长潜力和市场估值水平,以寻找具有增长潜力且价格合理或被低估的股票。
同时,本基金将综合考虑投资回报的稳定性、持续性与成长性,通过精细化风险管理和组合优化技术,实现行业与风格类资产的均衡配置,从而实现风险调整后收益的最大化。
a、第一层:侧重量化筛选
本基金重点关注由以下量化筛选过程产生的股票样本:
本基金构建的量化筛选指标主要包括:市净率(PB)、市盈率(PE)、动态市盈率(PEG)、主营业务收入增长率、净利润增长率等:
①价值股票的量化筛选:选取PB、PE较低的上市公司股票;
②成长型股票的量化筛选:选取动态市盈率(PEG)较低,主营业务收入增长率、净利润增长率排名靠前的上市公司股票。
b、第二层:突出基本面分析
在量化筛选的基础上,本基金将基于“定性定量分析相结合、动态静态指标相结合”的原则,进一步筛选出运营状况健康、治理结构完善、经营管理稳健的上市公司股票进行投资。
基金管理人将通过运用(定量的)财务分析模型和资产估值模型,重点关注上市公司的资产质量、盈利能力、偿债能力、成本控制能力、未来增长性、权益回报率及相对价值等方面;通过运用(定性的)上市公司质量评估模型,重点关注上市公司的公司治理结构、团队管理能力、企业核心竞争力、行业地位、研发能力、公司历史业绩和经营策略等方面。
(3)债券投资策略
本基金将采用久期控制下的主动性投资策略,主要包括:久期控制、期限结构配置、市场转换、相对价值判断和信用风险评估等管理手段。在有效控制整体资产风险的基础上,根据对宏观经济发展状况、金融市场运行特点等因素的分析确定组合整体框架;对债券市场、收益率曲线以及各种债券品种价格的变化进行预测,相机而动、积极调整。
1)久期控制是根据对宏观经济发展状况、金融市场运行特点等因素的分析确定组合的整体久期,有效的控制整体资产风险;
2)期限结构配置是在确定组合久期后,针对收益率曲线形态特征确定合理的组合期限结构,包括采用集中策略、两端策略和梯形策略等,在长期、中期和短期债券间进行动态调整,从长、中、短期债券的相对价格变化中获利;
3)市场转换是指管理人将针对债券子市场间不同运行规律和风险-收益特性构建和调整组合,提高投资收益;
4)相对价值判断是在现金流特征相近的债券品种之间选取价值相对低估的债券品种,选择合适的交易时机,增持相对低估、价格将上升的类属,减持相对高估、价格将下降的类属;
5)信用风险评估是指基金管理人将充分利用现有行业与公司研究力量,根据发债主体的经营状况和现金流等情况对其信用风险进行评估,以此作为品种选择的基本依据。
对于可转换债券的投资,本基金将在评估其偿债能力的同时兼顾公司的成长性,以期通过转换条款分享因股价上升带来的高收益;本基金将重点关注可转债的转换价值、市场价值与其转换价值的比较、转换期限、公司经营业绩、公司当前股票价格、相关的赎回条件、回售条件等。
资产证券化产品的定价受市场利率、发行条款、标的资产的构成及质量、提前偿还率等多种因素影响。本基金将在基本面分析和债券市场宏观分析的基础上,对资产证券化产品的交易结构风险、信用风险、提前偿还风险和利率风险等进行分析,采取包括收益率曲线策略、信用利差曲线策略、预期利率波动率策略等积极主动的投资策略,投资于资产证券化产品。
(4)中小企业私募债券的投资
本基金对中小企业私募债券的投资主要围绕久期、流动性和信用风险三方面展开。久期控制方面,根据宏观经济运行状况的分析和预判,灵活调整组合的久期。信用风险控制方面,对个券信用资质进行详尽的分析,对企业性质、所处行业、增信措施以及经营情况进行综合考量,尽可能地缩小信用风险暴露。流动性控制方面,要根据中小企业私募债券整体的流动性情况来调整持仓规模,在力求获取较高收益的同时确保整体组合的流动性安全。
(5)金融衍生工具投资
本基金还可能运用组合财产进行权证投资。在权证投资过程中,基金管理人主要通过采取有效的组合策略,将权证作为风险管理及降低投资组合风险的工具:
1)运用权证与标的资产可能形成的风险对冲功能,构建权证与标的股票的组合,主要通过波幅套利及风险对冲策略实现相对收益;
2)构建权证与债券的组合,利用债券的固定收益特征和权证的高杠杆特性,形成保本投资组合;
3)针对不同的市场环境,构建骑墙组合、扼制组合、蝶式组合等权证投资组合,形成多元化的盈利模式;
4)在严格风险监控的前提下,通过对标的股票、波动率等影响权证价值因素的深入研究,谨慎参与以杠杆放大为目标的权证投资。
本基金投资股指期货将根据风险管理的原则,主要选择流动性好、交易活跃的股指期货合约。本基金力争利用股指期货的杠杆作用,降低股票仓位频繁调整的交易成本。
4、业绩比较基准
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为:沪深300指数收益率×80%+中债综合指数收益率×20%。
5、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为混合型基金,其预期收益及预期风险水平高于债券型基金与货币市场基金,低于股票型基金,属于中高预期收益和预期风险水平的投资品种。
(六)转型后收益分配原则
本基金收益分配应遵循下列原则:
1、符合有关基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本基金每年收益分配次数最多为12次,每份基金份额每次收益分配比例不得低于收益分配基准日每份基金份额该次可供分配利润的10%,若基金合同生效不满3个月可不进行收益分配;
2、本基金收益分配方式分两种:现金分红与红利再投资,投资者可选择现金红利或将现金红利自动转为基金份额进行再投资;若投资者不选择,本基金默认的收益分配方式是现金分红;
3、基金收益分配后基金份额净值不能低于面值;即基金收益分配基准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减去每单位基金份额收益分配金额后不能低于面值;
4、同一类别内每一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
5、法律法规或监管机关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七)转型后基金的费用
费率 | |
管理费 | 1.50% |
托管费 | 0.25% |
(八)转型后基金法律文件的修订
除上述内容的调整需要修改基金合同以外,考虑到自《汉兴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生效以来,《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基金法》”)、《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其配套准则等法律法规陆续颁布和实施,基金管理人需要根据现时有效的法律法规要求对《汉兴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进行修订,并在此基础上形成转型后基金--富国消费主题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合同。
综上所述,基金管理人拟提请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授权基金管理人按照现时有效的法律法规的规定、根据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修订基金合同的内容。修订后的基金合同需经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盖章以及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章,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三、基金管理人就方案相关事项的说明
(一)基金汉兴的历史沿革
基金汉兴遵照《证券投资基金管理暂行办法》、《汉兴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契约》(后更名为《汉兴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经中国证监会证监基金字【1999】38号文批准发起设立,于1999年12月30日正式成立,发行规模为30亿份基金份额。基金汉兴存续期为15年(1999年12月30日至2014年12月30日)。
基金汉兴的基金发起人为海通证券有限公司(后更名为“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江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后更名为“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和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管理人为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为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经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上字【2000】(1)号文审核同意,基金汉兴于2000年1月1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
(二)基金转型有利于保护份额持有人利益
《汉兴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将于2014年12月30日到期。如果任其到期清算,基金份额持有人不仅要承担股票资产变现的冲击成本,还要承担清算费用以及清算期间的机会成本。实施基金转型不但避免了到期清算产生的相关成本,亦消除了基金折价交易现象,有利于更好的保护份额持有人利益。
(三)基金调整存续期限的必要性
根据《汉兴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规定,基金存续期截至2014年12月30日为止。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基金转型为开放式基金后,可不定期存续。为避免到期时基金清算产生的相关成本,更好地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基金应调整存续期限。
(四)基金转型的可行性
1、基金管理人具有丰富的基金转型运作经验
基金管理人已成功操作过汉博基金、汉鼎基金和汉盛基金的封闭式基金转开放工作,在封闭式基金转型上积累了较为丰富的经验。
2、基金转型不存在法律障碍
依据《汉兴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和《基金法》的规定,转换基金运作方式应当经参加持有人大会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其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按照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决议,并经中国证监会备案,基金可以转换基金运作方式。因此,基金汉兴由封闭式转为开放式不存在法律障碍。
3、基金转型不存在技术障碍
基金终止上市后,将进行基金份额变更登记。上海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及其上海分公司和基金管理人已就变更登记有关事项进行了充分准备,技术可行。变更登记完成后,基金份额持有人可使用证券账户通过场内“上证基金通”系统或在办理相关手续后通过场外销售机构办理申购、赎回、转托管等业务,不会导致基金份额持有人无法变现基金份额。因此,基金汉兴由封闭式转为开放式不存在技术障碍。
4、调整投资目标、投资范围和投资策略的可行性
基金汉兴转型之后,必须对原有基金合同中的有关内容进行修订,使其在投资目标、投资范围及其投资组合比例限制、投资策略等方面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
5、授权基金管理人修订基金合同的可行性
基金管理人将严格按照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以及法律法规的规定修订基金合同。修订后的基金合同需经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盖章以及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章,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四、基金转型的主要风险及预备措施
(一)转型方案被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否决的风险
在设计转型方案之前,基金管理人已对部分基金份额持有人进行了走访,认真听取了基金份额持有人意见,拟定议案综合考虑了基金份额持有人的要求。议案公告后,基金管理人还将再次征询意见。如有必要,基金管理人将根据基金份额持有人意见,对基金转型方案进行适当的修订,并重新公告。基金管理人可在必要情况下,推迟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召开时间。
(二)基金转型开放后遭遇大规模赎回的风险
1、实施集中申购
为降低部分基金份额持有人在基金开放后大量赎回对基金平稳运作的影响,在基金终止上市后,本基金可以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作为登记机构,通过上证基金通的场内模式与直接通过各销售机构的柜台或其他交易系统办理的场外模式相结合的方式进行集中申购,集中申购期不超过1个月。集中申购期募集新资金,可在很大程度上降低转型后的赎回压力和预期。如果基金管理人实施集中申购,将在事前进行公告,敬请投资者留意。
(1)集中申购费率
单笔集中申购金额(M) | 集中申购费率 |
M<100 万元 | 1.2% |
100 万元≤M<500 万元 | 0.8% |
M≥500 万元 | 每笔1,000元 |
(2)日常申购费率
单笔申购金额(M) | 申购费率 |
M<100 万元 | 1.5% |
100 万元≤M<500 万元 | 1.2% |
M≥500 万元 | 每笔1,000元 |
(3)日常赎回费率
持有期限(N) | 赎回费率 |
N<7日 | 1.50% |
7日≤N<30日 | 0.75% |
30日≤N<1年 | 0.50% |
1年≤N<2年 | 0.30% |
N≥2年 | 0.00% |
注:一年指365天,两年为730天
基金份额持有人在基金终止上市前持有的原基金汉兴份额,持有期限自《富国消费主题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计算;基金份额持有人通过集中申购和日常申购所得的基金份额,持有期限自登记机构确认登记之日起计算。赎回费用应根据相关规定按照比例归入基金财产,未归入基金财产的部分用于支付登记费和其他必要的手续费。
2、份额折算
如果基金管理人实施集中申购,在基金集中申购验资结束当日,基金管理人将按当日基金份额净值对原基金汉兴份额进行份额折算。折算后,基金份额净值为1.000元。
对于基金份额持有人因暂未进行份额托管等原因产生的未领取现金红利,基金管理人将在基金集中申购验资结束当日即原基金份额持有人基金份额折算日当日按1.000元将该持有人的未领取现金红利自动折算为基金份额,记入基金份额持有人的相关账户。
3、基金转型方案公告后,若出现基金折价率持续放大或基金净值剧烈波动等极端情况,基金管理人承诺将根据实际情况,加快转型进程,更早开放基金的日常赎回业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