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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福建省燕京惠泉啤酒股份有限公司
    2014-10-15       来源:上海证券报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审议季度报告。

    公司负责人王启林、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肖国锋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王碧辉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本公司第三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7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本报告期末上年度末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减(%)
    调整后调整前
    总资产1,243,733,664.461,151,281,402.411,151,281,402.418.03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1,094,060,509.981,059,160,439.711,064,439,384.493.30

     年初至报告期末(1-9月)上年初至上年报告期末

    (1-9月)

    比上年同期增减(%)
    调整后调整前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65,123,440.73157,605,349.82157,605,349.824.77

     年初至报告期末

    (1-9月)

    上年初至上年报告期末

    (1-9月)

    比上年同期增减

    (%)

    调整后调整前
    营业收入723,834,920.95667,819,974.66667,819,974.668.39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41,150,070.2720,396,953.6421,200,966.19101.75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27,667,923.5216,391,913.2517,195,925.8068.79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3.821.942.01增加1.88个百分点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0.160.080.08100.00

    2.8 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股东总数(户)20,308
    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

    (全称)

    报告期内增减期末持股数量比例(%)持有有限售条件股份数量质押或冻结情况股东性质
    股份状态数量 
    北京燕京啤酒股份有限公司 125,067,77850.03  国有法人
    中国武夷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16,437,8276.58 质押13,000,000国有法人
    中国工商银行-南方绩优成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4,890,3154,890,3151.96 未知 境内非国有法人
    中国对外经济贸易信托有限公司-尊嘉ALPHA证券投资有限合伙企业集合资金信托计划3,486,8003,486,8001.39 未知 境内非国有法人
    中国对外经济贸易信托有限公司-外贸信托·朱雀漂亮阿尔法集合资金信托计划-3,012,6791,298,5980.52 未知 境内非国有法人
    梁海峰1,193,0001,193,0000.48 未知 境内自然人
    陈瑞岗 949,4460.38 未知 境内自然人
    曾金治849,398849,3980.34 未知 境内自然人
    北京昭德投资有限公司 829,6210.33 未知 境内非国有法人
    中国工商银行-南方宝元债券型基金799,959799,9590.32 未知 境内非国有法人

    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持有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数量股份种类及数量
    种类数量
    北京燕京啤酒股份有限公司125,067,778人民币普通股125,067,778
    中国武夷实业股份有限公司16,437,827人民币普通股16,437,827
    中国工商银行-南方绩优成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4,890,315人民币普通股4,890,315
    中国对外经济贸易信托有限公司-尊嘉ALPHA证券投资有限合伙企业集合资金信托计划3,486,800人民币普通股3,486,800
    中国对外经济贸易信托有限公司-外贸信托·朱雀漂亮阿尔法集合资金信托计划1,298,598人民币普通股1,298,598
    梁海峰1,193,000人民币普通股1,193,000
    陈瑞岗949,446人民币普通股949,446
    曾金治849,398人民币普通股849,398
    北京昭德投资有限公司829,621人民币普通股829,621
    中国工商银行-南方宝元债券型基金799,959人民币普通股799,959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北京燕京啤酒股份有限公司、中国武夷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人情况;未知其他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人情况。

    重要事项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项目本报告期末上年度末报告期末比期初增长(%)原因说明
    应收票据6,500,000.00-100.00%主要是因为销售回款中收到的银行承兑汇票增加所致;
    应收账款676,778.61-100.00%主要是因为赊销所致;
    其他应收款326,279.87153,845.81112.08%主要是因为备用金增加所致;

    其他流动资产120,000,000.0013,561,909.97784.83%主要是购买银行理财产品所致;
    在建工程8,144,115.033,273,744.70148.77%主要是本期在建工程期末未完工所致;
    应付帐款66,112,902.8132,809,943.41101.50%主要是应付货款增加所致;
    预收款项11,672,566.647,236,964.2061.29%主要是预收客户货款增加所致;
    应交税费16,507,508.874,645,657.71255.33%主要是期末未交税金增加所致;

    项目年初至报告期末(1-9月)上年初至上年报告期末(1-9月)增减幅度(%)原因说明
    资产减值损失31,675.01-32,197.52-198.38%主要是计提坏帐准备所致;
    投资收益3,971,863.022,501,424.6458.78%主要是因为银行理财产品收益增加所致;
    营业外收入9,661,834.232,009,476.62380.81%主要是政府补助增加所致;

    项目年初至报告期末(1-9月)上年初至上年报告期末(1-9月)增减幅度(%)原因说明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6,250,000.00--100.00%主要是因为股票分红款所致;

    2.11 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12 公司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承诺背景承诺类型承诺方承诺内容承诺时间及期限是否有履行期限是否及时严格履行
    与股改相关的承诺解决同业竞争北京燕京啤酒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的控股股东北京燕京啤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燕京啤酒”)于2003年8月11日签署《不竞争承诺函》,承诺将作出一系列的安排,避免与惠泉啤酒产生同业竞争,与惠泉啤酒变竞争为合作,保证惠泉啤酒拥有独立的产、供、销体系,保证惠泉啤酒的稳定、健康发展。将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做好工作:1、明确市场区域划分:燕京啤酒明确表示与惠泉啤酒进行市场区域划分,把燕京啤酒在福建省内的销售网络(包括福建燕京啤酒有限公司的销售网络)与惠泉啤酒现有的销售网络统一管理;2、明确产品档次划分:燕京啤酒承诺,在福建省不再销售与惠泉啤酒同档次低于惠泉啤酒价格的产品,并且销售的中高档啤酒均通过惠泉啤酒的销售网络来进行,从而避免相互冲突;3、燕京啤酒成为惠泉啤酒控股股东后,将保留、巩固惠泉啤酒现有的销售队伍及营销网络,充实其营销管理力量。承诺公布时间:2003-8-11 承诺期限为长期有效
    与股改相关的承诺解决同业竞争北京燕京啤酒股份有限公司燕京啤酒在福建省和江西省抚州市、萍乡市、赣州市、鹰潭市市场将以本公司为主进行运作,并将燕京啤酒(赣州)有限责任公司、福建燕京啤酒有限公司通过委托经营或其他方式由本公司进行管理;燕京啤酒在以上区域内如有新收购或新建生产基地的事项,将以本公司为主进行运作。承诺公布时间:2006-6-21 承诺期限为长期有效
    与股改相关的承诺股份限售北京燕京啤酒股份有限公司1)限售条件:若没有触发追送股份条款,所持股份自2008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上市流通,在前项承诺期期满后,其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的股份占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在十二个月内不超过百分之五,即12,500,000股,在二十四个月内不超过百分之十,即25,000,000股。在锁定期满后,如燕京啤酒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方式出售所持有的惠泉啤酒股份,其出售股票的价格不得低于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股东会议股权登记日的收盘价格。(在公司实施资本公积金转增股份、利润分配、在公司发行新股、可转换债券、权证或全体股东按相同比例缩股等事项,则对该价格作相应调整)。2)公司将在股东背景相类似(特指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均为北京市国资委)的第一家上市公司实施股权激励后二年内实施股权激励方案。承诺公布时间:2006-7-3 承诺期限为长期有效
    其他承诺解决同业竞争北京燕京啤酒股份有限公司现时由惠泉啤酒托管的福建燕京在当福建燕京连续二年利润总额均超过1000万元时惠泉啤酒对其进行收购,福建市场继续完全由惠泉啤酒运作,对惠泉啤酒福建以外的市场销售本公司给以适当协助。承诺公布时间:2012-10-8 承诺期限为长期有效
    其他承诺分红公司公司未来三年(2012-2014年)的具体股东回报规划:1、公司可以采取现金方式、股票方式或者现金与股票相结合的方式分配股利。原则上公司每年度进行一次现金分红,公司董事会可以根据公司的资金需求状况提议公司进行中期现金分配。2、公司根据《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足额提取法定公积金、任意公积金以后,公司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低于当年实现的可供分配利润的百分之十(含百分之十)。且连续三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百分之三十。3、在确保足额现金股利分配的前提下,公司可以另行采取股票股利分配的方式进行利润分配。4、公司在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后,由公司董事会提出分红议案,并提交股东大会进行表决。公司接受所有股东、独立董事和监事对公司分红的建议和监督。承诺公布时间:2012-6-29 承诺履行期限:2012年6月29日至2014年12月31日

    2.13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14 执行新会计准则对合并财务报表的影响

    2.15 职工薪酬准则变动的影响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2014年7月1日应付职工薪酬

    (+/-)

    2014年7月1日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

    (+/-)

    6,401,662.541,059,783,615.60

    职工薪酬准则变动影响的说明

    根据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9号—职工薪酬》规定,本公司对职工薪酬的相关会计政策进行了重述,对本公司内退人员辞退福利进行预计及确认,并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规定进行了追溯调整。上述事项导致2013年期初减少未分配利润3,980,408.82 元,增加2013年管理费用1,298,535.96元,减少期末未分配利润5,149,091.18元,减少盈余公积129,853.60元。合并报表及母公司报表年初数也相应进行了调整。

    福建省燕京惠泉啤酒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王启林

    2014年10月13日

    证券代码:600573 证券简称:惠泉啤酒 公告编号:临2014-025

    福建省燕京惠泉啤酒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福建省燕京惠泉啤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通知于2014年10月3日以书面传真方式送达至各董事,会议于2014年10月13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9人,董事王启林、胡建飞、李文彬、刘翔宇、肖国锋、林恩惠、李兴山、胡国栋、肖珉亲自出席会议并参加表决。会议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公司2014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

    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该项议案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和财务信息调整的议案》。

    详见公司公告:临时2014-026

    该项议案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福建省燕京惠泉啤酒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四年十月十三日

    证券代码:600573 证券简称:惠泉啤酒 公告编号:临2014-026

    福建省燕京惠泉啤酒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和财务信息调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概述

    2014年,财政部新发布和修订了《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企业会计准则第9号-职工薪酬》、《企业会计准则第30号-财务报表列报》、《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合并财务报表》等八项会计准则。根据财政部的要求,新会计准则自2014 年7月1日起在所有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范围内施行。

    2014年10月13日,福建省燕京惠泉啤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和财务信息调整的议案》。

    公司自2014年7月1日起执行新会计准则。

    二、具体情况及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9号—职工薪酬》规定,公司对职工薪酬的相关会计政策进行了重述,根据准则规定对公司内退人员辞退福利进行预计及确认,并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规定进行了追溯调整。

    对财务报表的影响如下:

    上述事项导致2013年期初减少未分配利润3,980,408.82 元,增加2013年管理费用 1,298,535.96元,减少期末未分配利润5,149,091.18 元,减少盈余公积129,853.60元。合并报表及母公司报表年初数也相应进行了调整。

    主要财务数据变动如下:

    项目合并年初余额母公司年初余额
    调整前调整后调整前调整后
    应付职工薪酬1,003,607.696,282,552.47159,648.465,438,593.24
    流动负债合计76,414,106.1581,693,050.9356,438,052.2961,716,997.07
    负债合计76,414,106.1581,693,050.9356,438,052.29

    盈余公积123,732,597.03123,602,743.43123,732,597.03123,602,743.43
    未分配利润184,641,155.65179,492,064.47183,172,675.87178,023,584.69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1,064,439,384.491,059,160,439.711,062,970,904.711,057,691,959.93
    所有者权益合计1,074,867,296.261,069,588,351.481,062,970,904.711,057,691,959.93
    项目合并上期金额(7-9月)合并上年年初至报告期期末金额(1-9月)
    调整前调整后调整前调整后
    管理费用14,914,639.7415,052,946.3346,635,269.3247,439,281.87
    营业利润28,691,766.7728,553,460.1823,316,278.9822,512,266.43
    利润总额29,394,627.0929,256,320.5025,241,249.6824,437,237.13
    净利润27,112,761.0326,974,454.4420,979,640.8520,175,628.30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26,702,211.4926,563,904.9021,200,966.1920,396,953.64
    综合收益总额27,112,761.0326,974,454.4420,979,640.8520,175,628.30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综合收益总额26,702,211.4926,563,904.9021,200,966.1920,396,953.64

    项目母公司上期金额(7-9月)母公司上年年初至报告期期末金额(1-9月)
    调整前调整后调整前调整后
    管理费用10,127,768.7810,266,075.3732,533,907.9533,337,920.50
    营业利润25,957,719.3925,819,412.8017,169,042.9116,365,030.36
    利润总额25,959,074.3925,820,767.8017,195,783.9116,391,771.36
    净利润25,959,074.3925,820,767.8017,195,783.9116,391,771.36
    综合收益总额25,959,074.3925,820,767.8017,195,783.9116,391,771.36
    项目合并上年年初至报告期期末金额(1-9月)
    调整前调整后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17,195,925.8016,391,913.25

    三、董事会、独立董事和监事会的结论性意见

    1、董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和财务信息调整合理性的说明

    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和财务信息调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合理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和财务信息调整。

    2、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依照财政部的有关规定和要求,对公司进行会计政策变更和财务信息调整,使公司的会计政策符合财政部、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等相关规定,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和所有股东的利益。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和财务信息调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没有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权益,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和财务信息调整。

    3、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和财务信息调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合理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和财务信息调整。

    四、上网公告附件

    (一)独立董事关于会计政策变更和财务信息调整的独立意见

    (二)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三)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特此公告。

    福建省燕京惠泉啤酒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四年十月十三日

    证券代码:600573 证券简称:惠泉啤酒 公告编号:临2014-027

    福建省燕京惠泉啤酒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福建省燕京惠泉啤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的通知于2014年10月3日以传真方式发出,会议于2014年10月13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到监事5人,实到5人,监事邓连成、周伟、刘忠毅、刘来欣、谢艺云亲自出席会议并参加表决。会议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公司2014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

    公司监事会根据《证券法》第68条的规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要求,对董事会编制的《公司2014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进行了认真严格的审核,并提出了如下书面审核意见:

    (1)《公司2014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公司2014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2014年1-9月份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3)在监事会提出意见前,我们没有发现参与《公司2014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编制和审议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因此,我们保证《公司2014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承诺其中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该项议案表决情况: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和财务信息调整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和财务信息调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合理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和财务信息调整。

    该项议案表决情况: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福建省燕京惠泉啤酒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二○一四年十月十三日

      2014年第三季度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