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权质押解除、质押公告
证券代码:600487 股票简称:亨通光电 公告编号:2014-078号
江苏亨通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权质押解除、质押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江苏亨通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4年10月15日收到公司控股股东亨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亨通集团”)通知:
1、亨通集团于2013年11月15日将其持有本公司的2,000万股(公积金转增股本后为3,000万股)无限售流通股质押给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期限为2013年11月15日至2014年11月14日。2014年10月14日,亨通集团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了该部分股权的质押登记解除手续。同日,亨通集团将其持有的上述本公司3,00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7.25%)无限售流通股再次质押给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质押期限为2014年10月15日至2015年10月14日,质押登记日为2014年10月15日。上述股权质押登记相关手续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毕。
2、亨通集团于2013年5月2日将其持有本公司的260万股无限售流通股质押给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期限至2014年5月1日。2014年5月21日,亨通集团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了该部分股权的质押登记解除手续。同日,亨通集团将其持有的上述本公司260万股(公积金转增股本后为390万股,占总股本的0.94%)无限售流通股再次质押给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吴江支行,质押期限为主合同届满之日起两年,质押登记日为2014年5月21日。上述股权质押登记相关手续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毕。
截止本公告日,亨通集团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总数为156,460,380股,其中用于质押的股份数量为15,645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7.81%,占亨通集团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总数的99.99%。
特此公告。
江苏亨通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四年十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