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收到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结案通知书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869 股票简称:智慧能源 编号:临2014-076
远东智慧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结案通知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12年8月20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调查通知书》(编号:稽查总队调查通字12622号),通知内容为“三普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曾用名):因你公司涉嫌违反证券法律法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的有关规定,我会决定对你公司立案调查,请予以配合”。公司控股股东远东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远东控股集团”)收到《调查通知书》(编号:稽查总队调查通字12621号),通知内容为“远东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因你公司涉嫌违反证券法律法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的有关规定,我会决定对你公司立案调查,请予以配合”。(详见公司2012年8月20日2012-040号公告)
日前,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向本公司送达的《结案通知书》(结案字【2014】30号),内容为“三普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8月,我会对远东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等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行为立案稽查。经审理,相关涉案违法事实不成立,我会决定本案结案”;远东控股集团收到中国证监会《结案通知书》(结案字【2014】29号),内容为“远东控股集团有限公司:2012年8月,我会对远东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等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行为立案稽查。经审理,相关涉案违法事实不成立,我会决定本案结案”。
同时,本公司分别收到蒋锡培(本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远东控股集团实际控制人、董事局主席)、张希兰(本公司副董事长)、王宝清(本公司原董事)、卞华舵(本公司董事)、蒋国健(本公司董事)、蒋华君(本公司董事、总经理)关于中国证监会发来的《结案通知书》(结案字【2014】31、32、33、34、35、36号),内容为:“蒋锡培先生、张希兰女士、王宝清先生、卞华舵先生、蒋国健先生、蒋华君先生:2012年8月,我会对远东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等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行为立案稽查。经审理,相关涉案违法事实不成立,我会决定本案结案”。
特此公告。
远东智慧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四年十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