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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内蒙古包钢钢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实施 2014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后调整
    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价格和发行数量的公告
    2014-10-16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010 股票简称:包钢股份 编号:(临)2014-041

      内蒙古包钢钢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实施 2014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后调整

      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价格和发行数量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提示:

      1、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发行价格由3.60元/股调整为1.80元/股。

      2、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发行数量上限由不超过82.78亿股调整为不超过165.56亿股。

      根据公司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公司中期利润分配以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提案》,公司2014年中期利润分配以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方案为:以2014年6月30日公司总股本8,002,591,027股为基数,以未分配利润向全体股东每10股送0.5股,并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125元(含税);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9.5股。

      按照公司于2014年9月23日公告的《2014年度中期利润分配实施公告》,2014年9月26日为本次利润分配的股权登记日,2014年9月29日为除权除息日、现金红利发放日,2014年9月30日为新增股份上市流通日。目前公司2014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已实施完毕。

      公司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修订稿)的议案》等议案,根据该议案,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的定价基准日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日(2013年12月31日)。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的发行价格为3.61元/股,即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A股股票交易均价的90%(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A股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A股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A股股票交易总量)。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如发生除权、除息事项,本次发行价格将相应调整。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数量根据以下方式确定: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总股数=拟募集资金总额/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发行价格。

      根据本次拟募集资金总额,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数量为不超过82.55亿股。

      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如发生除权、除息事项,本次发行数量将相应调整。

      公司2013年度利润分配实施完毕后,公司已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调整为3.60元/股,发行数量调整为不超过82.78亿股。上述事项详见公司披露的《关于实施201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后调整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价格和发行数量的公告》(编号:(临)2014-035)。

      公司根据2014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再次将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和发行数量调整为:发行价格为1.80元/股,发行数量为不超过165.56亿股。

      除以上调整外,本次发行的其他事项均无变化。若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再次发生除权除息事宜,董事会将按有关规定再次调整发行价格与发行数量上限。

      特此公告。

      内蒙古包钢钢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10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