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全资子公司竞拍取得土地使用权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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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飞凯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2014 年 8月 12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子公司安庆飞凯高分子材料有限公司购买电子级超纯氧化铝项目用地的议案》,同意全资子公司安庆飞凯高分子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庆飞凯”)在公司董事会权限范围内参与竞拍购买位于大观经济开发区(宗地编号:庆国土出字[2014]30号)宗地总面积为77,589.75平方米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同时授权安庆飞凯总经理签署和办理土地竞拍购买过程中的相关文件。根据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次购买项目用地未达到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标准,无需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交易概述:
2014 年 9 月 23日, 安庆飞凯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和法定程序,参与了安庆市国土资源局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竞拍事宜,以挂牌价人民币2,873万元取得宗地编号为庆国土出字[2014]30号坐落于大观经济开发区,东至香樟路,南至女贞路,西至丹桂路,北至霓虹路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并与安庆市国土资源局签订上述地块的《成交确认书》。双方于2014年10月20日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上述交易为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竞拍,交易过程和交易完成后均不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交易对方基本情况
1、交易对方名称:安庆市国土资源局
三、交易标的的基本情况
1、宗地编号:庆国土出字[2014]30号
2、地块位置:位于大观经济开发区,东至香樟路,南至女贞路,西至丹桂路,北至霓虹路
3、出让面积:77,589.75平方米
4、出让宗地的用途:工业用地
5、土地使用年限:50 年
6、出让价款:人民币2,873万元
7、资金来源:自有资金
四、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根据与安庆市国土资源局签订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土地出让总价款为人民币2,873万元,合同签订之日起 30 日内,一次性付清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价款。
五、对公司的影响
安庆飞凯本次竞拍取得土地使用权后,将用于开展电子级超纯氧化铝项目,有利于满足公司未来发展战略对经营场地的需求,为公司持续稳定长期发展奠定基础,符合公司长期发展战略。
特此公告。
上海飞凯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10月20日
证券代码:300398 证券简称:飞凯材料 公告编号:2014-005
上海飞凯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竞拍取得土地使用权的公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