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664 证券简称:哈药股份 编号:临2014-018
哈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按照财政部2014年颁布和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对公司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2013年度及本年度第三季度报告的总资产、净资产、净利润产生任何影响。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以书面形式发出通知,会议于2014年10月20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9名,实际参加表决董事9名,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并一致表决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 票),同意本公司严格依据财政部规定,执行相关新会计准则的具体要求,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1、会计政策变更日期:2014年7月1日;
2、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
国家财政部于2014年1月26日起对企业会计准则进行修订,相继修订和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企业会计准则第9号——职工薪酬》、《企业会计准则第30号——财务报表列报》、《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合并财务报表》、《企业会计准则第39号——公允价值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40号——合营安排》和《企业会计准则第41号——在其他主体中权益的披露》七项具体的会计准则(以下简称:“新会计准则”)。
根据财政部的要求,新会计准则自2014年7月1日起在所有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范围内实施,并采用追溯调整法进行调整。
本公司采用的会计基本准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76号]《财政部关于修改<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的决定》进行变更,对期初数相关项目及其金额做出相应调整。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主要内容及对公司的影响
1 、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的相关情况
公司根据财政部(财会[2014]14号)的通知要求,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准则,对持有的对被投资单位不具有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并且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权益性投资,按《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资产的确认和计量》处理,该类权益性投资将重新确认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并按照成本法进行计量。
对上述会计政策变更采用追溯调整法进行调整。具体调整事项如下:
(1)合并报表
单位:元
2013年12月31日 | 会计政策变更前的余额 | 会计政策变更调整金额 | 会计政策变更后的余额 |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 0 | 4,900,000.00 | 4,900,000.00 |
长期股权投资 | 25,393,495.41 | -4,900,000.00 | 20,493,495.41 |
(2)母公司报表
单位:元
2013年12月31日 | 会计政策变更前的余额 | 会计政策变更调整金额 | 会计政策变更后的余额 |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 0 | 4,800,000.00 | 4,800,000.00 |
长期股权投资 | 1,793,892,369.02 | -4,800,000.00 | 1,789,092,369.02 |
上述会计政策变更,仅对“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和“长期股权投资 ”两个报表项目金额产生影响,对本公司2013年度资产总额、负债总额、净资产及净利润不会产生影响。由于上述情况,公司调整了2014年第三季度报告相应报表项目,具体详见公司《2014年第三季度报告(修订版)》。
2、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9号——职工薪酬》的相关情况
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9号——职工薪酬>的通知》(财会[2014]8号)的规定和要求,就职工薪酬准则对公司的影响进行了定性分析,鉴于“设定受益计划义务”公司需要聘请专业机构进行精算,暂时无法提供定量调整数据,因此,公司暂无法披露有关长期职工福利对公司期初数及第三季度会计报表的具体影响,但经初步测算,预计此项追溯调整数据对公司2013年度和2014年第三季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产生重大影响。
3、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30号——财务报表列报》、《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合并财务报表》,《企业会计准则第39号——公允价值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40号——合营安排》、《企业会计准则第41号——在其他主体中权益的披露》的相关情况。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之前财务报表中关于财务报表列报、合并财务报表、公允价值计量、合营安排及与在其他主体中权益的相关业务及事项,自2014年7月1日起按上述准则的规定进行核算与披露,新准则的实施导致的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2013年度及2014年第三季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影响。
三、董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合理性的说明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其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鉴于“设定受益计划义务”公司需要聘请专业机构进行精算,暂时无法提供定量调整数据,因此暂时无法披露《企业会计准则第9号-职工薪酬》对公司的具体影响符合公司客观情况。基于此,公司董事会要求公司相关部门严格按照新会计准则规定,同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密切沟通,平稳、有序推进相关工作,确保在《公司2014年年度报告》中进行及时补充披露。
四、独立董事、监事会的结论性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变更后的会计政策符合财政部、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现时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对公司会计准则下的资产负债、损益、现金流量等均不产生重大影响,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公司《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变更及追溯调整有关项目和金额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现时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股东和公司利益的情况。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3、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哈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四年十月二十日
证券代码:600664 证券简称:哈药股份 编号:临2014-019
哈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七届四次监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哈药集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14年10月20日在公司501号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本公司《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李大平先生主持,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变更及追溯调整有关项目和金额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现时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股东和公司利益的情况。
特此公告。
哈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一四年十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