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文开福、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陈贵生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肖娟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节 主要财务数据及股东变化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 本报告期末 | 上年度末 |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减 | ||||
| 总资产(元) | 3,220,752,519.97 | 907,051,948.24 | 255.08% |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元) | 1,827,416,288.96 | 442,045,839.61 | 313.40% | |||
| 本报告期 |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 年初至报告期末 | 年初至报告期末比上年同期增减 | |||
| 营业收入(元) | 941,988,885.83 | 228.17% | 2,196,092,624.93 | 217.16% |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 33,914,700.65 | 9.75% | 117,213,564.42 | 62.53% |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元) | 30,716,564.12 | 0.45% | 94,077,683.67 | 41.48% |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 -- | -- | -145,529,440.81 | |||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0367 | -26.60% | 0.1278 | 16.18% | ||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0367 | -26.60% | 0.1278 | 16.18% | ||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2.62% | 9.09% | 9.46% | 20.67% |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 项目 |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金额 | 说明 |
|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冲销部分) | 12,535,042.62 | |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企业业务密切相关,按照国家统一标准定额或定量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 12,940,731.20 | |
|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 | 1,742,909.42 | |
| 减:所得税影响额 | 4,082,802.49 | |
| 合计 | 23,135,880.75 | -- |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及前十名普通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 | 18,633 | |||||
| 前10名普通股股东持股情况 | ||||||
| 股东名称 | 股东性质 | 持股比例 | 持股数量 | 持有有限售条件的股份数量 | 质押或冻结情况 | |
| 股份状态 | 数量 | |||||
| 文开福 | 境内自然人 | 28.53% | 307,679,854 | 307,679,854 | ||
| 王宜明 | 境内自然人 | 6.77% | 73,041,727 | 54,781,295 | ||
| 曾力 | 境内自然人 | 5.29% | 57,095,255 | 57,095,255 | ||
| 陈运 | 境内自然人 | 4.85% | 52,337,265 | 52,337,265 | ||
| 深圳市创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4.19% | 45,154,260 | 45,154,260 | ||
| 泰和县行健投资有限公司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3.69% | 39,802,644 | 39,802,644 | ||
| 马娟娥 | 境内自然人 | 3.09% | 33,305,517 | 33,305,517 | ||
| 尹江 | 境内自然人 | 2.78% | 30,000,000 | 30,000,000 | ||
| 泰和县易泰投资有限公司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2.64% | 28,430,460 | 28,430,460 | ||
| 张永明 | 境内自然人 | 2.48% | 26,758,080 | 26,758,080 | ||
| 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持股情况 | ||||||
| 股东名称 | 持有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份数量 | 股份种类 | ||||
| 股份种类 | 数量 | |||||
| 王宜明 | 18,260,432 | 人民币普通股 | 18,260,432 | |||
| 王伊飞 | 6,942,360 | 人民币普通股 | 6,942,360 | |||
| 高修家 | 6,599,023 | 人民币普通股 | 6,599,023 | |||
| 高化忠 | 5,963,220 | 人民币普通股 | 5,963,220 | |||
| 李希志 | 5,750,034 | 人民币普通股 | 5,750,034 | |||
| 辛军 | 5,297,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5,297,000 | |||
| 赵西允 | 5,238,100 | 人民币普通股 | 5,238,100 | |||
| 段会伟 | 4,724,384 | 人民币普通股 | 4,724,384 | |||
| 李淑南 | 4,665,567 | 人民币普通股 | 4,665,567 | |||
| 郝纪平 | 4,135,232 | 人民币普通股 | 4,135,232 | |||
|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 上述前十名股东文开福、曾力、陈运、泰和县行健投资有限公司、马娟娥、泰和县易泰投资有限公司为一致行动人。上述无限售条件股东王宜明、王伊飞、李淑南、赵西允、高修家、李希志、辛军、高化忠、段会伟、郝纪平均为公司发起人股东,其互相之间均无关联关系。 | |||||
| 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参与融资融券业务股东情况说明(如有) | 无 | |||||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报告期末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十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 项目 | 变动比率 | 原因分析 |
| 货币资金 | 229.06% | 主要系报告期内反向收购合并报表所致,以及报告期内江西合力泰募投资金入账,导致公司货币资金大幅增加。 |
| 应收票据 | 830.72% | 主要系报告期内反向收购合并报表所致。以及客户财股银行承兑汇票结算方式则增加所致。 |
| 应收账款 | 116.01% | 主要系报告期内反向收购合并报表所致。以及江西合力泰销售收入大幅增加,同比应收账款增加所致。 |
| 预付款项 | 934.37% | 主要系报告期内反向收购合并报表所致。以及报告期内江西合力泰销售额增加,同比增加材料需求预付款,及投资新建两条生产线预付工程款所致。 |
| 其他应收款 | 249.57% | 主要系报告期内反向收购合并报表所致。 |
| 存货 | 112.79% | 主要系报告期内反向收购合并报表所致。以及报告期内江西合力泰销售额增加,同比增加材料需求,经济库存量证劵所致。 |
| 固定资产 | 458.06% | 主要系报告期内反向收购合并报表所致。以及江西合力泰吉州与井开厂区设备投入增加所致。 |
| 在建工程 | 42.32% | 主要系报告期内反向收购合并报表所致,及新建两条生产线的工程建设所致。 |
| 无形资产 | 923.41% | 主要系报告期内反向收购合并报表所致。 |
| 长期待摊费用 | 190.99% | 主要系报告期内反向收购合并报表所致。 |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446.50% | 主要系报告期内反向收购合并报表所致。 |
| 短期借款 | 223.48% | 主要系报告期内反向收购合并报表所致。及江西合力泰销售额增加,流动资金借款增加所致。 |
| 应付票据 | 548.53% | 主要系报告期内反向收购合并报表所致。以及江西合力泰材料采购增加,付款采用票据付款增加所致。 |
| 应付账款 | 197.25% | 主要系报告期内反向收购合并报表所致。及江西合力泰销售额增加,同比需要的材料增加,产生应付款增加所致。 |
| 应付职工薪酬 | 44.70% | 主要系报告期内反向收购合并报表所致。及江西合力泰产能增加所致。 |
| 股本 | 591.30% | 主要系报告期内反向收购合并报表所致。 |
| 资本公积 | 328.97% | 主要系报告期内反向收购合并报表所致。 |
| 未分配利润 | 72.23% | 主要系报告期内反向收购合并报表所致。以及江西合力泰利润增加所致。 |
| 营业收入 | 217.16% | 主要系报告期内反向收购合并报表所致,以及报告期内销售额增加所致。 |
| 营业成本 | 244.00% | 主要系报告期内反向收购合并报表所致,以及报告期内销售额增加导致销售成本增加所致。 |
| 营业税金及附加 | 206.38% | 主要系报告期内反向收购合并报表所致,以及报告期内销售额增加,导致流转税增加所致。 |
| 销售费用 | 119.14% | 主要系报告期内反向收购合并报表所致,以及报告期内销售额增加,导致同比相关费用有所增加所致。 |
| 管理费用 | 151.26% | 反向收购重组合并报表及江西合力泰销售额增加,及江西合力泰加大投入TFT及CG项目的研发费用投入所致。 |
| 财务费用 | 464.65% | 主要系报告期内反向收购合并报表所致,以及报告期内销售额增加,流动资金的需求增加,增加短期借款所致。 |
| 资产减值损失 | 31219.18% | 主要系报告期内反向收购合并报表所致,以及报告期内销售额增加,应收账款余额增加,导致同比计提减值损失增加所致。 |
| 营业外收入 | 311.43% | 主要系报告期内反向收购合并报表所致,以及报告期内处置固定资产利得所致。 |
| 所得税费用 | 167.97% | 主要系报告期内销售额增加,总利润额增加,同比所得税费增加所致。 |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三、公司或持股5%以上股东在报告期内发生或以前期间发生但持续到报告期内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 承诺事由 | 承诺方 | 承诺内容 | 承诺时间 | 承诺期限 | 履行情况 |
| 股改承诺 | |||||
| 收购报告书或权益变动报告书中所作承诺 | |||||
| 资产重组时所作承诺 | 文开福、曾力、陈运、马娟娥、张永明、尹宪章、李三君、余达、曾小利、唐美姣、深圳市创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泰和县行健投资有限公司、泰和县易泰投资有限公司、光大资本投资有限公司、南昌红土创新资本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 《关于信息提供真实、准确和完整的承诺》,相关承诺内容请查看2014年3月27日发布的《关于重大资产重组相关方出具承诺事项的公告》("公告编号:2014-016")。 | 2013年11月26日 | 长期有效 | 完全按照承诺履行 |
| 文开福、曾力、陈运、马娟娥、张永明、尹宪章、李三君、余达、曾小利、唐美姣、深圳市创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泰和县行健投资有限公司、泰和县易泰投资有限公司、光大资本投资有限公司、南昌红土创新资本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 《关于资产权属的承诺》,相关承诺内容请查看2014年3月27日发布的《关于重大资产重组相关方出具承诺事项的公告》("公告编号:2014-016")。 | 2013年11月26日 | 长期有效 | 完全按照承诺履行 | |
| 文开福、曾力、陈运、马娟娥、张永明、尹宪章、李三君、余达、曾小利、唐美姣、深圳市创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泰和县行健投资有限公司、泰和县易泰投资有限公司、光大资本投资有限公司、南昌红土创新资本创业投资有限公司、上海星通生态农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关于无违法行为的确认函》,相关承诺内容请查看2014年3月27日发布的《关于重大资产重组相关方出具承诺事项的公告》("公告编号:2014-016")。 | 2013年11月26日 | 长期有效 | 完全按照承诺履行 |
| 文开福、曾力、陈运、马娟娥、尹宪章、李三君、余达、曾小利、唐美姣、泰和县行健投资有限公司("行健投资")、泰和县易泰投资有限公司("易泰投资") | 《关于合力泰业绩的承诺》、相关承诺内容请查看2014年3月27日发布的《关于重大资产重组相关方出具承诺事项的公告》("公告编号:2014-016")。 | 2013年11月05日 | 2013年7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 | 完全按照承诺履行 | |
| 文开福、曾力、陈运、马娟娥、张永明、尹宪章、李三君、余达、曾小利、唐美姣、深圳市创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泰和县行健投资有限公司、泰和县易泰投资有限公司、光大资本投资有限公司、南昌红土创新资本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 《关于股份锁定的承诺》,相关承诺内容请查看2014年3月27日发布的《关于重大资产重组相关方出具承诺事项的公告》("公告编号:2014-016")。 | 2013年10月22日 | 文开福及其一致行动人锁定期2014年3月31日-2017年3月30日;深创投、南昌红土、光大资本、张永明锁定期2014年3月31日-2015年3月30日 | 完全按照承诺履行 | |
| 文开福、曾力、陈运、马娟娥、尹宪章、李三君、余达、曾小利、唐美姣、泰和县行健投资有限公司("行健投资")、泰和县易泰投资有限公司("易泰投资") | 《关于保证上市公司独立性的承诺》,相关承诺内容请查看2014年3月27日发布的《关于重大资产重组相关方出具承诺事项的公告》("公告编号:2014-016")。 | 2013年11月26日 | 长期有效 | 完全按照承诺履行 | |
| 文开福、曾力、陈运、马娟娥、尹宪章、李三君、余达、曾小利、唐美姣、泰和县行健投资有限公司("行健投资")、泰和县易泰投资有限公司("易泰投资") | 《关于避免与上市公司同业竞争的承诺》,相关承诺内容请查看2014年3月27日发布的《关于重大资产重组相关方出具承诺事项的公告》("公告编号:2014-016")。 | 2013年11月26日 | 长期有效 | 完全按照承诺履行 | |
| 文开福、曾力、陈运、马娟娥、尹宪章、李三君、余达、曾小利、唐美姣、泰和县行健投资有限公司("行健投资")、泰和县易泰投资有限公司("易泰投资") | 《关于规范与上市公司关联交易的承诺》,相关承诺内容请查看2014年3月27日发布的《关于重大资产重组相关方出具承诺事项的公告》("公告编号:2014-016")。 | 2013年11月26日 | 长期有效 | 完全按照承诺履行 |
| 首次公开发行或再融资时所作承诺 | 王宜明 | 本人将不会以直接或间接的任何方式(包括但不限于独资经营、合资经营和拥有在其他公司或企业的股票或权益)从事与山东联合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业务有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的业务或活动,否则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 2007年05月22日 | 直至构成同业竞争关系不存在 | 完全按照承诺履行 |
| 其他对公司中小股东所作承诺 | |||||
| 承诺是否及时履行 | 是 | ||||
四、对2014年度经营业绩的预计
2014年度预计的经营业绩情况: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值且不属于扭亏为盈的情形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值且不属于扭亏为盈的情形
| 2014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变动幅度 | -2.55% | 至 | 18.34% |
| 2014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变动区间(万元) | 14,000 | 至 | 17,000 |
| 2013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万元) | 14,365.68 | ||
| 业绩变动的原因说明 | 公司业绩变动主要原因是:1.本年度江西合力泰产能释放,产量增加。新成立的吉州厂区及井开厂区已顺利量产及营业利润比上年同期大幅增长。2. 化工行业持续低迷,公司主要产品销售价格持续在低位,经营业绩仍属于亏损状态。 | ||
五、证券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证券投资。
持有其他上市公司股权情况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未持有其他上市公司股权。
合力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文开福
二〇一四年十月二十二日
2014年第三季度报告
证券代码:002217 证券简称:*ST合泰 公告编号:2014-073
合力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