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程上楠、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程上柏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毛丽琴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节 主要财务数据及股东变化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本报告期末 | 上年度末 |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减 | ||||
总资产(元) | 1,106,585,438.79 | 796,089,751.47 | 39.00%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元) | 885,434,107.97 | 501,591,360.78 | 76.52% | |||
本报告期 |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 年初至报告期末 | 年初至报告期末比上年同期增减 | |||
营业收入(元) | 135,966,764.78 | 13.79% | 460,404,106.08 | 12.04%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 12,696,609.97 | 95.65% | 45,977,621.36 | 36.86%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元) | 12,510,284.87 | 105.06% | 41,396,941.87 | 26.45%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 -- | -- | 57,081,932.21 | 278.47% |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07 | 16.67% | 0.25 | -26.47% |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07 | 16.67% | 0.25 | -26.47% |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2.50% | 73.61% | 8.99% | 24.52%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金额 | 说明 |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冲销部分) | -19,466.98 |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企业业务密切相关,按照国家统一标准定额或定量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 5,538,660.00 | |
债务重组损益 | -180,000.00 |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 41,758.00 | |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 | 9,161.50 | |
减:所得税影响额 | 809,433.03 | |
合计 | 4,580,679.49 | -- |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及前十名普通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 | 17,575 | |||||
前10名普通股股东持股情况 | ||||||
股东名称 | 股东性质 | 持股比例 | 持股数量 | 持有有限售条件的股份数量 | 质押或冻结情况 | |
股份状态 | 数量 | |||||
常州光洋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33.95% | 63,106,308 | 63,106,308 | 0 | |
程上楠 | 境内自然人 | 14.94% | 27,778,300 | 27,778,300 | 0 | |
朱雪英 | 境内自然人 | 8.15% | 15,159,325 | 15,159,325 | 0 | |
武汉当代科技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7.53% | 13,994,400 | 13,994,400 | 质押 | 13,980,000 |
苏州德睿亨风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3.76% | 6,997,200 | 6,997,200 | 0 | |
常州信德投资有限公司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3.19% | 5,921,720 | 5,921,720 | 0 | |
程上柏 | 境内自然人 | 3.06% | 5,691,818 | 5,691,818 | ||
曹琴 | 境内自然人 | 0.54% | 1,000,069 | 0 | ||
杨瑜 | 境内自然人 | 0.54% | 1,000,000 | 0 | ||
喻建华 | 境内自然人 | 0.36% | 670,094 | 0 | ||
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持股情况 | ||||||
股东名称 | 持有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份数量 | 股份种类 | ||||
股份种类 | 数量 | |||||
曹琴 | 1,000,069 | 0 | ||||
杨瑜 | 1,000,000 | 0 | ||||
喻建华 | 670,094 | 0 | ||||
喻杨 | 600,000 | 0 | ||||
泰康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分红—个人分红—019L—FH002深 | 413,744 | 0 | ||||
易居白 | 287,300 | 0 | ||||
中融国际信托有限公司—融享5号结构化证券投资集合资金信托 | 255,099 | 0 | ||||
林小宾 | 171,928 | 0 | ||||
贾晓琴 | 169,200 | 0 | ||||
桂明 | 139,600 | 0 | ||||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 就本公司所知晓的范围内,公司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程上楠与程上柏为兄弟关系,并持有控股股东光洋控股90%的股权及信德投资63.7%的股权。除此之外,前十大股东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 |||||
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参与融资融券业务股东情况说明(如有) | 不适用 |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报告期末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十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科目 | 期末余额 | 年初余额 | 变动幅度 | 情况说明 |
货币资金 | 213,587,222.64 | 64,224,804.11 | 232.56% | 主要原因是募集资金到帐所致 |
预付款项 | 5,802,802.81 | 16,009,517.03 | -63.75% | 主要原因是期初预付的设备款,本期设备已到 |
其他应收款 | 397,232.27 | 5,607,213.32 | -92.92% | 主要原因是公司发行上市,原挂账发行审计费及律师费本期已抵扣资本溢价 |
在建工程 | 67,828,747.83 | 16,732,179.70 | 305.38% | 主要原因是预付精密轴承设备款所致 |
长期待摊费用 | 701,676.53 | 214,356.00 | 227.34% | 主要原因是增加了模具费用所致 |
短期借款 | 44,000,000.00 | 118,000,000.00 | -62.71% | 主要原因是归还部分短期借款所致 |
应付票据 | 40,107,000.00 | 8,290,000.00 | 383.80% | 主要原因是募集项目采用银行承兑汇票方式支付所致 |
预收款项 | 11,391.72 | 958,760.45 | -98.81% | 主要原因是已经发货并结算所致 |
应交税金 | 3,860,123.81 | 7,108,492.51 | -45.70% | 主要原因是应缴增值税和应缴所得税减少所致 |
股本 | 185,906,000.00 | 99,960,000.00 | 85.98% | 主要原因是上市增发及转增股本所致 |
资本公积 | 487,548,586.53 | 222,670,555.38 | 118.96% | 主要原因是上市增发股本溢价所致 |
科目 | 本期金额 | 上期金额 | 变动幅度 | 情况说明 |
财务费用 | 1,902,623.73 | 7,576,607.95 | -74.89% | 主要原因是归还部分贷款和理财收入所致 |
资产减值损失 | 2,618,645.98 | 606,256.32 | 331.94% | 主要原因是部分产品价格降价所致 |
营业外收入 | 5,602,679.50 | 1,118,357.15 | 400.97% | 主要原因是收到政府对公司上市奖励款所致 |
所得税费用 | 9,563,004.90 | 5,682,709.43 | 68.28% | 主要原因是利润总额增加所致 |
科目 | 本期金额 | 上期金额 | 变动幅度 | 情况说明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57,081,932.21 | 15,082,306.08 | 278.47% | 主要原因是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减少所致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57,306,889.28 | -7,809,720.92 | 1914.24% | 主要原因是购建设备和理财投资所致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222,055,955.78 | -7,063,645.21 | 3243.65% | 主要原因是募集资金到帐所致 |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在本报告期内,公司因筹划重大事项,股票(股票简称:光洋股份,股票代码:002708)于2014年9月5日开市起停牌,公司于2014年9月5日发布了《重大事项停牌公告》。2014年9月11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公司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鉴于公司筹划重大事项确认为重大资产重组,于2014年9月15日发布了《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的停牌公告》,公司股票自2014年9月15日开市起继续停牌。在公司股票停牌期间,公司充分的履行披露义务,每五个交易日发布一次进展公告,分别于2014年9月22日、2014年9月29日公司发布了《关于重大资产重组进展公告》。
重要事项概述 | 披露日期 | 临时报告披露网站查询索引 |
公司因筹划重大事项于2014年9月5日开市起停牌。 | 2014年09月05日 | 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
2014年9月11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公司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 2014年09月15日 | 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
公司筹划重大事项确认为重大资产重组,公司股票自2014年9月15日开市起继续停牌。 | 2014年09月15日 | 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
在公司股票停牌期间,公司每五个交易日发布一次进展公告。 | 2014年09月22日 | 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
2014年09月29日 | 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
三、公司或持股5%以上股东在报告期内发生或以前期间发生但持续到报告期内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承诺事由 | 承诺方 | 承诺内容 | 承诺时间 | 承诺期限 | 履行情况 |
股改承诺 | |||||
收购报告书或权益变动报告书中所作承诺 | |||||
资产重组时所作承诺 | 光洋股份 | 本公司承诺争取停牌时间不超过30个自然日,即承诺争取在2014年10月14日前披露符合《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6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申请文件》要求的重大资产重组预案(或报告书),公司股票将在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并公告重大资产重组预案(或报告书)后复牌。公司未提出延期复牌申请或延期复牌申请未获交易所同意的,公司股票将于2014年10月14日开市时起复牌,公司承诺自公司股票复牌之日起三个月内不再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公司提出延期复牌申请并获交易所同意的,公司承诺累计停牌时间不超过3个月,如公司仍未能在延期期限内披露重大资产重组预案(或报告书),公司承诺自公司股票复牌之日起六个月内不再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 2014年09月15日 | 2015年3月14日 | 正在履行 |
光洋股份 | 公司承诺争取在2014年11月13日前披露符合《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6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申请文件》要求的重大资产重组预案(或报告书),公司股票将在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并公告重大资产重组预案(或报告书)后复牌。如果公司未能在上述期限内披露重大资产重组预案(或报告书),公司将根据本次交易的推进情况确定是否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延期复牌。公司未提出延期复牌申请或延期复牌申请未获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的,公司股票将于2014年11月13日开市时起复牌,公司承诺自复牌之日起六个月内不再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公司提出延期复牌申请并获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的,公司承诺累计停牌时间不超过3个月,如公司仍未能在延期期限内披露重大资产重组预案(或报告书),公司承诺自公司股票复牌之日起六个月内不再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如本公司在停牌期限内终止筹划重大资产重组的,公司将及时披露终止筹划重大资产重组相关公告,公司承诺自复牌之日起六个月内不再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公司股票将在公司披露终止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相关公告后恢复交易。 | 2014年10月13日 | 2015年4月12日 | 正在履行 |
首次公开发行或再融资时所作承诺 | 光洋股份 | 光洋股份招股说明书和有关申报文件真实、准确、完整。如招股说明书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对判断发行人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发行条件构成重大、实质影响的,在该项事实经有权机关生效法律文件确认后30日内,发行人将启动股份回购方案,光洋控股及实际控制人将督促发行人实施回购方案。股份回购的价格为本次发行价格,股份回购数量为首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有权获得赔偿的投资者资格、投资者损失的范围认定、赔偿主体之间的责任划分和免责事由按照《证券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证券市场因虚假陈述引发的民事赔偿案件的若干规定》(法释[2003]2号)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如相关法律法规相应修订,则按届时有效的法律法规执行。发行人将严格履行生效司法文书认定的赔偿方式和赔偿金额,并接受社会监督,确保投资者合法权益得到有效保护。 | 2013年12月19日 | 长期有效 | 正在履行 |
控股股东:光洋控股、实际控制人:程上楠、张湘文 | 光洋股份招股说明书和有关申报文件真实、准确、完整。如招股说明书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对判断发行人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发行条件构成重大、实质影响的,在该项事实经有权机关生效法律文件确认后30日内,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启动股份回购方案,股份回购的价格为本次发行价格,股份回购数量为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将购回已转让的原限售股份。发行人招股说明书和有关申报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有权获得赔偿的投资者资格、投资者损失的范围认定、赔偿主体之间的责任划分和免责事由按照《证券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证券市场因虚假陈述引发的民事赔偿案件的若干规定》(法释[2003]2号)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如相关法律法规相应修订,则按届时有效的法律法规执行。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将严格履行生效司法文书认定的赔偿方式和赔偿金额,并接受社会监督,确保投资者合法权益得到有效保护。 | 2013年12月19日 | 长期有效 | 正在履行 | |
当代科技 | 所持股份上市后将锁定12个月。锁定期满后,根据法律法规的要求和自身财务规划的需要,进行合理减持;减持时,减持行为将通过竞价交易以及大宗交易的方式进行,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 的80%,锁定期满两年内减持数量不超过上市前所持数量的50%;减持时,须提前三个交易日予以公告; | 2013年12月19日 | 长期有效 | 正在履行 |
光洋股份 | 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后36个月内,如出现连续二十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上个定期报告披露的每股净资产时,实施股价稳定方案,且公司在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履行完增持义务后将履行股票回购义务。在不违背《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对上市公司股权分布条件下,发行人以自有资金在二级市场回购流通股份。回购资金最大限额为本次发行融资总额的10%。 | 2013年12月19日 | 2017年1月21日 | 正在履行 | |
控股股东:光洋控股、实际控制人 :程上楠、张湘文 | 承诺:自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本次发行前已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收购该部分股份。承诺期限届满后,上述股份可以上市流通和转让。 | 2013年12月19日 | 2017年1月21日 | 正在履行 | |
控股股东:光洋控股、实际控制人 :程上楠、张湘文 | 承诺:发行人上市后6个月内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持有公司股票的锁定期在法定36个月的基础上,延长6个月。 | 2013年12月19日 | 2014年7月21日 | 已履行完毕 | |
朱雪英 | 承诺:自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次发行前已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收购该部分股份。承诺期限届满后,上述股份可以上市流通和转让。 | 2013年12月19日 | 2015年1月21日 | 正在履行 | |
朱雪英 | 承诺:发行人上市后6个月内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持有公司股票的锁定期在法定12个月的基础上,延长6个月。 | 2013年12月19日 | 2014年7月21日 | 已履行完毕 | |
朱雪英 | 承诺:在本人担任光洋股份的董事、监事、高管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所持有发行人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在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其所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在申报离职六个月后的十二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公司股票数量占其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不超过百分之五十。 | 2013年12月19日 | 长期有效 | 正在履行 | |
朱雪英 | 承诺:所持发行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进行减持的,其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每年减持数量不超过上一年末持股数量的25%。 | 2013年12月19日 | 2017年1月21日 | 正在履行 | |
控股股东:光洋控股、实际控制人 :程上楠、张湘文 | 承诺: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发行人股票的,减持价格不低于本次发行价。发行人本次发行后发生权益分派、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情况的,发行价进行相应的除权除息处理。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违背承诺价格减持的,减持收益归发行人所有。 | 2013年12月19日 | 2019年1月21日 | 正在履行 | |
控股股东:光洋控股、实际控制人 :程上楠、张湘文 | 承诺:锁定期满后,根据法律法规的要求和自身财务规划的需要,进行合理减持,控股股东每年减持数量不超过上一年末所持股份数量的5%,实际控制人每年减持数量不超过上一年末所持股份数量的25%。每次减持时,提前三个交易日通知公司公告本次减持的数量、减持价格区间、减持时间区间等。 | 2013年12月19日 | 长期有效 | 正在履行 |
控股股东:光洋控股、实际控制人 :程上楠、张湘文 | 承诺: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后36个月内,如出现连续二十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上个定期报告披露的每股净资产时,实施股价稳定方案,且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作为第一顺位首先履行股票增持义务。在不违背《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对上市公司股权分布规定的前提下,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以自有资金在二级市场增持流通股份。增持数量最大限额为本次发行前其持股数量的10%。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履行增持义务的,在三年限售期满解禁时由公司零元回购上述数量的股票并注销。 | 2013年12月19日 | 2017年1月21日 | 正在履行 | |
控股股东:光洋控股、实际控制人 :程上楠、张湘文 | 目前未从事与上市公司主营业务存在竞争的业务活动。今后的任何时间不会以任何方式参与或进行与上市公司主营业务存在竞争的业务活动。凡有任何商业机会可从事、参与或入股任何可能会与光洋股份生产经营构成竞争的业务,会将上述机会让予上市公司。不利用其与实际控制人的关系,就上市公司与其相关的任何关联交易采取任何行动,故意促使上市公司的股东大会或董事会作出侵犯其他股东合法权益的决议。如必须发生任何关联交易,则承诺人将促使上述交易按照公平合理的和正常商业条件进行。 | 2013年12月19日 | 长期有效 | 正在履行 | |
其他对公司中小股东所作承诺 | |||||
承诺是否及时履行 | 是 | ||||
未完成履行的具体原因及下一步计划(如有) | 不适用 |
四、对2014年度经营业绩的预计
2014年度预计的经营业绩情况: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值且不属于扭亏为盈的情形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值且不属于扭亏为盈的情形
2014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变动幅度 | 10.00% | 至 | 30.00% |
2014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变动区间(万元) | 5,872.77 | 至 | 6,940.54 |
2013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万元) | 5,338.88 | ||
业绩变动的原因说明 | 主要产品销售收入及收益增加 |
五、证券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证券投资。
持有其他上市公司股权情况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未持有其他上市公司股权。
常州光洋轴承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程上楠
2014年10月23日
常州光洋轴承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002708 证券简称:光洋股份 公告编号:(2014)061号
常州光洋轴承股份有限公司
2014年第三季度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