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除下列董事外,其他董事亲自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未亲自出席董事姓名 | 未亲自出席董事职务 | 未亲自出席会议原因 | 被委托人姓名 |
李华雄 | 独立董事 | 外地出差 | 李毅 |
公司负责人吴涵渠、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彭世新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郭燕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节 主要财务数据及股东变化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本报告期末 | 上年度末 |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减 | ||||
总资产(元) | 688,687,182.40 | 671,148,388.68 | 2.61%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元) | 588,091,546.81 | 561,845,721.63 | 4.67% | |||
本报告期 |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 年初至报告期末 | 年初至报告期末比上年同期增减 | |||
营业收入(元) | 67,557,436.94 | 20.79% | 241,193,704.61 | 23.03%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 7,426,986.84 | 8.06% | 47,159,316.06 | 19.97%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元) | 6,385,980.96 | 43.64% | 45,440,154.06 | 25.89%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 -- | -- | -44,439,749.67 | -131.75% |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03 | -50.00% | 0.21 | -41.67% |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03 | -50.00% | 0.21 | -41.67% |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1.27% | 0.01% | 8.05% | 0.86%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金额 | 说明 |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冲销部分) | 5,295.13 |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企业业务密切相关,按照国家统一标准定额或定量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 1,859,300.00 |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 161,463.58 | |
减:所得税影响额 | 306,896.71 | |
合计 | 1,719,162.00 | -- |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及前十名普通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 | 15,212 | |||||
前10名普通股股东持股情况 | ||||||
股东名称 | 股东性质 | 持股比例 | 持股数量 | 持有有限售条件的股份数量 | 质押或冻结情况 | |
股份状态 | 数量 | |||||
吴涵渠 | 境内自然人 | 30.07% | 66,458,025 | 49,843,518 | ||
黄斌 | 境内自然人 | 5.61% | 12,392,468 | 9,294,351 | ||
赵旭峰 | 境内自然人 | 3.72% | 8,226,975 | 6,170,231 | ||
邱荣邦 | 境内自然人 | 3.27% | 7,224,208 | 5,418,156 | 质押 | 1,000,000 |
郭卫华 | 境内自然人 | 2.37% | 5,227,815 | 3,920,860 | ||
梁怀文 | 境内自然人 | 1.63% | 3,598,427 | |||
彭世新 | 境内自然人 | 1.39% | 3,065,363 | 2,374,031 | ||
沈毅 | 境内自然人 | 1.28% | 2,839,086 | 2,081,496 | ||
杜坤 | 境内自然人 | 0.94% | 2,070,000 | |||
陈国雄 | 境内自然人 | 0.85% | 1,880,023 | |||
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持股情况 | ||||||
股东名称 | 持有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份数量 | 股份种类 | ||||
股份种类 | 数量 | |||||
吴涵渠 | 16,614,507 | 人民币普通股 | 16,614,507 | |||
梁怀文 | 3,598,427 | 人民币普通股 | 3,598,427 | |||
黄斌 | 3,098,117 | 人民币普通股 | 3,098,117 | |||
杜坤 | 2,070,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2,070,000 | |||
赵旭峰 | 2,056,744 | 人民币普通股 | 2,056,744 | |||
陈国雄 | 1,880,023 | 人民币普通股 | 1,880,023 | |||
邱荣邦 | 1,806,052 | 人民币普通股 | 1,806,052 | |||
孙慧正 | 1,380,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1,380,000 | |||
郭卫华 | 1,306,955 | 人民币普通股 | 1,306,955 | |||
张国峰 | 1,246,700 | 人民币普通股 | 1,246,700 | |||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 前十名股东中,股东赵旭峰系股东吴涵渠的妻弟。 |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报告期末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十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1、货币资金:期末较期初减少12,524万元,降幅为30.03%,主要是今年新增对外投资、对募投项目的投入持续增加、以及公司经营规模扩大所致。
2、预付款项:期末较期初增加1,159万元,增幅为214.27%,主要是惠州募投项目“高端LED视频显示系统项目”预付工程和设备款、以及公司规模扩大成本费用支出增加所致。
3、应收利息:期末较期初减少179万元,降幅为85.6%,主要是募集资金定期存款到期,应计利息减少所致。
4、其他应收款净额:期末较期初增加723万元,增幅为134.7%,主要是本期国外参展品ATA担保金增加、新租经营场地押金增加所致。
5、存货净额:期末较期初增加4,041万元,增幅为60.66%,主要是为下期销售订单备货、以及完工产品暂未发货所致。
6、其他流动资产:期末较期初减少178万元,降幅39.2%,主要是已开票未发货减少所致。
7、固定资产净值:期末较期初增加8,004万元,增幅136.31%。主要是惠州子公司在建工程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结转固定资产所致。
8、在建工程:期末较期初减少2,882万元,降幅100%。主要是惠州募投项目“高端LED视频显示系统项目”在建工程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结转固定资产所致。
9、应付票据:期末较期初增加1,145万元,增幅113.14%,主要是银行承兑汇票结算增加所致。
10、预收款项:期末较期初减少2,263万元,降幅为81.78%,主要是前期预收的客户货款,在本期确认收入所致。
11、应付职工薪酬:期末较期初减少604万元,降幅为55.62%,主要是前期预提员工奖金,在本期发放所致。
12、应交税费:期末较期初减少849万元,降幅为67.16%,主要是本期末应交增值税减少所致。
13、其他应付款:期末较期初增加1,432万元,增幅153.45%,主要是惠州募投项目“高端LED视频显示系统项目”应付工程款增加所致。
14、股本:期末较期初增加11,043万元,增幅为99.89%,主要是本期实施2013年度权益分派,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所致。
15、资本公积:期末较期初减少10,925万元,降幅为37.38%,主要是本期实施2013年度权益分派,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所致。
16、营业税金及附加:年初至报告期末同比减少141万元,降幅为56.66%,主要是本期应交流转税减少所致。
17、营业外收入:年初至报告期末同比减少187万元,降幅46.07%。主要是本期政府补助减少所致。
18、 经营活动产生现金净额:年初至报告期末同比减少2,526万元,降幅为131.75%,主要是公司规模扩大,本期采购资金支出、人员成本支出增加所致。
19、投资活动产生现金净额:年初至报告期末同比减少3,946万元,降幅为145.54%,主要是本期募投项目基建投入增加、新增对外投资所致。
20、筹资活动产生现金净额:年初至报告期末同比减少810万元,降幅121.43%,主要是本期实施《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预留限制性股票30万股。收到员工购股资金同比减少所致。
21、汇率变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年初至报告期末同比增加144万元,增幅为162.74%。主要是本期人民币贬值产生汇兑收益所致。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1、《深圳市奥拓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签署重大合同公告暨复牌公告》于2012年11月15日刊登在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由于原合同到期,经过协商,公司于2013年11月11日与中国新华电视及其全资子公司深圳前海新华电视文化发展有限公司签署了《<户外LED全彩屏及广告发布系统定制合同>之补充协议》。上述补充协议主要内容详见公司于2013年11月12日在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深圳市奥拓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与中国新华电视签署补充协议的公告》。2012年11月12日至2014年9月30日期间,公司获得中国新华电视下达的第一批订单总金额预计为1,225.00万元,包括户外LED显示屏价款1,125.00万元和一套广告发布系统网络控制平台软件价款100.00万元,公司于2012年12月28日收到第一批订单的预付款367.50万元。广告发布系统网络控制平台软件的调试安装已完成,并通过使用验收。LED显示屏体的制造安装工作正在推进中,其中一块LED显示屏体已完成安装,通过验收并投入使用,其余LED显示屏体待收到中国新华电视的安装通知后予以安装。
2、《深圳市奥拓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签订LED电视墙及相关系统重大合同的公告》于2013年8月13日刊登在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截至2014年9月30日,该项目的整体工程尚在进行中,公司随着整体工程的进展,进行相关深化设计。
3、《深圳市奥拓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与中国建设银行签署<排队机(产品)采购框架合同>的公告》于2013年11月15日刊登在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截至2014年9月30日,公司已发货金额31,946,139.70元。
重要事项概述 | 披露日期 | 临时报告披露网站查询索引 |
《深圳市奥拓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签署重大合同公告暨复牌公告》 | 2012年11月15日 | 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
《深圳市奥拓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签订LED电视墙及相关系统重大合同的公告》 | 2013年08月13日 | 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
《深圳市奥拓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与中国建设银行签署<排队机(产品)采购框架合同>的公告》 | 2013年11月15日 | 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
《深圳市奥拓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与中国新华电视重大合同进展的公告》 | 2014年10月14日 | 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
三、公司或持股5%以上股东在报告期内发生或以前期间发生但持续到报告期内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承诺事由 | 承诺方 | 承诺内容 | 承诺时间 | 承诺期限 | 履行情况 |
股改承诺 | |||||
收购报告书或权益变动报告书中所作承诺 | |||||
资产重组时所作承诺 | |||||
首次公开发行或再融资时所作承诺 | 发行人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董事吴涵渠 | 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持有的发行人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本人持有的发行人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上述锁定期届满后,在本人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持有股份总数的25%,且在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本人所持有的股份;在申报离职6个月后的12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公司股票的数量占本人所持有公司股票总数的比例不超过50%。 | 2010年06月20日 | 长期有效 | 正在履行 |
发行时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同时是公司监事黄斌 | 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不转让本人持有的发行人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上述锁定期届满后,在本人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持有股份总数的25%,且在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本人所持有的股份;在申报离职6个月后的12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公司股票的数量占本人所持有公司股票总数的比例不超过50%。 | 2010年06月20日 | 长期有效 | 正在履行 |
发行人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吴涵渠 | 1、本人及本人控制的企业均未直接或间接经营任何与奥拓电子及其子公司经营的业务构成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的业务,也未参与投资任何与奥拓电子及其子公司经营的业务构成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的其他企业。2、本人及本人控制的企业将不直接或间接经营任何与奥拓电子及其子公司经营的业务构成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的业务,也不参与投资任何与奥拓电子及其子公司经营的业务构成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的其他企业。3、若本人及本人控制的企业进一步拓展业务范围,本人及本人控制的企业将不与奥拓电子及其子公司拓展后的业务相竞争;若与奥拓电子及其子公司拓展后的业务产生竞争,则本人及本人控制的企业将以停止经营相竞争的业务的方式,或者将相竞争的业务纳入到奥拓电子经营的方式,或者将相竞争的业务转让给无关联关系的第三方的方式避免同业竞争。4、在本人及本人控制的企业与奥拓电子存在关联关系期间,本承诺函为有效之承诺。如上述承诺被证明是不真实的或未被遵守,本人将向奥拓电子赔偿一切直接和间接损失,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 2010年06月20日 | 长期有效 | 正在履行 |
除控股股东之外的发起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黄斌、中检集团南方电子产品测试(深圳)有限公司(原名:深圳电子产品质量检测中心)、深圳市国成科技投资有限公司 | 1、本人及本人控制的企业均未直接或间接经营任何与奥拓电子及其子公司经营的业务构成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的业务,也未参与投资任何与奥拓电子及其子公司经营的业务构成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的其他企业。2、本人及本人控制的企业将不直接或间接经营任何与奥拓电子及其子公司经营的业务构成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的业务,也不参与投资任何与奥拓电子及其子公司经营的业务构成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的其他企业。3、若本人及本人控制的企业进一步拓展业务范围,本人及本人控制的企业将不与奥拓电子及其子公司拓展后的业务相竞争;若与奥拓电子及其子公司拓展后的业务产生竞争,则本人及本人控制的企业将以停止经营相竞争的业务的方式,或者将相竞争的业务纳入到奥拓电子经营的方式,或者将相竞争的业务转让给无关联关系的第三方的方式避免同业竞争。4、在本人及本人控制的企业与奥拓电子存在关联关系期间,本承诺函为有效之承诺。如上述承诺被证明是不真实的或未被遵守,本人将向奥拓电子赔偿一切直接和间接损失,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 2010年06月20日 | 长期有效 | 正在履行 |
发行人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吴涵渠 | 本人及本人所控制的企业将尽量避免、减少与发行人及其子公司发生关联交易。如关联交易无法避免,本人及本人所控制的企业将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和发行人及其子公司章程的规定,按照通常的商业准则确定交易价格及其他交易条件,并按照关联交易公允决策的程序履行批准手续。 | 2010年12月12日 | 长期有效 | 正在履行 | |
深圳市奥拓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 自本承诺函出具之日起,奥拓电子及子公司不再与深圳市奥伦德电子有限公司、深圳市奥伦德元器件有限公司、深圳市奥伦德科技有限公司、深圳市奥伦德光电有限公司、江门市奥伦德光电有限公司发生关联交易。 | 2011年03月20日 | 长期有效 | 正在履行 | |
吴涵渠、深圳市国成科技投资有限公司、黄斌、中检集团南方电子产品测试(深圳)有限公司(原名:深圳电子产品质量检测中心) | 如公司及其子公司因以提供免费住房或住房补贴方式代替缴存部分职工的住房公积金而遭受的任何经济处罚,或有关政府部门要求公司及其子公司为员工补缴住房公积金而发生额外支出,则本人/本公司愿承担该等经济处罚、额外支出及相应责任。 | 2010年08月28日 | 长期有效 | 正在履行 | |
深圳市奥拓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 不为激励对象依公司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获取有关权益提供贷款以及其他任何形式的财务资助,包括为其贷款提供担保。 | 2013年02月26日 | 股权激励计划有效期内 | 正在履行 | |
其他对公司中小股东所作承诺 | |||||
承诺是否及时履行 | 是 |
四、对2014年度经营业绩的预计
2014年度预计的经营业绩情况: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值且不属于扭亏为盈的情形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值且不属于扭亏为盈的情形
2014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变动幅度 | 20.00% | 至 | 50.00% |
2014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变动区间(万元) | 5,775.28 | 至 | 7,219.1 |
2013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万元) | 4,812.74 | ||
业绩变动的原因说明 | 主要为营业收入增长。 |
五、证券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证券投资。
持有其他上市公司股权情况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未持有其他上市公司股权。
深圳市奥拓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吴涵渠
2014年10月22日
2014年第三季度报告
深圳市奥拓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002587 证券简称:奥拓电子 公告编号:2014-053
深圳市奥拓电子股份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