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587 证券简称:奥拓电子 公告编号:2014-054
深圳市奥拓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14年10月22日,深圳市奥拓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在深圳市南山区高新技术产业园南区T2栋A6-B公司会议室举行了第十八次会议。通知已于2014年10月17日以专人送达或电子邮件的方式送达各位董事。本次会议应到董事9名,实到董事9名(其中独立董事李华雄先生因外地出差,授权委托独立董事李毅先生出席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董事长吴涵渠先生召集并主持。与会董事以记名投票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关于公司2014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的议案》
《公司2014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详见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公司2014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详见指定信息披露报刊《中国证券报》和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完成建设、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完成部分不再实施并将结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公司董事一致同意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完成建设、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完成部分不再实施并将结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日常经营,提升运营能力。
《公司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完成建设、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完成部分不再实施并将结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详见指定信息披露报刊《中国证券报》和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三、《关于召开2014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关于召开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详见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深圳市奥拓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四年十月二十二日
证券代码:002587 证券简称:奥拓电子 公告编号:2014-055
深圳市奥拓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14年10月22日,深圳市奥拓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在深圳市南山区高新技术产业园南区T2栋A6-B公司会议室举行了第十四次会议。会议通知已于2014年10月17日以专人送达或电子邮件的方式送达各位监事。本次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深圳市奥拓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邱荣邦先生召集并主持。与会监事以记名投票方式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关于公司2014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的议案》
监事会对《公司2014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公司2014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进行审核后,一致认为:《公司2014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公司2014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其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其所载资料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公司2014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详见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公司2014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详见指定信息披露报刊《中国证券报》和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完成建设、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完成部分不再实施并将结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关于公司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完成建设、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完成部分不再实施并将结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控制投资风险,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减少财务费用支出,维护了公司整体利益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合法利益的情况,符合公司发展战略。本次事项的决策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我们同意《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完成建设、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完成部分不再实施并将结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完成建设、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完成部分不再实施并将结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详见指定信息披露报刊《中国证券报》和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特此公告。
深圳市奥拓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〇一四年十月二十二日
证券代码:002587 证券简称:奥拓电子 公告编号:2014-056
深圳市奥拓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完成建设、
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完成部分不再实施并将结余募集资金
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奥拓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奥拓电子”)于2014年10月22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完成建设、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完成部分不再实施并将结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 首次公开发行股份募集资金情况
(一)募集资金到位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1]653号文《关于核准深圳市奥拓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的核准,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A股)2,100万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每股发行价为人民币16.00元),募集资金总金额人民币336,000,000.00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人民币26,424,841.54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人民币309,575,158.46元,较原计划募集资金263,939,000.00元,超额募集资金45,636,158.46元,并于2011年6月8日存入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中。以上新股发行的募集资金业经深圳市鹏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于2011年6月8日出具的深鹏所验字[2011]0183号验资报告审验。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专户存储。
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中的计划,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计划投资于以下四个项目:
单位:万元
序号 | 项目名称 | 计划投资总额 | 实施地点 | 实施主体 |
1 | 高端LED视频显示系统项目 | 11,427.00 | 南京市雨花经济开发区 | 南京奥拓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
2 | LED信息发布及指示系统项目 | 6,580.00 | 南京市雨花经济开发区 | 南京奥拓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
3 | 研发中心扩建项目 | 5,328.10 | 深圳 | 奥拓电子 |
4 | 营销服务网络相关配套升级项目 | 3,058.80 | 深圳 | 奥拓电子 |
合计 | 26,393.90 | — | — |
2011年9月1日,公司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1、《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对深圳市奥拓光电科技有限公司增资用于LED照明应用项目的议案》,用部分超募资金21,183,600元用于LED照明应用项目;2、《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和实施主体的议案》,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高端LED视频显示系统项目”的实施地点由南京市雨花经济开发区变更为惠州大亚湾西区响水河工业园,实施主体由公司全资子公司南京奥拓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京奥拓”)变更为公司在惠州市设立的全资子公司惠州市奥拓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惠州奥拓”)。2013年4月10日,公司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相关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进度、建设规模和实施地点的议案》,“LED照明应用项目”原实施地点为深圳市宝安区石岩塘头第三工业区,其厂房为租赁使用,面临着厂房租赁合同到期可能不续约的风险以及与公司产品工艺流程匹配度差等问题,所以将该项目搬迁至公司的惠州制造基地实施,通过向惠州奥拓租赁厂房解决制造场地的问题。
根据上述募集资金使用及相关变更,本次募集资金计划投入以下五个项目:
单位:万元
序号 | 项目名称 | 计划投资总额 | 实施地点 | 实施主体 |
1 | 高端LED视频显示系统项目 | 11,427.00 | 惠州大亚湾西区响水河工业园 | 惠州奥拓 |
2 | LED信息发布及指示系统项目 | 6,580.00 | 南京市雨花经济开发区 | 南京奥拓 |
3 | 研发中心扩建项目 | 5,328.10 | 深圳 | 奥拓电子 |
4 | 营销服务网络相关配套升级项目 | 3,058.80 | 深圳 | 奥拓电子 |
5 | LED照明应用项目 | 2,118.36 | 惠州大亚湾西区响水河工业园 | 深圳市奥拓光电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奥拓光电”) |
合计 | 28,512.26 | — | — |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利益,本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和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制定了《深圳市奥拓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简称“《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下同),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制度。
根据《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本公司及其子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行严格的审批程序,以保证专款专用。本公司及子公司南京奥拓于2011年6月26日分别与保荐机构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发证券”)、募集资金专户所在银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高新区支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科苑支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南山支行、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公司201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和实施主体的议案》,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高端LED视频显示系统项目”的实施主体由南京奥拓变更为公司新设的全资子公司惠州奥拓。2011年11月9日,公司及惠州奥拓与募集资金专户所在银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高新区支行、广发证券、南京奥拓签订《募集资金五方监管协议》。南京奥拓“高端LED视频显示系统项目”专户中的募集资金总计11,427万元及其利息于2012年已全部转入惠州奥拓募集资金专户,南京奥拓该项目募集资金账户于2012年6月27日销户。惠州奥拓与募集资金专户所在银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高新区支行、广发证券于2012年7月23日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公司201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对深圳市奥拓光电科技有限公司增资用于 LED照明应用项目的议案》,公司用超募资金对奥拓光电科技有限公司增加投资2,118.36万元。奥拓光电于2012年2月2日分别与广发证券和募集资金专户所在银行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除本次使用超募资金外,公司暂未对其余的超募资金24,452,558.46元作出使用计划。
上述监管协议主要条款与深圳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截至2014年9月30日,《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得到了切实有效的履行。
截至2014年9月30日,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 公司名称 | 专户银行名称 | 银行账号 | 存储余额 |
1 | 惠州市奥拓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 中国银行深圳科技南支行 | 773158091006 | 5,617.39 |
2 | 南京奥拓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 中国建设银行深圳市科苑支行 | 44201515200052509265 | 854.93 |
3 | 深圳市奥拓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 中国农业银行深圳市后海支行 | 41015900040012340 | 5,694.43 |
4 | 深圳市奥拓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 宁波银行深圳分行 | 73010122000529978 | 1,862.26 |
5 | 深圳市奥拓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 宁波银行深圳分行 | 73010122000568700 | 1,902.55 |
合计 | 15,931.56 |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及募集资金结余情况
(一)募集资金实施使用情况
截至2014年9月30日,募集资金实施使用情况如下表:
单位:元
序号 | 项目名称 | 计划投资总额 | 累计投入金额 | 投资进度 |
1 | 高端LED视频显示系统项目 | 114,270,000.00 | 109,332,861.65 | 95.68% |
2 | LED信息发布及指示系统项目 | 65,800,000.00 | 62,263,328.71 | 94.63% |
3 | 研发中心扩建项目 | 53,281,000.00 | 18,356,839.97 | 34.45% |
4 | 营销服务网络相关配套升级项目 | 30,588,000.00 | 27,867,431.25 | 91.11% |
5 | LED照明应用项目 | 21,183,600.00 | 3,794,636.55 | 17.91% |
注:1、上表中“累计投入金额”,包括实际已支付款项和待付款。
2、上表中“LED照明应用项目”为使用超募资金所投的项目,公司暂未对其余超募资金24,452,558.46元作出使用计划。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介绍
1、高端LED视频显示系统项目
本项目拟通过引进先进生产设备和检测设备,优化生产工艺,以扩大高端LED视频显示系统的生产规模,满足国内外高端LED视频显示市场不断增长的需要。本项目通过惠州奥拓实施,将投资114,270,000元用于高端LED视频显示系统的扩产,每年将新增15,300平方米(约6,000万个像素点)的高端LED显示屏产能。
2、LED信息发布及指示系统项目
本项目拟利用公司原有技术优势和市场竞争优势,通过新建生产基地和新增设备,新增LED信息发布及指示系统产能,进一步提升公司该类产品的市场占有率。本项目通过南京奥拓实施,对该项目投资65,800,000元用于LED信息发布及指示系统的扩产,每年将新增7,800套LED信息发布及指示系统的产能,并组建产品测试中心。
3、研发中心扩建项目
为整体加强公司研发实力,公司拟利用公司多年的研发成果,核心技术优势和经验,扩建研发中心,构建完整、系统的研发体系,进一步加强产品研发能力。本项目由奥拓电子实施,拟投入53,281,000元,将用于研发中心基地扩建、购买实验及检测设备,以及加大研发课题投入等。
4、营销服务及相关配套升级项目
为进一步加强国内外市场的开拓力度,提高公司品牌知名度和市场份额,拟在原有营销服务体系的基础上,由奥拓电子实施营销服务网络及相关配套升级项目,以优化和增强公司营销服务和信息化管理能力。本项目计划投资30,588,000元,项目建设内容主要分为以下两个部分:第一部分是成立一个全球营销服务总部和三个国内区域营销中心,升级原有17个营销网点和39个服务网点,新建9个营销网点和41个服务网点,全面提升公司营销服务能力;第二部分是优化公司原有信息化平台建设,增强公司的协同工作效率和集中管控能力,进一步提升公司的管理效率和决策能力。
5、LED照明应用项目
随着国内外LED照明市场的快速发展,公司需扩大原有的LED 照明产品生产规模及研发能力,确保公司抓住市场的发展机遇。本项目由奥拓光电实施,拟利用募集资金21,183,600元用于扩大LED室内商业照明产品业务规模。
(三)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完成情况及资金结余原因
1、高端LED视频显示系统项目
截至2014年9月30日,高端LED视频显示系统项目已完成建设,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该项目计划投入资金114,270,000元,全部为募集资金,该项目已投入资金109,332,861.65元,项目结余4,937,138.35 元(不含募集资金利息)。
资金结余的主要原因:在项目建设过程中,本着厉行节约的原则,在保证项目建设质量和计划要求的情况下,进一步加强费用控制、监督和管理,减少了项目总开支。由于公司自身研发、工艺水平的提升以及原计划的部分设备已经更新换代,优先购置使用性价比更高的同等功能设备,使得设备采购方面实际投入比预算减少。
2、LED信息发布及指示系统项目
截至2014年9月30日,LED信息发布及指示系统项目已完成建设,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该项目计划投入资金65,800,000元,全部为募集资金,该项目已投入资金62,263,328.71元,项目结余3,536,671.29 元(不含募集资金利息)。
资金结余的主要原因:在项目建设过程中,本着厉行节约的原则,在保证项目建设质量和计划要求的情况下,进一步加强费用控制、监督和管理,减少了项目总开支。由于公司自身研发、工艺水平的提升以及原计划的部分设备已经更新换代,优先购置使用性价比更高的同等功能设备,使得设备采购方面实际投入比预算减少。
3、营销服务及相关配套升级项目
截至2014年9月30日,营销服务及相关配套升级项目已完成建设,升级成立了一个全球营销服务总部和三个国内区域营销中心,升级和新建了营销网点和服务网点,优化了公司信息化平台。该项目计划投入资金30,588,000元,全部为募集资金,该项目已投入资金27,867,431.25 元,项目结余2,720,568.75 元(不含募集资金利息)。
资金结余的主要原因:该项目资金结余的主要原因为通过信息化软硬件设备购置谈判,减少支出。
(四)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情况及未完成部分不再实施的原因
1、研发中心扩建项目
研发中心扩建项目计划投入资金53,281,000元,全部为募集资金,该项目已投入资金18,356,839.97元,项目结余34,924,160.03元(不含募集资金利息)。
截至2014年9月30日,六个研发创新课题已取得初步成果,分别为新一代节能型LED广告显示系统、3D LED高端显示系统、动感创意LED显示系统、超高密度LED显示系统、LED深色控制系统和智能客户流程管理系统。购置了部分实验设备和分析检测设备,部分设备由政府补助资金购置,或者已购置设备技术较为先进,设备购置费用结余较大。由于房地产价格上涨幅度较大,原购置研发中心实验及办公场所的计划难以执行。公司采取腾用现有办公场所,或临时租用、借用场地等措施解决相关问题,以保证该项目中相关研发项目的开展。鉴于上述原因,公司决定不再进行购置研发中心实验及办公场所以及相关配套设施的投入。
对于该项目未完成部分,公司将视具体情况在未来利用自有资金进行投资建设。
2、LED照明应用项目
LED照明应用项目计划投入资金21,183,600元,全部为募集资金,该项目已投入资金3,794,636.55 元,项目结余17,388,963.45元(不含募集资金利息)。
由于惠州奥拓制造基地后,产能较为充裕,为充分发挥已有产能,节约成本和降低投资风险,奥拓光电不再自行生产LED照明产品,改由惠州奥拓生产LED照明产品,故原本计划采购生产线及生产设备、场地租赁和装修项目不再进行,铺底流动资金亦不再使用。该项目员工规模已达到计划人数,根据市场情况投入部分营销费用,人员工资和营销费用有所结余。
对于该项目未完成部分,公司将视市场变化情况在未来利用自有资金进行投资建设。
(五)募集资金投结余情况
募集资金详细结余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元
序号 | 项目名称 | 募集资金结余情况 | ||
募集资金结余 | 利息收入净额 | 总计 | ||
1 | 高端LED视频显示系统项目 | 4,937,138.35 | 10,315,764.98 | 15,252,903.33 |
2 | LED信息发布及指示系统项目 | 3,536,671.29 | 2,867,126.21 | 6,403,797.50 |
3 | 研发中心扩建项目 | 34,924,160.03 | 6,351,528.98 | 41,275,689.01 |
4 | 营销服务网络相关配套升级项目 | 2,720,568.75 | 3,352,200.00 | 6,072,768.75 |
5 | LED照明应用项目 | 17,388,963.45 | 1,636,519.53 | 19,025,482.98 |
6 | 超募资金 | 24,452,558.46 | - | 24,452,558.46 |
合计 | 87,960,060.33 | 24,523,139.70 | 112,483,200.03 |
注:利息收入净额是银行利息收入减去银行手续费支出的净值,为截至2014年9月30日的金额,具体以转账日为准。公司未作出使用计划的超募资金24,452,558.46元分两部分存放于“研发中心扩建项目”和“营销服务网络相关配套升级项目”相对应的两个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中,所以上表中这两个项目对应的利息收入净额包括超募资金的利息收入。
三、公司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余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为降低财务成本,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更好的保护投资者利益,为投资者创造价值,公司计划将结余募集资金及利息112,483,200.03元(包括募集资金63,507,501.87元,超募资金24,452,558.46元,利息收入净额24,523,139.70元;实际转出金额以转出当日银行结算余额为准)全部结转为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主要用于主营业务的生产经营。使用上述项目结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后,每年可为公司减少利息支出约6,748,992.00元人民币(按一年期银行贷款基准利率 6%计算)。
四、关于符合《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29号:募集资金使用》的说明
经公司核查,公司符合《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29号:募集资金使用》“三、募集资金变更为永久补充流动资金”规定的要求:
1、公司募集资金于2011年6月8日存入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中,符合募集资金到帐超过一年的规定;
2、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完成建设,其他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完成部分不再实施,因此不存在影响其他募集资金项目实施的情形;
3、此次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已经审议通过,独立董事、保荐机构已发表核查意见,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进行审议,已按照规定要求履行审批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4、公司最近十二个月内未进行证券投资等高风险投资;
5、公司承诺补充流动资金后十二个月内不进行证券投资等高风险投资。
五、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14年10月22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以全票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完成建设、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完成部分不再实施并将结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将该部分结余资金112,483,200.03元(包括利息收入净额)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日常经营,提升运营能力。此事项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独立董事意见
关于公司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完成建设、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完成部分不再实施并将结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合法利益的情况。本次事项决策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我们同意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完成建设、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完成部分不再实施并将结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七、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以全票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完成建设、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完成部分不再实施并将结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关于公司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完成建设、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完成部分不再实施并将结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控制投资风险,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减少财务费用支出,维护了公司整体利益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合法利益的情况,符合公司发展战略。本次事项的决策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我们同意《关于终止实施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用其剩余募集资金及利息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八、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
关于公司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完成建设、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完成部分不再实施并将结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合法利益的情况。本次事项决策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广发证券及保荐代表人将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规定,督促奥拓电子履行必要的批准程序并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
本保荐机构对本次奥拓电子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完成建设、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完成部分不再实施并将结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表示无异议,并提请投资者特别关注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完成建设、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完成部分不再实施并将结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可能带来的风险。
九、备查文件:
1、《深圳市奥拓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2、《深圳市奥拓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3、《深圳市奥拓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奥拓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完成建设、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完成部分不再实施并将结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专项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市奥拓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四年十月二十二日
证券代码:002587 证券简称:奥拓电子 公告编号:2014-057
深圳市奥拓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召开2014年第二次
临时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经深圳市奥拓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奥拓电子”)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决定召开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会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一)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14年11月12日(星期三)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14年11月11日—2014年11月12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4年11月12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4年11月11日下午15:00至2014年11月12日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二)股权登记日:2014年11月6日(星期四)。
(三)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深圳市南山区高新技术产业园南区T2栋A6-B公司会议室。
(四)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五)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书(见附件)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同一股份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或符合规定的其他投票方式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二、会议出席对象
(一)截至2014年11月6日(星期四)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均有权以本通知公布的方式出席本次股东会议及参加表决。
(二)不能亲自出席股东会议现场会议的股东可授权他人代为出席,被授权人可不必为本公司股东,或者在网络投票时间参加网络投票。
(三)公司董事、监事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见证律师及公司董事会邀请的其他人员。
三、会议审议事项
1、《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完成建设、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完成部分不再实施并将结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上述议案已经2014年10月22日召开的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议案的相关内容刊登在2014年10月23日的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2014年修订)》的要求,上述议案需对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并将结 果在 201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中单独列示。
四、现场会议参加办法
(一)登记手续
1、自然人股东凭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股东帐户卡和持股证明登记;授权委托代理人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股东帐户卡复印件及持股证明办理登记。
2、法人股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的,凭营业执照复印件、持股证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以及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授权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凭营业执照复印件、持股证明、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和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
3、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不接受电话登记。
4、代理投票授权委托书由委托人授权他人签署的,授权签署的授权书或者其他授权文件应当经过公证。
(二)登记时间为2014年11月10日(星期一)9:00-11:30、14:30-16:00。
(三)登记地点及授权委托书送达地点为深圳市南山区高新技术产业园南区T2栋A6-B奥拓电子董事会办公室。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或互联网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网络投票。网络投票的相关事宜具体说明如下:
(一)采用深交所交易系统的投票程序如下:
1、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4年11月12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投票程序比照深交所新股申购业务操作。
2、投票期间,交易系统将挂牌一只投票证券,股东以申报买入委托的方式对表决事项进行投票。该证券相关信息如下:
投票证券代码 | 证券简称 | 买卖方向 | 买入价格 |
362587 | 奥拓投票 | 买入 | 对应申报价格 |
3、股东投票的具体程序为:
(1)输入“买入”指令;
(2)输入证券代码:362587;
(3)在“委托价格”项下填报本次股东大会议案序号,1.00元代表议案1。
议案 序号 | 表决事项 | 委托价格 |
1 | 《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完成建设、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完成部分不再实施并将结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 1.00 |
注:股东申报一笔买入委托可对一项议案进行投票,因本次会议仅有一个议案,故未设置总议案。
(4)在“委托数量”项下填报表决意见,1股代表同意,2股代表反对,3股代表弃权。委托数量与表决意见的对照关系如下表:
表决意见种类 | 委托数量 |
同意 | 1股 |
反对 | 2股 |
弃权 | 3股 |
(5)确认委托完成。
(二)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程序
1、股东获取身份认证的具体流程
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4年9月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
2、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登录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 的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1)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列表”选择“深圳市奥拓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投票”。
(2)进入后点击“投票登录”,选择“用户名密码登陆”,输入您的“证券账户号”和“服务密码”;已申领数字证书的投资者可选择CA证书登录。
(3)进入后点击“投票表决”,根据网页提示进行相应操作。
(4)确认并发送投票结果。
3、股东进行投票的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4年11月11日下午15:00,结束时间为2014年11月12日下午15:00。
(三)注意事项
1、网络投票不能撤单;
2、对同一表决事项只能申报一次,多次申报的以第一次申报为准;
3、同一表决权既通过交易系统又通过网络投票、现场投票,以第一次为准;
4、如需查询投票结果,请于投票当日下午18:00以后登录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点击“投票查询”功能,可以查看个人网络投票结果,或通过投票委托的证券公司营业部查询。
六、其他事项
(一)出席会议者食宿、交通费用自理。
(二)联系方式
联 系 人:杨四化、孔德建
联系电话:0755-26719889
联系传真:0755-26719890
联系地址:深圳市南山区高新技术产业园南区T2栋A6-B奥拓电子董事会办公室
邮政编码:518057
七、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奥拓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四年十月二十二日
附件一:
回 执
截至2014年11月6日,我单位(个人)持有“奥拓电子”(002587)股票( )股,拟参加深圳市奥拓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11月12日召开的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姓 名:
身份证号:
通讯地址:
联系电话:
股东帐号:
持股数量:
日期:2014年 月 日
签署:
附注:
1、请用正楷书写中文全名。
2、个人股东,请附上身份证复印件和股票账户复印件;法人股东,请附上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复印件、股东账户卡复印件及拟出席会议人员的身份证复印件。
3、委托代理人出席的,请附上填写好的《股东授权委托书》(见附件二)。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身份证号码: )代表我单位(个人),出席深圳市奥拓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表本人依照以下指示对下列提案投票。若委托人没有对表决权的形式方式做出具体指示,受托人可以按自己的意愿投票。
序号 | 审议事项 | 赞成票 | 反对票 | 弃权票 |
1 | 《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完成建设、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完成部分不再实施并将结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
备注:
1、如欲投票同意提案,请在“同意”栏内相应地方填上“√”;如欲投票反对提案,请在“反对”栏内相应地方填上“√”;如欲投票弃权提案,请在“弃权”栏内相应地方填上“√”。
2、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签章): | 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码): |
委托人持股数: | 委托人股东账户: |
受委托人签名: |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
委托书有效期限: | 委托日期: |
2014年 月 日 | 2014年 月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