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127 证券简称:金健米业 编号:临2014-41号
金健米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理财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金健米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4年4月2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以及2014年4月25日召开的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理财的议案》,同意公司在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两年内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亿元的自有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编号为临2014-14号的公告)。根据上述决议,公司于近期购买了银行理财产品,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购买的理财产品情况
10月22日,公司与长沙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德分行签订了《长沙银行金芙蓉长鑫系列机构第23号人民币理财产品协议书》,协议主要内容如下:
1、产品名称:长沙银行金芙蓉长鑫系列机构第23号人民币理财产品;
2、产品类型:保本浮动收益型;
3、投资金额:人民币5,000万元;
4、资金来源:自有资金;
5、理财期限:2014年10月22日至2014年12月24日;
6、预期年化收益率:4.65%;
7、理财产生的收益和本金支付方式:到期日或提前终止日一次性支付理财本金及收益,遇到法定节假日,则顺延;
8、投资方向:主要投资于高信用等级、流动性好的资产;
9、关联关系说明:公司与长沙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德分行无关联关系。
二、 风险控制的措施
公司本着维护股东和公司利益的原则,将风险防范放在首位,对委托投资理财严格把关,谨慎决策。在上述投资理财期间,公司将与受托方长沙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德分行保持密切联系,及时跟踪理财资金的运作情况,控制投资风险。
三、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在确保生产经营资金需求的前提下,利用闲置自有资金择机进行委托理财业务,有利于提高闲置资金利用效率和收益,进一步提高公司整体收益,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发展,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四、截止公告日,公司前十二个月累计进行投资理财的情况
1、公司于2014年1月16日在华融湘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分行使用自有资金人民币2,400万元购买了“2014年融智理财·利丰计划4号”保本浮动型理财产品,期限32天,预期年收益率为5%。公司已按期收回本金和利息。
2、公司于2014年7月15日在长沙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德分行使用自有资金人民币4,000万元购买了“金芙蓉长鑫系列12号”保本浮动型理财产品,期限为2014年7月16日至2014年10月16日,预期年收益率为4.9%。公司已按期收回本金和利息。
五、备查文件目录
1、金健米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2、金健米业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3、金健米业股份有限公司与长沙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德分行签订的《长沙银行金芙蓉长鑫系列机构第23号人民币理财产品协议书》。
特此公告。
金健米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10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