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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杭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2014-10-25       来源:上海证券报      

      2014年第三季度报告

      一、 重要提示

      1.1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审议季度报告。

      1.3 公司负责人汤民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朱初标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曹永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4 本公司第三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二、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

      ■

      2.2 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

      ■

      三、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利润表相关科目变动分析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变动原因说明:

      资产减值损失同比减少,主要系本期计提坏账准备同比减少所致。

      投资收益同比减少,主要是本期参股子公司利润分配同比减少影响所致。

      营业外支出同比减少,主要系本期计提的水利建设基金同比减少所致。

      营业利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同比增加,主要系本期公司受钢材市场持续低迷,产品平均售价同比下降等因素影响,通过加强内部管理,创新经营管控思路,优化产品结构,有效落实各项管理措施,采购、生产各环节降本增效取得了明显效果,产品毛利率同比有所提高等因素共同影响所致。

      现金流量表相关科目变动分析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变动原因说明: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同比减少,主要系本期收回的信用证保证金同比减少所致。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同比增加,主要系本期存出的开具信用证、银行承兑汇票保证金增加所致。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同比增加,主要是本期产品销售现金回笼比例同比增加和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同比减少以及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同比有所增加等因素共同影响所致。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同比增加,主要系本期收到被投资单位分派股利的现金同比增加所致。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同比减少,主要系本期投入的技改项目资金同比减少所致。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同比增加,主要是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同比增加以及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及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同比有所减少共同影响所致。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同比增加,主要系本期取得的借款及商业票据贴现同比增加所致。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同比增加,主要系本期公司偿付到期公司债券(14亿元)本息等偿付债务的现金同比增加所致。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同比减少,主要是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同比增加及公司偿付到期公司债券本息等偿还债务支付现金同比增加等因素共同影响所致。

      资产负债表项目变化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变动原因说明

      预付账款比期初增加,主要系本期大宗原材料采购预付款增加所致。

      应收股利比期初减少,主要系本期收回上期末应收未收被投资者宣告分配现金股利所致。

      其他流动资产比期初减少,主要系本报告期末无待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影响所致。

      在建工程比期初增加,主要系本期技改项目投入增加所致。

      工程物资比期初增加,主要系本期工程物资采购增加所致。

      短期借款比期初增加,主要系本期公司偿付到期公司债券14亿元致使公司短期借款及商业承兑汇票贴现增加。

      应付票据比期初增加,主要系本期采购商品采用开具票据结算的交易量增加所致。

      应交税费比期初减少,主要系本期企业所得税及房产税较期初减少影响所致。

      应付利息比期初减少,主要系本期支付已计提的应付未付公司债利息影响所致。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比期初减少,主要系本期公司发行的公司债券到期支付影响所致。

      3.2 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014年4月24日召开的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放弃参与浙江富春紫光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增资的关联交易议案》,公司将放弃参与浙江富春紫光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增资,拟由股东富春有限公司(香港)单方对紫光环保进行增资扩股,浙江富春紫光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其他股东杭州钢铁集团公司和浦华环保有限公司均放弃增资。该事项已获得浙江省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杭州市外经局批复同意。

      3.3 公司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5 执行新会计准则对合并财务报表的影响

      根据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规定,本公司对被投资单位不具有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并且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长期股权投资”,并入《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资产确认与计量》,本公司原在长期股权投资核算的截止2014年9月末账面价值102,898,987.99元的投资转至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列报,相关报表年初数也相应进行调整。执行其他新会计准则对公司合并财务报表未发生影响。

      3.5.1 长期股权投资准则变动对于合并财务报告影响(一)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杭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股票代码:600126 股票简称:杭钢股份 编号:临2014—023

      杭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杭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通知于2014年10月13日以电子邮件、传真或书面送达方式通知各位董事,会议于2014年10月23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加表决的董事9人,实际参加表决的董事9人,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采用记名投票方式,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公司2014年第三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事项具体情况详见刊登于《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 本公司公告临2014-025号。

      特此公告。

      杭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10月25日

      股票代码:600126 股票简称:杭钢股份 编号:临2014—024

      杭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杭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通知于2014年10月13日以专人送达方式通知各位监事,会议于2014年10月23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加表决监事3人,实际参加表决监事3人。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关于监事会召开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采用记名投票方式,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公司2014年第三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1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201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真实地反映了公司2014年第三季度的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在提出本意见前,监事会未发现参与2014年第三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二)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修订或新颁布的会计准则具体准则进行的合理变更和调整,是符合规定的,执行会计政策变更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实施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特此公告。

      杭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4年10月25日

      股票代码:600126 股票简称:杭钢股份 编号:临2014—025

      杭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落实施行2014年财政部颁布或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企业会计准则第39号——公允价值计量》等具体准则,而对公司会计政策和相关会计科目核算进行变更、调整。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和会计科目核算的调整不会对公司2013年度以及本期的总资产、净资产、净利润产生任何影响。

      一、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2014年,财政部修订了《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企业会计准则第9号——职工薪酬》、《企业会计准则第30号——财务报表列报》、《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合并财务报表》,以及颁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39号——公允价值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40号——合营安排》、《企业会计准则第41号——在其他主体中权益的披露》等具体准则,并自2014年7月1日起施行。

      由于上述会计准则的颁布或修订,公司需对原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并按以上文件规定的起始日开始执行上述企业会计准则。

      2014年10月23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二、会计政策变更具体情况及对公司的影响

      1、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的相关情况

      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的通知》要求,公司将持有的不具有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且其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公允价值不可计量的长期股权投资重分类调整至可供出售金融资产会计科目,合并报表年初数也相应进行调整。具体调整事项如下:

      ■

      上述会计政策变更,仅对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和长期股权投资两个报表项目金额产生影响,对本公司2013年度及本期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未产生影响。

      2、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9号——职工薪酬》、《企业会计准则第30号——财务报表列报》、《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合并财务报表》,《企业会计准则第39号——公允价值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40号——合营安排》、《企业会计准则第41号——在其他主体中权益的披露》的相关情况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之前财务报表中关于职工薪酬、财务报表列报、合并财务报表、公允价值计量、合营安排及与在其他主体中权益的相关业务及事项,自2014年7月1日起按上述准则的规定进行核算与披露。由于新准则的实施而进行的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2013年度及本期经营成果、现金流量金额产生影响,也无需进行追溯调整。

      三、独立董事、监事会的结论性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依照财政部的有关规定和要求,对公司会计政策进行了变更,并对涉及的业务核算相应进行了调整。修订后的会计政策符合财政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及所有股东的利益。公司董事会六届七次会议审议和表决《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的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修订或新颁布的会计准则具体准则进行的合理变更和调整,是符合规定的,执行会计政策变更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实施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四、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3、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杭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10月25日

      股票代码:600126 股票简称:杭钢股份 编号:临2014—026

      杭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独立董事辞职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杭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董事会于2014年10月23日收到公司独立董事陶久华先生提交的书面辞职报告,陶久华先生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本公司独立董事及相应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职务。

      陶久华先生的辞职导致公司独立董事占董事会全体成员的比例低于三分之一,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陶久华先生的辞呈将自本公司股东

      大会选举新任独立董事后生效,在此期间,陶久华先生将继续履行独立董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及委员、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职务。

      陶久华先生在担任本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勤勉尽责,为公司的规范运作和健康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公司董事会对陶久华先生任职期间为公司及董事会所作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特此公告。

      杭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10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