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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信质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2014-10-25       来源:上海证券报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尹兴满、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朱彬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方银增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节 主要财务数据及股东变化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及前十名普通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报告期末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十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2014年5月20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外投资暨与富田电机股份有限公司部分股东签署股权转让协议的议案》:以自有资金收购台湾富田电机电股份有限公司4,790,000股股份(占总股本19.9583%,剩余股权由富田电机创始人张金锋家族兄弟姐妹5人平均持有),交易价格为不超过每股新台币72元(折合人民币约14.91元[5.19日外汇基准价])。

      2014年8月25日,台湾“经济部”投审会第1112次委员会就公司收购富田电机股份有限公司19.9583%股权一案进行审议,依据《大陆地区人民来台投资许可办法》第8条 第3项 第2款及第3款规定,对本次审议内容予以驳回,不予同意。根据台湾地区有关规定,公司已经聘请中介机构台北市资诚联合会计师事务所,并委托其对此案进行申诉。后续若有进展,公司将及时公告。

      公司2014年8月29日,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对外投资收购上海鑫永电机科技有限公司75%股权暨与富田电机股份有限公司合作的议案》:公司以自有资金收购鑫永电机的75%股权,Just Great Limited 、Grand Asia将其持有鑫永电机1,500,000股的75%股权转让给公司,鑫永电机将成为公司控股子公司。交割完成后,鑫永电机股东为Just Great Limited和信质电机股份有限公司,本次交易总金额合计不超过3,600,000美元。截止公司本报告披露日,此项目正处于外经委报批及股权转让等相关手续办理之中。

      ■

      三、公司或持股5%以上股东在报告期内发生或以前期间发生但持续到报告期内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

      四、对2014年度经营业绩的预计

      2014年度预计的经营业绩情况: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值且不属于扭亏为盈的情形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值且不属于扭亏为盈的情形

      ■

      五、证券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证券投资。

      持有其他上市公司股权情况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未持有其他上市公司股权。

      信质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

      尹兴满

      2014年10月24日

      证券代码:002664 证券简称:信质电机 编号:2014-052

      信质电机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

      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人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信质电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以下简称“会议”)于2014年10月24日上午10:00在公司二楼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由董事长尹兴满先生主持,会议通知已于2014年10月11日以专人送达、传真或电子邮件等通讯方式发出。本次会议应到董事9名,实到董事9名。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以及表决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2014年第三季度报告及摘要》

      《公司2014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2014年第三季度报告摘要》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2、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处置控股子公司浙江信博汽车电器有限公司及注销的议案》

      关于处置控股子公司浙江信博汽车电器有限公司及注销的情况说明详见刊登在同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处置控股子公司浙江信博汽车电器有限公司及注销的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就该事项发表了意见,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3、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拟向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椒江支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授权董事长签署相关文件的议案》

      为满足公司经营管理及发展的需要,拓宽融资渠道,董事会同意公司向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椒江支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为1.8亿元人民币,最终以银行实际审批的授信额度为准。公司前期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共计6.15亿元人民币,此次授信事项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经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处于有效期的银行综合授信累计额度不超过7.95亿元人民币(包含本次银行综合授信额度)。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4、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长沙募投项目再次变更的议案》

      关于再次变更长沙募投项目的情况说明详见刊登在同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长沙募投项目再次变更的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就该事项发表了意见,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5、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长沙募集资金存储专户的议案》

      6、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长沙项目变更续签<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议案》

      7、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4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董事会决定于2014年11月13日下午13时在公司二楼会议室召开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对上述议案进行审议。

      关于召开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详见同日公告。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2、公司独立董事发表的独立意见;

      3、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4、保荐机构发表的核查意见;

      5、其他相关文件

      特此公告。

      信质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4年10月24日

      证券代码:002664 证券简称:信质电机 公告编号:2014-053

      信质电机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

      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召开情况:

      信质电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于2014年10月24日在公司二楼会议室召开。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陶开江主持,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总经理和董事会秘书列席了会议。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会议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2014年第三季度报告及摘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信质电机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第三季度报告及摘要》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会议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处置控股子公司浙江信博汽车电器有限公司及注销的议案》

      经检查,监事会认为:信博汽车自成立至今,在起动电机转子的业务开展方面进展相对缓慢,对公司业绩及经营规划形成制约。考虑目前公司的经营发展状况及公司未来发展规划要求,监事会同意注销浙江信博汽车电器有限公司。

      3会议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拟向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椒江支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授权董事长签署相关文件的议案》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为满足经营管理及发展的需要,拓宽融资渠道,同意公司向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椒江支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为1.8亿元人民币,最终以银行实际审批的授信额度为准,结合公司前期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共计6.15亿元人民币,此次授信事项若通过后,公司处于有效期的银行综合授信累计额度不超过7.95亿元人民币(包含本次银行综合授信额度)。

      4会议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长沙募投项目再次变更的议案》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长沙募投项目再次变更的事项,符合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符合公司未来发展的需要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也符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有利于募投项目的顺利实施,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投资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信质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14年10月24日

      证券代码:002664 证券简称:信质电机 公告编号:2014-055

      信质电机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长沙募投项目再次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信质电机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长沙募投项目再次变更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变更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投项目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2]230号文《关于核准信质电机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信质电机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3,334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16元,募集资金总额533,44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39,509,728.68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493,930,271.32元。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已对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大华验字[2012]012号《验资报告》。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安排如下:

      单位:万元

      ■

      二、募投变更调整情况

      1、第一次变更情况概述

      2012年7月23日公司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公司将募投项目“年产2500万只电机定子、转子扩产项目”的部分实施主体由信质电机股份有限公司本部变更为信质电机(长沙)有限公司,实施地点由原信质电机股份有限公司厂区变更为湖南浏阳制造产业基地;实施方式由原新建厂房变更为征地新建厂房,如下表所示:

      ■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指定媒体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相关公告(公告编号2012-020)、(公告编号2012-023)。

      2、第二次变更情况概述

      2014年8月4日公司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长沙募投项目变更的议案》:由于用地情况得不到解决,于是将长沙募投项目(即“年产2,500万只电机定子、转子扩产项目”的部分变更内容,如表所示为1.2部分)的实施地点由原湖南浏阳制造产业基地变更为星沙开发区,实施方式由原征地新建厂房变更为租赁,其它均保持不变。如下表所示:

      ■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指定媒体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相关公告(公告编号2014-037)、(公告编号2014-035)。

      三、本次长沙募投项目变更情况及原因

      长沙募投项目(即“年产2,500万只电机定子、转子扩产项目”的部分变更内容,如表所示为1.2部分)的实施地点由原星沙开发区变更为湖南浏阳制造产业基地;实施方式由原租赁变更为征地新建厂房。即如下表所示:

      ■

      本次项目变更,主要基于以下原因考虑:自2014年5月13日公司与管委会解除合同后,管委会对与公司的合作解除表示非常遗憾,在全方位综合考虑后,为争取公司项目的最终落户,了解公司当前的租地情况后便与公司管理层重新接洽并重启方案,对公司规划用地重新选址,同时提供扶持和优惠等相关政策。公司管理层在与管委会重新接触后,也表示出意向,主要基于以下几点:1.公司长远规划,将加快与博世集团紧密、深度合作,布局中西部未来发展规划,从而取得区域优势并为公司未来发展奠定基础;2.租地生产使公司无法发挥长处,并伴随着未来土地升值,公司租地成本将不断上升从而影响公司营利能力;3.购地属于长期投资,并且能起到保值增值作用。结合公司当前实际情况,并考虑目前虽然与星沙开发区已经谈妥条件,但鉴于双方尚未实际交付厂房使用。同时,管委会也给出各种优惠政策条件,基于公司未来的考虑,在与星沙开发区友好协商后,最终决定放弃租地生产,改为购地建厂。

      其中,长沙项目征地新建厂房完成后,该项目建成后的规模、效益及各项配套均不发生改变,建成后将年产电机定子、转子600万只,其中:电机定子360万只,电机转子240万只。

      四、长沙募投项目变更影响和风险提示

      长沙募投项目再次变更与调整,项目建设背景、市场需求、环保情况及主要建设内容仍与公司《招股说明书》披露的相关内容基本一致,不会对上述项目产生实质性影响。公司前后两次变更调整,是基于长沙项目长时间未能实施的前提而进行调整,并未实质改变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内容,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公司长沙募投项目再次变更事项对项目的投入、实施不会产生实质性影响,不影响公司的生产经营。募投项目的变更虽然在事前充分论证,但仍可能存在相关风险,如土地购置风险、项目立项审批风险、管理风险等。具体分析详见2012年7月23日刊登在指定媒体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关于部分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公告》(公告编号2012-23)中的风险提示。

      五、监事会、独立董事、保荐机构对变更募投项目的意见

      1、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长沙募投项目再次变更的事项,符合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符合公司未来发展的需要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也符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有利于募投项目的顺利实施,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投资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2、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经核查,公司长沙募投项目再次变更的事项,符合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符合公司未来发展的需要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也符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有利于募投项目的顺利实施,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投资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长沙募投项目变更履行了必要的法定程序,同意公司对长沙募投项目进行调整。

      3、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海通证券认为:

      (1)信质电机本次长沙募投项目再次变更的事项应履行必要的法律程序,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已发表独立意见,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2)信质电机本次长沙募投项目再次变更的事项不影响原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因此,本保荐机构对信质电机实施长沙募投项目再次变更的事项无异议。

      六、备查文件:

      1、公司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2、公司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发表的独立意见

      4、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信质电机股份有限公司信质电机长沙募投项目再次变更的核查意见

      5、其他相关文件

      特此公告。

      信质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4年10月24日

      证券代码:002664 证券简称:信质电机 公告编号:2014-056

      信质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处置控股子公司浙江信博

      汽车电器有限公司及注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信质电机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于2014年10月24日审议通过了《关于处置控股子公司浙江信博汽车电器有限公司及注销的议案》,现将浙江信博汽车电器有限公司处置情况公告如下:

      一、浙江信博汽车电器有限公司基本情况

      名称:浙江信博汽车电器有限公司(下称“信博汽车”)

      地址:台州市椒江区前所信质路28号

      法定代表人:尹兴满

      注册资本:2000万元人民币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成立日期:2009年11月20日

      经营范围:许可经营项目:无。一般经营:起动电机转子、汽车零配件制造、销售。(上述经营范围不含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禁止、限制和许可经营的项目)

      截止2014年9月30日,信博汽车的总资产为16,118,291.44元,总负债为3,308,957.00元,净资产为12,809,334.44元,2014年1至9月营业收入为7,476,776.17元,净利润为-1,672,250.15元。(未经审计)

      二、处置方式

      以信博汽车的净资产为依据,按公司出资比例(其中公司持股51%,台州博得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持股49%)进行资产处置,资产处置完后公司予以注销。

      三、处置控股子公司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信博汽车自成立至今,在起动电机转子的业务开展方面进展相对缓慢,对公司业绩及经营规划形成制约。虽然有行业的考核周期及产品的验证周期的影响存在,但鉴于目前公司的经营发展状况及公司未来发展规划要求,对信博汽车的处置将有效的缓解公司厂区综合使用能力,同时降低管理成本和减少亏损。因此,处置信博汽车对公司本期和未来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没有任何影响。

      四、其他

      此次信博汽车的处置及注销如有新的进展,公司将及时披露。

      五、备查文件

      公司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信质电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10月24日

      证券代码:002664 证券简称:信质电机 公告编号:2014-057

      信质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4年第二次

      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信质电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于2014年10月24日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现将会议基本情况通知如下:

      一 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 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 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4年11月13日(星期四)下午13时

      网络投票时间:2014年11月12日——2014年11月13日。

      其中:

      (1)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4年11月13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2)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4年11月12日15:00至2014年11月13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3 股权登记日:2014年11月7日

      4 现场会议地点:浙江省台州市椒江区前所信质路28号

      信质电机股份有限公司1#二楼会议室

      5 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6 参加股东大会的方式: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表决结果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二 会议审议事项

      1 《关于公司拟向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椒江支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授权董事长签署相关文件的议案》

      2 《关于长沙募投项目再次变更的议案》

      上述议案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见2014年10月24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三 会议出席对象

      1 截止2014年11月7日下午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股东。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2 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网络投票相关事项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

      (一)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参加投票的相关事项

      1 投票时间:2014年11月13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和13:00—15:00;

      2 投票代码及简称:

      交易系统将挂牌一只投票证券,股东以申报买入委托的方式对表决事项进行投票,该证券相关信息如下:

      ■

      3 股东投票的具体程序为:

      (1) 输入买入指令;

      (2) 输入证券代码362664;

      (3) 输入对应申报价格:在“买入价格”项下输入对应申报价格,1.00元代表议案1,2.00元代表议案2,依此类推,每一议案应以相应的委托价格分别申报。

      本次股东大会所有议案对应的申报价格为:

      ■

      注:为便于股东在交易系统中对股东大会议案 统一投票,公司加一个“总议案”,对应的议案号为100,相应的申报价格为100.00元;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股东大会需审议的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4) 在“委托数量”项下填报表决意见,不同表决意见对应的“委托数量”如下表:

      ■

      (5) 确认委托完成。

      4 计票原则:在计票时,同一表决只能选择现场和网络投票中的任意一种表决方式,如果重复投票,以第一次投票为准。

      5 注意事项:

      (1) 网络投票不能撤单;

      (2) 对同一表决事项只能申报一次,多次申报的以第一次申报为准;

      (3) 同一表决权既通过交易系统又通过网络投票,以第一次为准;

      (4) 如需查询投票结果,请于投票当日下午18:00以后登录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点击“投票查询”功能,可以查看个人网络投票结果,或通过投票委托的证券公司营业部查询;

      (5) 不符合规定的申报无效,深圳证劵交易所交易系统作自动撤单处理。

      (二) 采用互联网投票的身份认证与投票程序

      1 股东获取身份认证的具体流程

      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实施细则》的规定,股东可以采用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的方式进行身份认证。

      (1) 申请服务密码的流程:

      登陆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的“密码服务”专区注册。

      (2) 激活服务密码

      股东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比照买入股票的方式,凭借“激活校验码”激活服务密码。

      ■

      填写相关信息并设置服务密码,该服务密码需要通过交易系统激活成功后的半日可使用。如服务密码激活指令上午11:30前发出的,当日下午13:00即可使用;如服务密码激活指令上午11:30后发出的,次日方可使用。服务密码激活后长期有效,在参加其他网络投票时不必重新激活。密码激活后如遗失可通过交易系统挂失,挂失后可重新申请,挂失方法与激活方法类似。

      (3) 申请数字证书的,可向深圳证券信息公司或其委托的代理发证机构申请。

      2 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网http://wltp.cninfo.com.cn 的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3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4年11月12日15:00至2014年11月13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4 网络投票期间,如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会议的进程另行通知。

      六 现场会议登记方法

      1 登记方式:

      (1) 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须持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盖公章)、股票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须持本人身份证、法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票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2) 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须持本人身份证、股票账户卡、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票账户卡、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

      (3) 异地股东可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信函或传真在2014年11月9日16:30前送达或传真至证券部),不接受电话登记。

      2 登记时间:2014年11月8日至11月9日,上午9:00-11:30,下午13:00-16:30。

      3 登记地点:浙江省台州市椒江区前所信质路28号信质电机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邮编318016)。

      七 其他

      1 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朱彬、陈世海

      电话:0576-88931163

      传真:0576-88931165

      地址:浙江省台州市椒江区前所信质路28号信质电机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邮编318016)

      2 会议费用:与会人员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附件:1、授权委托书

      特此公告。

      信质电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10月24日

      附件1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身份证 )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信质电机股份有限公司于2014年11月13日召开的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于本次股东大会按照下列指示就下列议案投票,如没有做出指示代理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表决,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由本人(本公司)承担。

      ■

      委托股东姓名及签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身份证号码(法人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股东持股数量: 委托人股东账号: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本次授权的有效期限:自授权委托书签署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说明:1、请在表决意见中“同意”、“反对”、“弃权”选择您同意的一栏打“√”,同一议案中若出现两个“√”,视为无效投票,对某一议案不进行选择视为弃权。

      注:授权委托书、股东登记表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证券代码:002664 证券简称:信质电机 公告编号:2014-054

      2014年第三季度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