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重要提示
1.1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审议季度报告。
1.3 公司负责人安进、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总经理项兴初、财务总监陶伟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张立春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4 本公司第三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二、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2.2 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三、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1、应收账款较年初增加204.34%,主要系预应季节性市场增长,增加铺底资金所致;
2、可供出售金融资产较年初增加50%,主要系对中发联(北京)技术投资有限公司投资所致;
3、短期借款较年初增加11.45亿元,主要系流动资金贷款增加所致;
4、应付账款较年初增加46.33%,主要系应付材料款增加所致;
5、应交税费较年初减少1.25亿元,主要系汇算清缴上年度企业所得税所致;
6、其他流动负债较年初增长57.23%,主要系子公司江淮担保承保融资性担保业务余额较年初增长致使提取的担保赔偿准备金以及未到期责任准备金余额增加;
7、专项储备较年初增长89.92%,主要系计提的安全生产费用余额增加所致;
8、少数股东权益较年初增加67.84%,主要系少数股东对子公司江淮担保、扬州江淮增资所致;
9、2014年一至三季度财务费用较上年同期减少0.27亿元,主要系利息收入和汇兑收益增加所致;
10、2014年一至三季度营业外收入较上年同期增加99.98%,主要系本期收到的政府补助较上年同期增加所致;
11、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同期减少36.97亿元,主要系应付票据到期解付增加以及采购付款现汇比率增加所致;
12、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同期增加6.64亿元,主要系构建固定资产支付的现金以及投资支付的现金净额少于去年同期所致;
13、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同期增加97.05%,主要系短期借款增加以及少数股东对子公司增资所致。
3.2 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吸收合并控股股东江汽集团已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上报中国证监会,中国证监会也已经受理,相关重组事宜正按计划推进。
3.3 公司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5 执行新会计准则对合并财务报表的影响
根据财政部 2014 年修订的相关企业会计准则的具体准则要求,公司拟于 2014 年 7 月 1 日起执行上述企业会计准则,并对期初数相关项目及其金额做出相应调整。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将在“长期股权投资—中发联投资有限公司公司”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追溯调整至“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核算。该调整仅对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和长期股权投资两个报表项目金额产生影响,对公司 2013 年度及本期总资产、负债总额、净资产及净利润不产生任何影响。
公司 2013 年度及本期财务报表中关于职工薪酬、财务报表列报、合并财务报表、公允价值计量、合营安排及与在其他主体中权益的相关业务及事项,已按相应准则的规定进行核算与披露,新准则的实施不会对公司 2013 年度及本期财务报表项目金额产生影响。
3.5.1 长期股权投资准则变动对于合并财务报告影响(一)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长期股权投资准则变动对于合并财务报告影响(一)的说明
《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修订)对长期股权投资的核算范围进行了重新核定,该准则仅适用于投资方对被投资单位实施控制、重大影响的权益性投资,以及对合营企业的权益性投资,并明确规定其他权益性投资适用《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与计量》。
据此,此前作为长期股权投资列报的对被投资单位不具有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并且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长期股权投资,现作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列报。
公司名称:安徽江淮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安进
日 期 :2014-10-24
证券代码:600418 证券简称:江淮汽车 编号:临2014-066
安徽江淮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五届二十五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司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安徽江淮汽车股份有限公司(下称“本公司”或“江淮汽车”)五届二十五次董事会会议于2014年10月24日以通讯方式召开。公司9位董事全部参与表决。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与《公司章程》的规定。
公司董事通过会签、传真等方式审议表决相关议案,形成决议如下:
一、 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江淮汽车2014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
二、 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详见《安徽江淮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临2014-067)》;
三、 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安进、项兴初在审议该议案时进行了回避表决,详见《安徽江淮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临2014-068)》;
四、 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增资瑞福德的关联交易议案》;关联董事安进、戴茂方在审议该议案时进行了回避表决,详见《安徽江淮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增资瑞福德的关联交易公告(临2014-069)》;
五、 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为江淮汽车(香港)有限公司委内瑞拉出口项目履约提供反担保的议案》,详见《安徽江淮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江淮汽车(香港)有限公司委内瑞拉出口项目履约提供反担保的公告(临2014-070)》。
六、 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安徽江淮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议案】,修订后的《安徽江淮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特此公告!
安徽江淮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4年10月25日
证券代码:600418 证券简称:江淮汽车 编号:临2014-067
安徽江淮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主要依据2014年财政部颁布或修订的会计准则。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损益、总资产、净资产等均无影响,仅对“长期股权投资”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会计科目核算进行调整。
一、概述
2014年,财政部修订了《企业会计准则第 2 号─长期股权投资》、《企业会计准则第 9 号─职工薪酬》、《企业会计准则第 30 号─财务报表列报》、《企业会计准则第 33 号─合并财务报表》以及新增了《企业会计准则第 39 号─公允价值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 40 号─合营安排》和《企业会计准则第 41 号─在其他主体中权益的披露》共7项具体准则,并自2014年7月1日起施行。根据相关要求,公司需对原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
2014年10月24日,公司召开五届二十五次董事会和五届十三次监事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二、会计政策变更具体情况及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的通知》要求,公司将持有的不具有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且其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公允价值不可计量的长期股权投资重分类调整至可供出售金融资产会计科目,并进行追溯调整。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此前各期末净资产无影响。只影响资产负债表列报项目,具体影响如下:
人民币元
■
三、独立董事、监事会的结论性意见
独立董事同意公司依照财政部颁布的相关制度规定,对公司会计政策进行变更,并对涉及的业务追溯调整。认为:修订后的会计政策也符合财政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现时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及所有股东的利益。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修订或新颁布的会计准则具体准则进行的合理变更和调整。实施此次会计政策变更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上网公告附件
(一)独立董事意见;
(二)监事会决议。
特此公告。
安徽江淮汽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10月25日
● 报备文件:
(一)经与会董事签字确认的董事会决议;
(二)经独立董事签字确认的独立董事意见;
(三)经与会监事签字确认的监事会决议。
证券代码:600418 证券简称:江淮汽车 编号:临2014-068
安徽江淮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司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是否需要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否
● 日常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本次关联交易主要系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安徽江汽进出口贸易有限公司向安徽江淮纳威司达柴油发动机有限公司销售材料及代理进口设备,不存在对关联方形成较大依赖。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经公司三位独立董事书面认可后,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已提交公司五届二十五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在董事会审议表决本次关联交易议案时,关联董事安进、项兴初履行了回避义务。
公司三位独立董事对本次提交的关联交易事项进行认真审阅和评估后发表如下独立意见:该等关联交易定价公允、合理,符合公司业务发展,未损害公司及其他非关联股东的合法权益。
(二)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
■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关联方基本情况
关联方名称:安徽江淮纳威司达柴油发动机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中外合资企业
主要股东:本公司持股50%,万国卡车与发动机投资有限公司持股50%
注册资本:6亿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合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锦绣大道119号
经营范围:柴油发动机及其零部件开发、设计、测试、制造、组装、推广、销售,并提供相关的售后零部件及售后服务。
主要财务状况:2013年末资产总额7.99亿元,负债总额2.2亿元,净资产5.79亿元,2013年度营业收入6.24亿元。
(二)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本公司董事长安进先生兼任江淮纳威司达董事长,本公司董事总经理项兴初先生兼任江淮纳威司达董事,符合《股票上市规则》第10.1.3条第(三)款规定的关联关系。
(三)履约能力分析
江淮纳威司达系公司合营公司,主要为公司配套发动机等汽车零部件,具有技术先进、质量可靠等优势,发展前景良好,具有履约能力。同时,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江汽进出口通过合同约定,可以有效保障江淮纳威司达按约定支付款项。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交易内容:2014年度,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安徽江汽进出口贸易有限公司将向江淮纳威司达销售材料、代理进口设备。
交易价格:按照市场公允价格执行;
结算方式:在协商一致的情况下,由双方在签订具体购销合同时,根据产品特性和各自的结算政策进行具体约定;
争议解决:协议未尽事宜,由交易双方协商补充;协议履行中如有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向协议签署地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关联交易,一方面增加了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江汽进出口的销售规模,另一方面,也可以降低合营公司江淮纳威司达的采购及进口成本,有利于本公司实现优势互补和资源合理配置,促进公司进一步培育核心竞争能力。
特此公告。
安徽江淮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4年10月25日
● 报备文件
(一)经与会董事签字确认的董事会决议
(二)独立董事事前认可该交易的书面文件和董事会上所发表的独立意见
证券代码:600418 证券简称:江淮汽车 编号:临2014-069
安徽江淮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增资瑞福德的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关联交易概述
瑞福德汽车金融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瑞福德”)系公司合营公司,本公司与桑坦德消费金融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桑坦德”)分别持有其50%的股权。为满足银监会对瑞福德资本充足率监管的要求,保证瑞福德业务持续更好的发展,瑞福德注册资本拟由5亿元增加到10亿元,新增的5亿元由本公司和桑坦德按股比以现金方式认购。鉴于公司董事长安进先生兼任瑞福德董事长,董事戴茂方先生和财务总监陶伟先生担任瑞福德董事,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至本次关联交易为止,过去12个月内上市公司与同一关联人或与不同关联人之间交易类别相关的关联交易未达到3000万元以上,且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
二、关联方介绍
(一)关联方关系介绍
鉴于公司董事长安进先生兼任瑞福德董事长,董事戴茂方先生和财务总监陶伟先生担任瑞福德董事,本公司对瑞福德进行增资,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二)关联人基本情况
瑞福德汽车金融有限公司是一家依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注册成立的中外合资汽车金融公司,2013年1月4日获得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开业批复,并获得中国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2013年1月8日获得中华人民共和国金融许可证,2013年1月25日获得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013年1月底正式开展批发及零售信贷业务。瑞福德汽车金融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5亿元,中方股东为安徽江淮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出资人民币2.5亿元,外方股东为西班牙桑坦德消费金融股份公司,出资人民币2.5亿元。瑞福德汽车金融有限公司业务包括:终端客户购车贷款、汽车经销商采购车辆贷款和营运设备贷款(包括展示厅建设贷款和零配件贷款以及维修设备贷款)等一系列与汽车融资相关的人民币业务。截至2013年12月31日,公司累计授信17,369户,发放贷款367,159 万元。截止2013年12月31日,资产总额为16.94亿元。
三、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本公司向瑞福德增资2.5亿元人民币,增资完成后,本公司向瑞福德累计出资额增加至5亿元,持有瑞福德股比不变,仍为50%。
四、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和履约安排
1、瑞福德的注册资本由5亿元人民币增加到10亿元人民币,新增注册资本5亿元人民币由双方按股比认购,其中,江淮汽车新增出资2.5亿元人民币,桑坦德新增出资2.5亿元人民币(或根据注资时的等值外币)。
2、增资完成后,瑞福德的注册资本变更为10亿元人民币,股东出资额及出资比例如下:江淮汽车出资5亿元人民币,占瑞福德注册资本的50%;桑坦德出资5亿元人民币,占瑞福德注册资本的50%。
3、公司与桑坦德同意根据瑞福德实际业务发展需要,适时同步一次性或分批以现金方式支付各自所认缴的新增出资。
4、增资完成后,瑞福德的董事会、监事会及高管人员的人数及委派方均保持不变。
五、该关联交易的目的以及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汽车金融公司在国内起步不久,预计未来汽车金融公司占汽车消费信贷主流会成为趋势所向,汽车金融公司市场空间将持续快速的增长。通过对瑞福德增资,可以保障瑞福德满足银监会对资本充足率监管要求,保障瑞福德持续经营,同时将极大增强瑞福德开展金融业务的实力,有利于瑞福德的快速发展。瑞福德拥有国际银行良好的信贷风控能力及与整车企业紧密的合作关系,可发挥技术和渠道的双重优势,为江淮汽车乘用车业务提供强有力的支持。
六、该关联交易应当履行的审议程序
经公司三位独立董事书面认可后,上述关联交易事项已提交公司五届二十五次董事会审议。在董事会对上述关联交易议案进行表决时,关联董事安进、戴茂方履行了回避义务,以上关联交易事项已经公司五届二十五次董事会审议通过。
公司三位独立董事对本次提交的关联交易事项进行认真审阅和评估后发表如下独立意见:本次增资能够促进瑞福德自身的快速发展,也能够使瑞福德更好地为江淮汽车乘用车业务提供金融服务,符合江淮汽车十二五战略发展要求,与桑坦德按股比以现金方式增资,公允、公平,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
七、上网公告附件
(一)经独立董事事前认可的声明
(二)经独立董事签字确认的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安徽江淮汽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10月25日
证券代码:600418 证券简称:江淮汽车 编号:临2014-070
安徽江淮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江淮汽车(香港)有限公司
委内瑞拉出口项目履约提供反担保的
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名称:江淮汽车(香港)有限公司
● 本次担保金额为:预付款保证23171250美元(合同总金额50%)及履约保证6951375美元(合同总金额15%)
● 本次担保是为江淮汽车(香港)有限公司委内瑞拉出口项目履约提供反担保
● 无逾期的对外担保事项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概述
近期,公司控股子公司安徽江汽投资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江淮汽车(香港)有限公司与委内瑞拉对外贸易有限公司签署了《920台车辆,备件和工具采购及技术服务,培训服务备件和工具合同》,江淮汽车(香港)有限公司将提供并出售920台载货车、自卸车、水罐车及车辆备件等,并在委内瑞拉玻利瓦尔共和国内提供相应操作培训,保养技术和维修服务以及技术支持服务,合同总金额46342500美元。
根据合同约定,委内瑞拉对外贸易有限公司将支付50%的合同金额作为预付款,金额为23171250美元,由具有资质的第三方金融机构向委内瑞拉对外贸易有限公司提供预付款23171250美元保函和合同总金额15% 即6951375美元的履约保函,同时,公司为江淮汽车(香港)有限公司预付款保函和履约保函提供反担保。
(二)上市公司本担保事项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
为江淮汽车(香港)有限公司委内瑞拉出口项目履约提供反担保已经公司五届二十五次董事会审议通过。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江淮汽车(香港)有限公司成立于2014年5月19日,注册资本10000港元,公司地址:Rooms 05-13a/F, South Tower, World Finance Center, Habour City, 17 Canton Road, Tsim Sha, Kowloon, Hong Kong,系本公司控股子公司安徽江汽投资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三、担保的主要内容
为保证江淮汽车(香港)有限公司委内瑞拉出口项目的顺利实施,由具有资质的第三方金融机构向委内瑞拉对外贸易有限公司提供23171250美元(合同总金额50%)预付款保函及6951375美元(合同总金额15%)的履约保函,公司为江淮汽车(香港)有限公司预付款保函和履约保函提供反担保。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此次委内瑞拉出口项目,有助于公司提升产品销量,增加公司效益,同时扩大公司国内外品牌影响力,将对公司产生积极影响。买方委内瑞拉对外贸易有限公司系委内瑞拉国家对外贸易中心附属的国有组织机构,具有政府官方背景和实力,且在本次交易中提前支付合同总金额的50%作为预付款,能够有效保障合同的履行;另一方面合同总金额15%的履约担保属于合同必备条款,并且江淮汽车(香港)有限公司本次出口的车辆、备件等商品全部由本公司生产制造,完全具备履约能力,能够按照合同的相关要求满足交易对方的需求,本次交易违约风险较低,合同履行中的风险基本可控,因此公司此次担保风险也比较可控。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目前,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13.12亿元;为参股公司巴西合资公司担保额度不超过1.5亿巴币(约折合人民币为4.19亿元);为孙公司江淮汽车(香港)有限公司委内瑞拉出口项目履约提供反担保,担保总额177990540美元(约折合人民币10.93亿);本次为孙公司江淮汽车(香港)有限公司委内瑞拉出口项目履约提供反担保,担保总额30122625美元(约折合人民币1.85亿);以上担保累计约30.09亿,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约44%,无逾期担保。
特此公告。
安徽江淮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4年10月25 日
● 报备文件
(一)经与会董事签字生效的董事会决议
(二)被担保人商业登记证
证券代码:600418 证券名称:江淮汽车 编号:临2014-071
安徽江淮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五届十三次监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司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安徽江淮汽车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五届十三次监事会会议于2014年10月24日以通讯方式召开。公司5名监事全部参与表决。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
一、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安徽江淮汽车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并发表意见如下:
1、公司2014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公司2014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当期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3、在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公司2014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二、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并发表意见如下: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修订或新颁布的会计准则具体准则进行的合理变更和调整。实施此次会计政策变更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安徽江淮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14年10月25日
2014年第三季度报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