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重要提示
1.1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审议季度报告。
1.3 公司负责人金建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茅百泉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唐雅凤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4 本公司第三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二、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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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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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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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 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一、关于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事项的进展情况
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0,000万股,实际募集资金净额37,548.99万元。募集资金到位情况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14年8月19日出具的天健验 [2014]161号《验资报告》予以验证。 为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顺利进行,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公司根据项目进展的实际情况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在募集资金到位之后予以置换。截至2014年7月31日,公司已使用自筹资金预先投入项目45,439.90万元,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际使用自筹资金情况进行了专项审核,并出具了天健审[2014] 6251号《关于会稽山绍兴酒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鉴证报告》。
2014年9月9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一致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37,548.99万元置换已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公司于2014年9月11日披露了《会稽山绍兴酒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公告》,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告编号:(临2014-008)。本报告期内,上述募集资金置换工作已经完成。
二、关于公司首发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进展情况
公司首发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年产4万千升中高档优质绍兴黄酒项目,采用模块化布局,主要由制曲车间、前酵车间、后酵车间、压榨车间、半成品车间、生产保障车间以及35KV变电站、河水处理中心、污水处理站等配套设施组成。截至报告期末,已经完成了相关生产设备的调试,部分进入了生产试运行阶段。该项目具有工艺先进、品质优、耗能低特点,形成自动化、信息化、数字化、清洁化酿酒的联动生产控制。
3.3 公司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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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名称 会稽山绍兴酒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金建顺
日期 2014年10月23日
2014年第三季度报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