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重要提示
1.1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审议季度报告。
1.3 公司负责人赵玲玲、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王毅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潘晓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4 本公司第三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二、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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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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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重要事项
3.1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1.本报告期末,公司资产负债表项目大幅度变动情况及原因(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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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本报告期末,公司利润表项目大幅度变动情况及原因(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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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本报告期末,公司现金流量表项目大幅度变动情况及原因(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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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2.1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与郑州市口腔医院合作设立郑州市口腔医院投资有限公司的议案》,公司全资子公司浙江通策口腔医院投资管理集团有限公司拟与郑州市口腔医院及两自然人陈美华、李学文共同在郑州设立郑州市口腔医院投资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为1000万元人民币。股权比例分别为:浙江通策口腔医院投资管理集团有限公司以650万元现金出资,占股权比例65%;郑州市口腔医院以其品牌出资,鉴于郑州市口腔医院品牌无法评估量化,各方议定其以200万元作价,由浙江通策口腔医院投资管理集团有限公司代其现金出资,占股权比例20%;自然人陈美华以现金出资100万,占股权比例10%;自然人李学文以现金出资50万,占股权比例5%。截至本报告披露之日,该公司尚未成立。
3.2.2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通策医疗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与公司关联方投资设立上虞口腔医院有限公司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公司全资子公司杭州口腔医院医院有限公司与杭州嬴湖创造投资合伙企业、杭州嬴湖共享投资合伙企业、金华新商投资有限公司及自然人宋恩拟共同在上虞市设立上虞口腔医院有限公司,经营口腔诊疗。新设公司注册资本1000万元,杭州口腔医院以货币方式出资人民币510万元,持股比例为51%;嬴湖创造以货币方式出资人民币95万元,持股比例为9.5%;嬴湖共享以货币方式出资人民币95万元,持股比例为9.5%;新商投资以货币方式出资人民币200万元,持股比例为20%;宋恩以货币方式出资人民币100万元,持股比例为10%。截止本报告披露之日,该公司尚在设立中。
3.2.3 根据公司与重庆市人口和计划生育科学技术研究院(以下简称重庆研究院)签署的《合作框架协议》,双方拟合资成立重庆波恩生殖医院。公司拟由全资子公司杭州波恩技术有限公司提供英国剑桥波恩生殖医学中心的技术规范、服务标准以及人才培养、技术服务管理作为双方合作的前提;公司联营企业健康管理公司拟以现金方式出资,占股本的51%;重庆研究院拟以经评估的资产出资,占股本的49%。截至本报告披露之日,该公司尚未成立。
3.3公司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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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5执行新会计准则对合并财务报表的影响
执行新会计准则对公司合并财务报表没有影响
3.5.1其他
2014年第三季度报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