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
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076 证券简称:青鸟华光 公告编号:临2014--013
潍坊北大青鸟华光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
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本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于2014年10月23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董事9名,实到董事7名,授权委托2人,列席3人,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会计政策的议案》;
同意公司严格执行 2014 年财政部陆续修订及发布《企业会计准则第 9 号—职工薪酬》、《企业会计准则第 30 号—财务报表列报》、《企业会计准则第 33 号—合并财务报表》、《企业会计准则第 39 号—公允价值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 40 号—合营安排》、《企业会计准则第 2 号—长期股权投资》和《企业会计准则第 41 号—在其他主体中权益的披露》等具体会计准则,调整公司相关会计政策并自文件规定的日期起正式执行。
经公司认真测算及评估,由于新准则的实施而进行的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金额产生影响,也无需进行追溯调整。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独立董事意见:公司依据 2014 年财政部修订及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2 号—长期股权投资》等会计准则,对公司会计政策进行了变更,修订后的会计政策符合财政部、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等相关规定,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及股东的利益。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没有损害本公司及中小股东的权益,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监事会意见: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规定及公司实际情况,其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2、审议通过了公司2014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及全文。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潍坊北大青鸟华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4年10月24日
证券代码:600076 证券简称:青鸟华光 公告编号:临2014--014
潍坊北大青鸟华光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三次
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本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于2014年10月24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应参加监事3名,实际参加监事3名,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同意公司严格执行 2014 年财政部陆续修订及发布《企业会计准则第 9 号—职工薪酬》、《企业会计准则第 30 号—财务报表列报》、《企业会计准则第 33 号—合并财务报表》、《企业会计准则第 39 号—公允价值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 40 号—合营安排》、《企业会计准则第 2 号—长期股权投资》和《企业会计准则第 41 号—在其他主体中权益的披露》等具体会计准则,调整公司相关会计政策并自文件规定的日期起正式执行。
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规定及公司实际情况,其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二、审议通过了公司2014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及全文。
监事会对董事会编制的公司2014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及全文进行了认真严格的审核,并提出了如下的书面审核意见:
1、公司201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公司201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2014年第三季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3、公司监事会提出本意见前,没有发现参与2014年第三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4、我们保证公司2014年第三季度报告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承诺其中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特此公告
潍坊北大青鸟华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O一四年十月二十四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