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重要提示
1.1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审议季度报告。
1.3 公司负责人吴一坚、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侯亦文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李琴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4 本公司第三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二、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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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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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重要事项
3.1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资产负债表项目: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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货币资金报告期帐面余额较期初账面余额增加6,325,025.20元,增幅39.78%,主要是公司理财产品到期解付所致。
应收票据报告期帐面余额较期初账面余额增加3,440,873.99元,增幅37.34%,主要是报告期收到的银行承兑汇票增加所致。
应收账款报告期帐面余额较期初账面余额增加70,101,370.61元,增幅75.35%,主要是本期销售收入增加、销售模式改变所致。
其他应收款报告期帐面余额较期初账面余额增加5,074,333.43元,增幅61.61%,主要是报告期末应收经营性往来款增加所致。
开发支出报告期帐面余额较期初账面余额增加2,586,866.48元,增幅30.60%,主要为本期支付药品研发费用增加所致。
应付账款报告期帐面余额较期初账面余额增加38,554,554.38元,增幅100.73%,主要是医药商业采购金额增加,货款尚未支付所致。
预收款项报告期帐面余额较期初账面余额减少3,576,627.08元,降幅35.17%,主要是报告期预收款项确认销售收入所致。
专项应付款报告期帐面余额较期初账面余额减少3,780,814.87元,降幅40.19%,主要为确认政府拆迁的资产补偿收益所致。
利润表项目: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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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业收入报告期发生数为483,578,986.21元,比上年数增加158,308,929.53元,增幅48.67%,其主要原因是公司销售业务量增长、销售模式改变和医药商业规模增加所致。
营业成本报告期发生数为230,270,061.41元,比上年数增加102,992,104.06元,增幅80.92%,其主要原因是公司销售业务量增长和运营成本增加所致。
销售费用报告期发生数为178,529,741.86元,比上年数增加58,482,704.90元,增幅48.72%,其主要原因是公司销售业务量增长、业务推广力度加大及销售模式改变所致。
财务费用报告期发生数为-3,783,818.50元,比上年数减少1,985,246.50元,其主要原因是公司将阶段性闲余资金通过金融机构定期存款形式获取利息收入增加所致.
3.2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3.3公司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3.4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3.5执行新会计准则对合并财务报表的影响
3.5.1长期股权投资准则变动对于合并财务报告影响(一)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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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期股权投资准则变动对于合并财务报告影响(一)的说明
根据新会计准则要求,公司变更了对部分被投资单位的核算方式,由长期股权投资成本法核算变更为按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核算,从“长期股权投资”科目转出计入“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科目,并按要求调整期初数。本次变更对公司2013年度及本期合并财务报表的净利润和净资产没有影响。
公司名称:金花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吴一坚
日期:2014年10月25日
证券代码:600080 股票简称: 金花股份 编号:临2014-020
金花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金花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2014年10月13日发出了关于召开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的通知,2014年10月23日会议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应参加表决董事7人,实际参加表决董事7人。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审议,与会董事以通讯表决方式通过以下决议:
一、批准公司《2014年三季度报告全文》及《2014年三季度报告正文》
表决结果: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
二、通过《关于执行2014年新颁布的相关企业会计准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
具体情况详见《金花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执行2014年新颁布的相关企业会计准则的公告》
特此公告
金花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一四年十月二十五日
证券代码:600080 股票简称: 金花股份 编号:临2014-021
金花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执行2014年新颁布的相关企业会计
准则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执行2014年新颁布的相关企业会计准则的议案》
2、本次公司执行2014年新颁布的相关企业会计准则,是落实执行2014年财政部修订及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等会计准则具体准则,而对公司相关会计科目核算进行变更、调整。
3、本次调整不会对公司2013年度及本期合并财务报表的净利润和净资产产生影响。
一、概述
根据财政部2014年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企业会计准则第9号——职工薪酬》、《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合并财务报表》、《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以及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39号——公允价值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40号——合营安排》、《企业会计准则第41号——在其他主体中权益的披露》等具体准则要求,公司从2014年7月1日起执行上述企业会计准则,并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做好上市公司2014年半年度报告披露工作的通知》和《关于做好上市公司2014年第三季度报告披露工作的通知》要求,对期初数相关项目及其金额做出相应调整。
二、执行新会计准则对本公司的具体影响如下:
1、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的相关情况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公司对持有的不具有控制、共同控制、重大影响,并且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股权投资,作为按成本计量的可供出售金融资产进行核算,不作为长期股权投资核算,并对其采用追溯调整法进行调整。具体调整事项如下:
金额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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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整明细:
金额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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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上述会计准则,仅对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和长期股权投资两个报表项目金额产生影响,对公司2013年度及本期合并财务报表的净利润和净资产没有影响。
2、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9号——职工薪酬》、《企业会计准则第30号——财务报表列报》、《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合并财务报表》、《企业会计准则第39号——公允价值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40号——合营安排》、《企业会计准则第41号——在其他主体中权益的披露》等新颁布或修订的会计准则不会对公司 2013 年度及本期财务报表相关项目金额产生影响。
三、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依照财政部颁布的相关制度的规定,对公司涉及的业务核算进行了变更调整。执行2014 年新颁布的相关企业会计准则,符合财政部、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及所有股东的利益。本次执行 2014 年新颁布的相关企业会计准则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意公司按照2014年新颁布的相关企业会计准则执行。
特此公告
金花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一四年十月二十五日
证券代码:600080 股票简称:金花股份 编号:临2014-022
金花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金花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2014年10月13日发出了关于召开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的通知,会议于2014年10月23日召开,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3人。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所做决议合法有效。
一、《公司2014年三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
表决情况: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二、《监事会对董事会编制的2014年三季度报告审核意见》
表决情况: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监事会根据中国证监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3号——季度报告内容与格式特别规定》(2014年修订)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和要求,对董事会编制的2014年三季度报告进行了认真严格的审核,意见如下:
1、2014年三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2014年三季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从各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三季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
3、在提出本意见前,监事会未发现参与季报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4、我们保证公司2014年三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三、审议关于执行2014年新颁布的相关企业会计准则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公司依照财政部颁布的相关制度的规定,对公司涉及的业务核算进行了变更调整。执行2014 年新颁布的相关企业会计准则,符合财政部、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及所有股东的利益。本次执行 2014 年新颁布的相关企业会计准则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意公司按照2014年新颁布的相关企业会计准则执行。
特此公告
金花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0一四年十月二十五日
2014年第三季度报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