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551 证券简称:尚荣医疗 公告编号:2014-086
深圳市尚荣医疗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尚荣医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或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临时会议,于2014年10月17日以书面、传真及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会议通知和会议议案,并于2014年10月24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加表决权董事9名,实际参加表决权董事9名。公司监事均列席了会议。会议由董事长梁桂秋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并以记名投票的方式,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修订〈内部审计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 票弃权。
修改后的《深圳市尚荣医疗股份有限公司内部审计制度》详见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修订〈审计委员会年报工作规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 票弃权。
修改后的《深圳市尚荣医疗股份有限公司审计委员会年报工作规程》详见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修订〈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 票弃权。
修改后的《深圳市尚荣医疗股份有限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详见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对外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报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证券日报》及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深圳市尚荣医疗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对外担保的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于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详见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临时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本议案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报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证券日报》及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深圳市尚荣医疗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于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详见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临时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 票弃权。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全资子公司进行增资的议案》。
本议案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报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证券日报》及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深圳市尚荣医疗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对全资子公司进行增资的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于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详见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临时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 票弃权。
特此公告。
深圳市尚荣医疗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4年10月24日
证券代码:002551 证券简称:尚荣医疗 公告编号:2014-087
深圳市尚荣医疗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临时会议
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尚荣医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或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临时会议,于2014年10月17日以书面、传真及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会议通知和会议议案,并于2014年10月24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 本次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会议由张燕女士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对外担保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上述担保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等的规定,其决策程序合法、有效,不会对公司的正常运作和业务发展造成不良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的利益的情况,同意上述担保事项。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报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证券日报》及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深圳市尚荣医疗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对外担保的公告》。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全资子公司进行增资的议案》。
监事会通过审核认为,公司使用自有资金出资相当于人民币1亿元的港币对公司全资子公司香港尚荣集团有限公司进行增资,有利于增强香港尚荣的资金实力,为其未来发展运营提供资金保障,符合公司未来可持续发展的战略需求。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出资相当于人民币1亿元的港币向香港尚荣集团有限公司增资。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报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证券日报》及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深圳市尚荣医疗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对全资子公司进行增资的公告》。
特此公告。
深圳市尚荣医疗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14年10月24日
证券代码:002551 证券简称:尚荣医疗 公告编号:2014-088
深圳市尚荣医疗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对外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上饶市立医院于2012年3月向中国工商银行深圳东门支行(以下简称“工商银行”)、华商银行所组成的银团申请贷款,贷款总金额为人民币(大写)柒仟万元整(¥7000万元),用于支付深圳市尚荣医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上饶市立医院签订的《上饶市立医院住院部综合大楼项目融资建设合同书》中的工程及设备款。公司将作为担保人为上述银团贷款提供贷款金额的10%的质押保证,并承担连带责任保证。
公司于2014年10月24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临时会议,全体与会董事审议通过了上述《关于公司对外担保的议案》。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的相关规定,上述担保事项在董事会的审批权限范围,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被担保人名称:上饶市立医院
注册地址:上饶市五三大道182号
法定代表人:戴军
开办资金:人民币3430.8万元
经营范围:医疗与护理、医学教学、医学研究、卫生医疗人员培训。
2、主要财务状况: 截止2013年12月31日,上饶立医院资产总额为2.287亿元,负债总额为1.061亿元,净资产为1.226亿元,资产负债率46.39%,医疗收入10,830万元,结余883万元。
上饶市立医院为事业单位,与公司无关联关系。
三、主要担保条款
1、担保金额:人民币柒仟万元整(¥7000万元);
2、担保期限:主债权合同项下的债权到期或提前到期之次日起两年;
3、担保方式:(1)主债权金额的10%现金质押担保,(2)连带责任保证;
4、担保范围:包括主债权本金、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以及实现债权的费用等。
四、董事会意见
1、上饶市立医院为运营正常及财务状况良好的公立医院,公司为其担保的风险可控;
2、公司为上饶市立医院提供担保为公司买方信贷业务的需要,有助于提高业务款项的回收率,符合公司的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的利益的情况,公司同意为其担保;
3、公立医院系公益非营利性事业单位,根据《担保法》的相关规定,本次担保事宜无需采取反担保措施,未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五、公司及子公司累计对外担保情况
连同本次担保,截止本公告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已获审批担保累计额度(含对子公司担保)为46,301.07万元,占公司2013年12月31日经审计会计报表总资产的30.42%、净资产的37.03%,无逾期担保。其中:对外担保累计额度为35,500.55万元,占公司2013年12月31日经审计会计报表总资产的23.32%、净资产的28.39%;对子公司担保额度为10,800.52万元,占公司2013年12月31日经审计会计报表总资产的7.10%、净资产的8.64%。
连同本次担保,截止本公告日,连续十二个月内公司已获审批担保累计额度为35,030万元,占公司2013年12月31日经审计会计报表总资产的23.01%,净资产的28.02%。
六、公司授权
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梁桂秋先生全权代表公司办理本次对外担保事项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审核并签署上述担保额度内的担保文件并办理相关事宜。
七、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上述担保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等的规定,其决策程序合法、有效、不会对公司的正常运作和业务发展造成不良影响,同意公司为上饶市立医院提供担保。
八、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临时会议决议;
2、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临时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临时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市尚荣医疗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4年10月24日
证券代码:002551 证券简称:尚荣医疗 公告编号:2014-089
深圳市尚荣医疗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尚荣医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在2014年10月24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临时会议,全体与会董事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变更会计政策的议案》,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1、会计政策变更生效日期:2014年7月1日
2、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
自2014年1月26日起,中国财政部陆续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9号--职工薪酬》、《企业会计准则第30号--财务报表列报》、《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合并财务报表》、《企业会计准则第39号--公允价值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40号--合营安排》、《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和《企业会计准则第41号--在其他主体中权益的披露》七项具体会计准则(以下简称“新会计准则”)。根据财政部的要求,新会计准则自2014年7月1日起在所有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范围内施行。根据上述的规定,公司应自2014年7月1日起执行上述七项新会计准则。
此外, 2014年6月,中国财政部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修订了《企业会计准则第37 号—金融工具列报》(财会[2014]23 号),要求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应当在2014年年度及以后期间的财务报告中按照该准则要求对金融工具进行列报。
2014年7月23日,中国财政部发布了《关于修改<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的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76号),对《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进行了修订和重新发布。
3、变更前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前,公司执行中国财政部于2006年2月15日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38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4、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后,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为中国财政部自2014年1月26日起陆续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第9号、第30号、第33号、第37号、第39号、第40号、第41号等八项准则和于2014年7月23日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其余未变更部分仍采用财政部于2006年2月15日颁布的其他相关准则及有关规定。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1、根据《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30号--财务报表列报>的通知》(财会[2014]7号),公司将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30号--财务报表列报》,修改财务报表中的列报,修改的内容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的列示科目,及财务报表附注的相关变动。
2、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的通知》(财会[2014]14号),公司将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执行本准则对公司的主要影响系对公司持有的不具有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并且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投资项目,按《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资产的确认和计量》处理,从长期股权投资科目重分类至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科目,并对以前年度的相关列报内容进行了追溯调整,影响金额为人民币贰万元(¥20000元)。
3、根据《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39号--公允价值计量>的通知》(财会[2014]6号),公司将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39号--公允价值计量》。执行本准则未对公司2014年半年度及以前年度的会计报表列报产生影响。
4、根据《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9号--职工薪酬>的通知》(财会[2014]8号),公司将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9号--职工薪酬》,并根据该准则的要求在财务报表及报表附注中进行相关的披露。
5、根据《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合并财务报表>的通知》(财会[2014]10号),公司将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合并财务报表》,通过投资方是否拥有对被投资方的权力,是否通过参与被投资方的相关活动而享有可变回报并且有能力运用对被投资方的权力影响其回报金额来判断某个被投资方是否应被合并。执行本准则未对公司2014年半年度及以前年度的合并报表范围产生影响。
6、根据《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40号--合营安排>的通知》(财会[2014]11号),公司将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40号--合营安排》,并根据该准则的要求在报表附注中进行相关的披露。执行本准则未对公司2014年半年度及以前年度的会计报表产生影响。
7、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41号--在其他主体中权益的披露>的通知》(财会[2014]16号),公司将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41号--在其他主体中权益的披露》,并根据该准则的要求在财务报表及报表附注中进行相关的披露。
8、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的通知》(财会[2014]23号),公司将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37 --金融工具列报》。执行本准则未对公司2014年半年度及以前年度的会计报表产生影响。
上述变更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均未构成重大影响。
三、董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审议情况
2014年10月24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临时会议,全体与会董事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变更会计政策的议案》。
四、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临时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尚荣医疗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4年10月24日
证券代码:002551 证券简称:尚荣医疗 公告编号:2014-090
深圳市尚荣医疗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全资子公司进行增资的
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对外投资概述
1、对外投资的基本情况
香港尚荣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港尚荣”)为深圳市尚荣医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全资子公司。香港尚荣目前的注册资本为1万元港币。根据海外业务发展的需要,公司使用自有资金出资相当于人民币1亿元的港币向香港尚荣集团有限公司增资,用于香港尚荣的海外业务拓展、技术的引进及实施海外并购投资项目。增资后的香港尚荣的注册资本金以实际投资时汇率为准,公司持有其100%的股权。
2、董事会审议的基本情况
在2014年10月24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全资子公司进行增资的议案》。
3、投资行为生效所必须的审批程序
(1)根据公司的《公司章程》及《公司重大投资决策制度》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则的规定,本次增资事项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本次增资尚需经政府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实施;
(3)本次使用自有资金对全资子公司的增资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公司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投资标的的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香港尚荣集团有限公司(HONG KONG GLORY GROUP LIMITED)
注册地址:香港九龙九龙湾宏光道1号亿京中心A座10楼D室
法定代表人:梁桂秋
注册资本:港元10,000元
成立日期:2014年4月1日
与本公司关系:系本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本公司持有其股权100%。
三、增资金额、资金来源及用途
1、增资金额:相当于人民币1亿元的港元;
2、出资方式:现金出资;
3、资金来源:公司自有资金;
4、增资用途:本次增资的资金主要用于香港尚荣的海外业务拓展、技术的引进及实施海外并购投资项目。
增资完成后,公司持有香港尚荣的股权比例不变(100%),香港尚荣仍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四、增资的目的、存在的风险和对公司的影响
(一)增资的目的
本次增资是为了发展公司的海外业务、引进新的技术及实现海外并购投资,本次增资完成后有利于增强香港尚荣的资金实力,为其未来发展运营提供资金保障,符合公司可持续发展的战略需求。
(二)存在的风险
1、本次增资尚需经政府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实施,因此本次对外投资存在未能批准的风险;
2、本次公司对香港尚荣增资的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对公司的现金流有一定影响,若增资效果没有达到预期,存在一定的投资风险。
(三)对公司的影响
香港尚荣增资完成后,将进一步强化其作为公司国际业务发展、海外投资和技术引进的平台功能,着力海外并购项目的实施、国际业务拓展、前沿技术引进及发掘潜在业务机会,有利于公司完成转型,尽快实现公司发展战略目标。
五、独立董事发表意见
本次公司对全资子公司香港尚荣集团有限公司进行增资,用于香港尚荣的海外业务发展、技术的引进及实施海外并购投资项目,有利于公司未来业务的发展,其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出资相当于人民币1亿元的港币向香港尚荣集团有限公司增资。
六、监事会发表意见
监事会通过审核认为,公司使用自有资金出资相当于人民币1亿元的港币对公司全资子公司香港尚荣集团有限公司进行增资,有利于增强香港尚荣的资金实力,为其未来发展运营提供资金保障,符合公司未来可持续发展的战略需求。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出资相当于人民币1亿元的港币向香港尚荣集团有限公司增资。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临时会议决议;
2、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临时会议决议;
3、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临时会议独立董事相关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市尚荣医疗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4年10月2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