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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吴深证100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2014-10-27       来源:上海证券报      

      §1 重要提示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及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于2014年10月22日复核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和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

      本报告中财务资料未经审计。

      本报告期自2014年7月1日起至9月30日止。

      §2 基金产品概况

      ■

      §3 主要财务指标和基金净值表现

      3.1 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人民币元

      ■

      注:1、本期已实现收益指基金本期利息收入、投资收益、其他收入(不含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扣除相关费用后的余额,本期利润为本期已实现收益加上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2、上述基金业绩指标不包括持有人认购或交易基金的各项费用,计入费用后实际收益水平要低于所列数字。

      3.2 基金净值表现

      3.2.1 本报告期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

      注:基金业绩比较基准=95%×深证100价格指数收益率+5%×商业银行活期存款利率(税后)

      3.2.2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累计净值增长率变动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变动的比较

      ■

      注:1、基金业绩比较基准=95%×深证100价格指数收益率+5%×商业银行活期存款利率(税后)。

      2、本基金于2012年3月9日成立。按基金合同规定,本基金自基金合同生效日起6个月内为建仓期,建仓期结束基金投资组合比例符合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

      §4 管理人报告

      4.1 基金经理(或基金经理小组)简介

      ■

      注:1、此处的任职日期为公司对外公告之日;

      2、证券从业的含义遵从行业协会《证券业从业人员资格管理办法》相关规定。

      4.2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运作遵规守信情况的说明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严格遵守《证券投资基金法》、中国证监会的规定和基金合同的规定及其他有关法律规定,本着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为基金持有人谋求最大利益,无损害基金持有人利益的行为。

      4.3 公平交易专项说明

      4.3.1 公平交易制度的执行情况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按照法律法规关于公平交易的相关规定,严格执行公司公平交易管理制度,加强了对所管理的不同投资组合同向交易价差的分析,确保公司管理的不同投资组合在授权、研究分析、投资决策、交易执行、业绩评估等投资管理活动和环节得到公平对待。

      4.3.2 异常交易行为的专项说明

      本报告期内,未发现本基金有可能导致不公平交易和利益输送的异常交易。

      4.4 报告期内基金的投资策略和业绩表现说明

      4.4.1 报告期内基金投资策略和运作分析

      三季度, 房地产下行从预期转变为现实,同时拖累宏观经济,而政府除了放松首套房贷之外,并没有出台更为有效的刺激政策,令投资者再度下调经济预期。然而基本面的恶化并没有引发市场下跌,反而在国企改革、沪港通等主题板块的拉动下,指数出现大幅反弹,正如我们在二季报中提示的,当前投资者的风险偏好已经逐步有利于市场。由于深100指数在地产行业上的配置偏高,所以表现略输于沪深300。报告期内,本基金主要采用复制指数配置与行业内量化选股的策略,严格控制仓位,在日常的基金操作中积极应对申购赎回,并在个股配置上进行适度偏离,力争获得超额收益。

      4.4.2 报告期内基金的业绩表现

      截至本报告期末,本基金份额净值为0.884元,累计净值0.884元;本报告期份额净值增长率12.33%,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为11.76%。

      4.5 管理人对宏观经济、证券市场及行业走势的简要展望

      展望四季度宏观经济走势,中国经济的潜在增速已经下移,这是符合经济学规律的正常现象,只是因为叠加了地产周期,才造成这么差的预期,而且这种预期已经被市场逐步消化。后续房地产链条还会逐步出清,中央政府的底线应该是守住不发生流动性冻结的系统性风险,所以现在市场基本上已经步入负面预期逐步兑现的阶段,未来底部回升的可能性更大。而从改革深化的进程来看,市场对于改革的预期,还远没有达到兑现的时点,所以中长期我们还是看好改革带来的市场红利,预期发酵的最近时点可能是四中全会。具体到投资中,目前确实处于较为尴尬的阶段,一方面是高涨的预期令中小板的估值已经高高在上,另一方面是源源不断的创新和并购,业绩兑现和证伪还需要较长时期来观察。我们必须擦亮眼睛,守住真成长,规避诱人的陷阱。

      深证100指数行业分布均衡合理,指数成分股成长性较高,流动性较好,中长期的投资价值明显。作为被动投资的基金,本基金将继续坚持既定的指数化投资策略,以严格控制基金相对基准指数的跟踪偏离、主动增强获取超额收益为投资目标,努力为投资者实现单位风险收益上的最优化。

      §5 投资组合报告

      5.1 报告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

      5.2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5.2.1 报告期末指数投资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

      5.2.2 报告期末积极投资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

      5.3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股票投资明细

      5.3.1 报告期末指数投资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股票投资明细

      ■

      5.3.2 报告期末积极投资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股票投资明细

      ■

      5.4 报告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债券。

      5.5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债券。

      5.6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5.7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贵金属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贵金属。

      5.8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权证。

      5.9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5.9.1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持仓和损益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指期货。

      5.9.2 本基金投资股指期货的投资政策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指期货。

      5.10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5.10.1 本期国债期货投资政策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国债期货。

      5.10.2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持仓和损益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国债期货。

      5.10.3 本期国债期货投资评价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国债期货。

      5.11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5.11.1

      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本期未出现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或在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受到公开谴责、处罚的情形。

      5.11.2

      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没有超出基金合同规定的备选股票库。

      5.11.3 其他资产构成

      ■

      5.11.4 报告期末持有的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

      5.11.5 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5.11.5.1 报告期末指数投资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指数投资前十名股票中不存在流通受限情况。

      5.11.5.2 报告期末积极投资前五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

      5.11.6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的其他文字描述部分

      由于四舍五入的原因,分项之和与合计项之间可能存在尾差。

      §6 开放式基金份额变动

      单位:份

      ■

      注:1、如果本报告期间发生转换入、红利再投业务,则总申购份额中包含该业务份额;

      2、如果本报告期间发生转换出业务,则总赎回份额中包含该业务份额。

      §7 基金管理人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情况

      7.1 基金管理人持有本基金份额变动情况

      单位:份

      ■

      7.2 基金管理人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交易明细

      ■

      注:根据基金合同的规定,申购金额(含申购费)500万元以上(含),申购费率统一为1000元/笔。该申购费率公允,符合证监会有关规定。

      §8 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其他重要信息

      2014年9月17日《东吴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股权变更的公告》,经东吴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4]855号文批复同意,本公司原股东江阴澄星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将其持有的本公司21%股权转让给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9 备查文件目录

      9.1 备查文件目录

      1.中国证监会批准东吴深证100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LOF)设立的文件;

      2.《东吴深证100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合同》;

      3.《东吴深证100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托管协议》;

      4.基金管理人业务资格批件、营业执照和公司章程;

      5.报告期内东吴深证100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在指定报刊上各项公告的原稿。

      9.2 存放地点

      基金管理人处、基金托管人处

      9.3 查阅方式

      投资者可在基金管理人营业时间内免费查阅

      网站:http://www.scfund.com.cn

      投资者对本报告书如有疑问,可咨询本基金管理人东吴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中心电话 (021)50509666 / 400-821-0588

      

      东吴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4年10月27日

      2014年第三季度报告

      2014年9月30日

      基金管理人:东吴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送出日期:二〇一四年十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