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重要提示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及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基金托管人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于2014年10月22日复核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和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
本报告中财务资料未经审计。
本报告期自2014年7月1日起至9月30日止。
§2 基金产品概况
■
§3 主要财务指标和基金净值表现
3.1 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人民币元
■
注:1、本期已实现收益指基金本期利息收入、投资收益、其他收入(不含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扣除相关费用后的余额,本期利润为本期已实现收益加上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2、上述基金业绩指标不包括持有人认购或交易基金的各项费用,计入费用后实际收益水平要低于所列数字。
3.2 基金净值表现
3.2.1 本报告期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
注:比较基准=60%×沪深300指数+40%×中国债券综合全价指数。
3.2.2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累计净值增长率变动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变动的比较
■
注:1、比较基准=60%×沪深300指数+40%×中国债券综合全价指数。
2、本基金于2013年1月30日成立。按基金合同规定,本基金自基金合同生效日起6个月内为建仓期。
§4 管理人报告
4.1 基金经理(或基金经理小组)简介
■
注:1、刘元海为该基金的首任基金经理,此处的任职日期为基金成立日;
2、证券从业的含义遵从行业协会《证券业从业人员资格管理办法》相关规定。
4.2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运作遵规守信情况的说明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严格遵守《证券投资基金法》、中国证监会的规定和基金合同的规定及其他有关法律规定,本着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为基金持有人谋求最大利益,无损害基金持有人利益的行为。
4.3 公平交易专项说明
4.3.1 公平交易制度的执行情况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按照法律法规关于公平交易的相关规定,严格执行公司公平交易管理制度,加强了对所管理的不同投资组合同向交易价差的分析,确保公司管理的不同投资组合在授权、研究分析、投资决策、交易执行、业绩评估等投资管理活动和环节得到公平对待。
4.3.2 异常交易行为的专项说明
本报告期内,未发现本基金有可能导致不公平交易和利益输送的异常交易。
4.4 报告期内基金的投资策略和业绩表现说明
4.4.1 报告期内基金投资策略和运作分析
A股市场3季度上证指数出现久违的上涨行情,上证指数收报于2363.87点。3季度上证指数上涨15.4%,中小板指数上涨16.9%,创业板指数上涨9.69%。从市场风格看,大盘股出现强势上涨,带动中小市值股票持续走高。从行业和主题表现看,3季度,国防军工,纺织服装,钢铁,农林牧渔,综合,交运,机械设备等行业表现优异,而银行,传媒,家电,食品饮料,医药等行业虽然也有一定程度上涨,但是表现最弱的板块。
在2014年中报中,本基金认为3季度中国经济仍呈现平稳增长的态势,市场对改革红利和制度红利的期待可能催生新的投资热点和维持结构性行情特点。在此判断下,3季度本基金维持了较高的仓位进行操作,在坚持自己核心配置的前提下,适当参与了相关的主题。行业配置上,重点配置:油气资源改革,新能源汽车,电子、通用航空等行业和相关主题。
4.4.2 报告期内基金的业绩表现
截至本报告期末,本基金份额净值为1.414元,累计净值1.414元;本报告期份额净值增长率19.32%,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为8.20%。
4.5 管理人对宏观经济、证券市场及行业走势的简要展望
在二三季度持续政策微刺激,经济虽然有所企稳,但经济数据仍然疲软,市场在谨慎心态中震荡收涨。四季度宏观经济企稳的持续性仍旧面临考验。特别是9月下旬地方政府和央行持续放松房地产限购限贷政策,10月份房地产市场销售情况的判断,成为经济能否真正企稳的风向标。市场最大的风险可能来自上市公司全年业绩的低于预期,上市公司盈利整体低迷对成长股估值带来压力。
展望未来一个季度,尽管围绕增长及政策应对、改革进程的讨论仍可能带来市场波动,但总体趋势依然向好。未来值得关注的事件:1)沪港通将正式启动:上交所在上周五已经发布正式的试点办法;2)十八届四中全会将于十月召开,“依法治国”进一步明确政府与市场的关系,降低中国资产风险溢价;3)11月底或12月初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有望讨论下一年的经济增长目标及经济方面的改革;4)各领域改革的进展:在年末之前,各部门事先“约定”或计划内的重大改革方案也有望相继浮出水面。值得关注的包括国资委对于四项改革的指导意见、资本市场方面的注册制改革、存款保险制度、财税体制改革等等。
我们持续聚焦改革和转型这个时代的主旋律,关注政府深化改革和经济结构调整带来的投资机会,守正出奇,强调自下而上选股。寻找行业景气周期向上,符合政府深化改革和经济结构调整方向,能享受制度改革红利,具有很强外延预期和转型预期的品种,包括油气,医疗,文化,新能源,环保,金融,军工,信息安全等行业。
本基金将努力为投资者带来好的回报。
§5 投资组合报告
5.1 报告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
5.2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
5.3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股票投资明细
■
5.4 报告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
5.5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
5.6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5.7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贵金属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贵金属。
5.8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权证。
5.9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5.9.1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持仓和损益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指期货。
5.9.2 本基金投资股指期货的投资政策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指期货。
5.10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5.10.1 本期国债期货投资政策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国债期货。
5.10.2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持仓和损益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国债期货。
5.10.3 本期国债期货投资评价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国债期货。
5.11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5.11.1
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之一准油股份(002207)的发行主体于2013年10月21日收到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国家税务局《关于新疆准东石油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税务违法问题的处罚决定》(新国税罚【2013】1号)。除此之外,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其他证券的发行主体没有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的,也没有在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受到公开谴责、处罚的情况。
5.11.2
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没有超出基金合同规定的备选股票库。
5.11.3 其他资产构成
■
5.11.4 报告期末持有的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
5.11.5 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不存在流通受限情况。
5.11.6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的其他文字描述部分
由于四舍五入的原因,分项之和与合计项之间可能存在尾差。
§6 开放式基金份额变动
单位:份
■
注:1、如果本报告期间发生转换入、红利再投业务,则总申购份额中包含该业务;
2、如果本报告期间发生转换出业务,则总赎回份额中包含该业务。
§7 基金管理人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情况
7.1 基金管理人持有本基金份额变动情况
基金管理人未持有本基金份额。
7.2 基金管理人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交易明细
本报告期间无基金管理人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情况。
§8 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其他重要信息
2014年9月17日《东吴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股权变更的公告》,经东吴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4]855号文批复同意,本公司原股东江阴澄星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将其持有的本公司21%股权转让给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9 备查文件目录
9.1 备查文件目录
1、中国证监会批准东吴内需增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设立的文件;
2、《东吴内需增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3、《东吴内需增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
4、基金管理人业务资格批件、营业执照和公司章程;
5、报告期内东吴内需增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在指定报刊上各项公告的原稿。
9.2 存放地点
基金管理人处、基金托管人处。
9.3 查阅方式
投资者可在基金管理人营业时间内免费查阅 。
网站:http://www.scfund.com.cn
投资者对本报告书如有疑问,可咨询本基金管理人东吴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中心电话 (021)50509666 / 400-821-0588
东吴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4年10月27日
2014年第三季度报告
2014年9月30日
基金管理人:东吴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送出日期:二〇一四年十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