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第三季度报告
一、 重要提示
1.1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审议季度报告。
1.3 公司负责人陈伟、总经理凡剑、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缪和星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蒋观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4 本公司第三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二、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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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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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一)、报告期内资产构成同比发生重大变动分析:
1、应收票据期末余额较期初减少93.67%,主要是公司加大了应收票据的使用。
2、应收账款期末余额较期初增加50.17%,主要是放宽了信誉较好客户的信用期。
3、应付票据期末余额较期初增加83.42%,主要是公司票据融资额增加。
4、预收款项期末余额较期初减少57.24%,主要是上期预收货款本期结算增加。
5、应付利息期末余额较期初减少41.15%,主要是本报告期支付债券利息所致 。
(二)、报告期内损益发生重大变动分析:
1、营业收入本期较上年同期减少31.51%,主要是报告期云南发生煤矿重大事故,云南省对省内煤矿全面停产整顿,公司产品生产主要原料煤不能正常采购,公司被动调整生产负荷所致。
2、投资收益本期较上年同期减少85.60%,主要是上年同期出售资产所致。
3、营业外收入本期较上年同期减少44.60%,主要是上年同期确认出售资产收益。
(三)、报告期内现金流量发生重大变动分析
1、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本期较上年同期减少33.27%,主要是本期公司产品产销量下降,收入减少,同时销售收到票据比例增大,因此销售商品相应收到现金减少。
2、收到的税费返还本期较上年同期增加144.64%,主要是子公司收到企业所得税税款返还。
3、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本期较上年同期增加40.15%,主要是收到的政府补助金及个人往来款项增加。
4、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本期较上年同期减少44.16%,主要是本期公司生产负荷较低,原材料采购减少,同时票据支付比例增大,从而减少了现金流出。
5、支付的各项税费本期较上年同期减少41.35%,主要是本期营业收入减少,支付相应的各项税费减少。
6、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本期较上年同期减少55.72%,主要是本期公司减少项目投资。
7、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本期较上年同期减少42.77%,主要是上年同期子公司收到增资款。
8、支付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本期较上年同期减少61.38%,主要是上年同期支付到期票据融资。
3.2 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担保情况:
截止2014年9月30日公司为控股子公司云南大为制焦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余额为145,128.02万元。
截止2014年9月30日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曲靖大为焦化制供气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余额为60,289.98万元。
截止2014年9月30日公司为控股子公司云南大为商贸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余额为12,340.00万元。
截止2014年9月30日公司为控股子公司云南云维飞虎化工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余额为23,000.00万元。
截止2014年9月30日公司对外担保累计金额为240,758.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净资产的比例为187.09%,无逾期担保。
3.3 公司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根据公司前三季度经营结果,公司原材料供应和产品市场价格及需求情况,预计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公司累计利润仍为亏损,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3.5 执行新会计准则对合并财务报表的影响
2014年财政部修订了《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企业会计准则第9号-职工薪酬》、《企业会计准则第30号-财务报表列报》、《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合并财务报表》、《企业会计准则第39号-公允价值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10号-合营安排》、《企业会计准则第41号-在其他主体权益的披露》,并规定于2014年7月1日起实施。
1、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的规定,该准则未予规范的其他权益性投资,适用于《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因此,公司持有的不具有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且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权益性投资,属于《企业会计准则第 2 号—长期股权投资》 未予规范的其他权益性投资,不再作为长期股权投资核算, 而应适用 《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作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进行核算,并对其采用追溯调整法进行调整。
2、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仅对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和长期股权投资两个报表项目金额产生影响,对公司2013年末及本期末资产总额、负债总额和净资产以及 2013 年度及本期净利润未产生影响,无需进行前期追溯调整。
3、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30 号—财务报表列报》和《企业会计准则第9号-职工薪酬》,公司调整了财务报表的列报项目,该调整对公司2013 年末及本期末资产总额、负债总额和净资产以及 2013 年度及本期净利润未产生影响,无需进行前期追溯调整。
3.5.1长期股权投资准则变动对于合并财务报告影响(一)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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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期股权投资准则变动对于合并财务报告影响(一)的说明
公司对财务报表进行追溯调整,将原按长期股权投资列报的其他权益性投资调整至金融工具(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进行列报, 影响上年末长期股权投资减少163,886,252.16元,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增加163,886,252.16元,上述变更不影响本期及上年同期损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