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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工银瑞信大盘蓝筹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4-10-27       来源:上海证券报      

      §1 重要提示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及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基金托管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于2014年10月23日复核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和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

      本报告中财务资料未经审计。

      本报告期自2014年7月1日起至9月30日止。

      §2 基金产品概况

      ■

      §3 主要财务指标和基金净值表现

      3.1 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人民币元

      ■

      注:(1)本期已实现收益指基金本期利息收入、投资收益、其他收入(不含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扣除相关费用后的余额;本期利润为本期已实现收益加上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2)上述基金业绩指标不包括持有人认购或交易基金的各项费用,计入费用后实际收益水平要低于所列数字。

      (3)所列数据截止到2014年9月30日。

      3.2 基金净值表现

      3.2.1 本报告期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

      3.2.2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累计净值增长率变动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变动的比较

      ■

      注:1、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日为2008年8月4日。

      2、按基金合同规定,本基金自基金合同生效起6个月内为建仓期。截至报告期末,本基金的各项投资符合基金合同关于投资范围、投资禁止行为与限制的规定:股票资产占基金资产净值的比例为60%-95%,债券及现金资产占基金资产净值的比例为5%-40%。

      3.3 其他指标

      无。

      §4 管理人报告

      4.1 基金经理(或基金经理小组)简介

      ■

      4.2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运作遵规守信情况的说明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严格按照《证券投资基金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有关基金法律文件的规定,依照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在控制风险的基础上,为基金份额持有人谋求最大利益,无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

      4.3 公平交易专项说明

      4.3.1 公平交易制度的执行情况

      为了公平对待各类投资人,保护各类投资人利益,避免出现不正当关联交易、利益输送等违法违规行为,公司根据《证券投资基金法》、《基金管理公司特定客户资产管理业务试点办法》、《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公平交易制度指导意见》等法律法规和公司内部规章,拟定了《公平交易管理办法》、《异常交易管理办法》,对公司管理的各类资产的公平对待做了明确具体的规定,并规定对买卖股票、债券时候的价格和市场价格差距较大,可能存在操纵股价、利益输送等违法违规情况进行监控。本报告期,按照时间优先、价格优先的原则,本公司对满足限价条件且对同一证券有相同交易需求的基金等投资组合,均采用了系统中的公平交易模块进行操作,实现了公平交易;未出现清算不到位的情况,且本基金及本基金与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投资组合之间未发生法律法规禁止的反向交易及交叉交易。

      4.3.2 异常交易行为的专项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未出现异常交易的情况。本报告期内,本公司所有投资组合参与的交易所公开竞价同日反向交易成交较少的单边交易量未超过该证券当日成交量的5%。

      4.4 报告期内基金的投资策略和业绩表现说明

      4.4.1 报告期内基金投资策略和运作分析

      2014年3季度,沪深300指数大幅上涨13.2%,创业板综指上涨16.7%,中小板综指则上涨23.4%。分行业看,国防军工、农林牧渔、纺织服装、交通运输等表现强劲,银行、家电、传媒、食品饮料涨幅靠后。从风格上看,亏损股、微利股、低价股、小盘股的表现远远强过绩优股、高价股和大盘股。申万风格指数显示,3季度亏损股指数上涨35.6%,微利股指数上涨32.7%,与此同时,绩优股指数上涨6.8%。本基金及时抓住了7月下旬至8月上旬蓝筹股的表现机会,超配了有色金属、农林牧渔等行业,获得了较好的超额收益。8月中旬之后,市场风格越来越趋于主题,本基金把握能力一般,净值表现与同业相比较弱,与基准相比基本持平,未能再获得明显的超额收益。

      4.4.2 报告期内基金的业绩表现

      本报告期本基金净值增长率为14.75%,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为10.72%。

      4.5 管理人对宏观经济、证券市场及行业走势的简要展望

      展望4季度,新增资金对市场的正面驱动边际上减弱,市场将接受3季报的业绩考验,同时外围市场对A股的影响不容忽视。我们对市场持审慎乐观的判断,认为基本面扎实、业绩优秀的蓝筹股具有投资机会,主题性质、无业绩支持的股票需要注意风险。感谢所有持有人对我们的信任和理解。我们将一如既往地坚持围绕基准配置、获取超额收益的投资方法,坚持从基本面选股的投资理念,为持有人创造收益。

      §5 投资组合报告

      5.1 报告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

      注:由于四舍五入的原因金额占基金总资产的比例分项之和与合计可能有尾差。

      5.2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

      注:由于四舍五入的原因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的比例分项之和与合计可能有尾差。

      5.3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股票投资明细

      ■

      5.4 报告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

      注:由于四舍五入的原因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的比例分项之和与合计可能有尾差。

      5.5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

      5.6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5.7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贵金属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贵金属。

      5.8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权证。

      5.9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5.9.1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持仓和损益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指期货投资,也无期间损益。

      5.9.2 本基金投资股指期货的投资政策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未运用股指期货进行投资。

      5.10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5.10.1 本期国债期货投资政策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未运用国债期货进行投资。

      5.10.2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持仓和损益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国债期货投资,也无期间损益。

      5.10.3 本期国债期货投资评价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未运用国债期货进行投资。

      5.11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5.11.1 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本期未出现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或在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受到公开谴责、处罚的情形。

      5.11.2 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未超出基金合同规定的备选股票库。

      5.11.3 其他资产构成

      ■

      5.11.4 报告期末持有的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

      5.11.5 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不存在流通受限情况。

      5.11.6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的其他文字描述部分

      无。

      §6 开放式基金份额变动

      单位:份

      ■

      注:1.报告期期间基金总申购份额含红利再投、转换入份额;

      2.报告期期间基金总赎回份额含转换出份额。

      §7 基金管理人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情况

      7.1 基金管理人持有本基金份额变动情况

      无。

      7.2 基金管理人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交易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无基金管理人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8 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其他重要信息

      无。

      §9 备查文件目录

      9.1 备查文件目录

      1.中国证监会批准工银瑞信大盘蓝筹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设立的文件;

      2.《工银瑞信大盘蓝筹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3.《工银瑞信大盘蓝筹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

      4.基金管理人业务资格批件和营业执照;

      5.基金托管人业务资格批件和营业执照;

      6.报告期内基金管理人在指定报刊上披露的各项公告。

      9.2 存放地点

      基金管理人或基金托管人住所。

      9.3 查阅方式

      投资者可在营业时间免费查阅。也可在支付工本费后,可在合理时间内取得上述文件的复印件。

      2014年第三季度报告

      2014年9月30日

      基金管理人: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送出日期:二〇一四年十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