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重要提示
1.1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审议季度报告。
1.3 公司负责人潘士颖、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陈文水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郭俊卿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4 本公司第三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二、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2.2 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三、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3.1.1 资产负债表项目
■
3.1.2 利润表项目
■
3.1.3 现金流量表项目
■
3.2 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①关于公司2014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拟募集资金主要用于莆田化纤木浆粕项目事项于2014年3月18日获公司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已获福建省国资委批准,且前期准备工作已经展开,但因项目用地审批及环境评价工作进度延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未能如期上报,且难以预期。
②关于公司及福建泉州肖厝港有限责任公司与厦门国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货款纠纷案公司已于2014年8月28日在上交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刊登了《福建省青山纸业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诉讼公告》。本案系公司采购提取一批国际木片时已付清货款,但期间因供货第三方违约导致了或有负债连带责任,故公司不服上述一审判决,已于2014年9月3 日就此提起上诉,截至目前未有新的进展。
③关于公司拟转让全资子公司福建省漳平青菁林场有限责任公司100%股权及控股子公司福建省明溪青珩林场有限责任公司68.15%股权事项,根据公司股东大会决议及相应授权,公司已按规定通过福建省产权交易中心启动公开竞价转让程序,报告期处于挂牌征集意向受让方阶段,目前无股权交易成交情况。
④关于公司以现金方式出资1,500万元入股浙江兆山包装材料有限公司事项,根据相关合同分期支付投资款之约定,报告期公司完成第一笔投资款500万元。
3.3 公司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
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5 执行新会计准则对合并财务报表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和会计科目核算的调整不会对公司2013年度以及本年度三季报的总资产、净资产、净利润产生影响;该调整仅对资产的分类产生影响,对公司当期及以前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没有影响。
3.5.1 长期股权投资准则变动对于合并财务报告影响(一)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长期股权投资准则变动对于合并财务报告影响的说明: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准则,将具有控制、重大影响的权益性投资及具有共同控制的合营企业权益性投资在“长期股权投资”中核算;不具有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且不能按市场报价、公允价值等可靠计量的权益性投资按照金融工具进行核算,并按要求进行了追溯调整。此次调整对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影响为零,只是将年初不具有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长期股权投资5,727.88万元,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准备5,727.88万元,重新分类至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及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减值准备。
福建省青山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潘士颖
2014年10月27日
证券代码:600103 证券简称:青山纸业 公告编号:临2014-062
福建省青山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资产重组停牌公告
本公司、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因公司正在筹划重大事项,经公司申请,公司股票自2014年10月13日起停牌。
经与有关各方论证和协商,公司筹划的重大事项构成重大资产重组。为保证公平信息披露,维护投资者利益,避免造成公司股价异常波动,经公司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自2014年10月28日起继续停牌不超过30日。
公司将按照《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及其他有关规定,组织审计机构、评估机构、法律顾问和独立财务顾问等相关中介机构开展审计、评估、法律及财务顾问等各项工作。停牌期间公司将根据重大资产重组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每五个交易日发布一次有关事项的进展情况。待相关工作完成后召开董事会审议重大资产重组预案,及时公告并复牌。
特此公告
福建省青山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四年十月二十七日
证券代码: 600103 证券简称:青山纸业 公告编号:临2014-063
福建省青山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七届二十七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福建省青山纸业股份有限公司七届二十七次董事会会议于2014年10月22日发出通知,2014年10月27日在福州市五一北路171号新都会花园广场16层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际到会董事9人,公司5名监事和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潘士颖先生主持,经全体到会董事认真审议,并以举手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形成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公司2014年第三季度报告》
公司董事会认为: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企业会计制度规范运作,公司2014年第三季度报告全面、完整、真实地反映了公司本报告期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各董事及高管人员保证公司2014年第三季度报告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承诺其中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表决结果:赞成票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向国家开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流动资金贷款的议案》
鉴于公司目前生产经营状况及流动资金需求增加,为确保公司生产经营正常运行,同意公司向国家开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流动资金贷款人民币伍仟万元以内、外汇综合授信贰仟万美元(用于流贷、信用证及进口押汇等),期限一年。相应的抵(质)押物为:
1、公司控股子公司漳州水仙药业股份有限公司70%股权;
2、公司全资子公司深圳市龙岗闽环实业有限公司40%股权;
3、公司所拥有的部分房屋建筑物(评估价值为6,778.47万元)。
表决结果:赞成票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股东参与竞买公司林业子公司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同意公司股东福建省金皇贸易有限责任公司参与竞买公司拟对外公开转让的全资子公司福建省漳平青菁林场有限责任公司100%股权,转(受)让方式为通过福建省产权交易中心公开竞价,转让价格为不低于公开挂牌底价(17,053万元),具体交易价格以竞价结果确定。
上述交易将构成重大关联交易,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批准后方能实施。有关具体情况详见2014年10月28日公司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交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刊登的《福建省青山纸业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情况详见2014年10月28日公司在上交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刊登的《福建省青山纸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联交易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赞成票4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关联董事潘士颖、黄金镖、徐宗明、陈荣、张小强回避表决)。
以上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与本次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股东将在股东大会上放弃行使表决权。
四、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1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决定召开201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召开时间为2014年11月13日(星期四)下午14:30,召开地点为福州五一北路171号新都会花园广场16层公司总部会议室。本次股东大会的网络投票时间为: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4年11月13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议题:《关于公司股东参与竞买公司林业子公司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次股东大会通知的具体内容,详见2014年10月28日公司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刊登的《福建省青山纸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1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公司将于2014年11月10日前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刊登相关会议材料。
特此公告
福建省青山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四年十月二十七日
证券代码: 600103 证券简称:青山纸业 公告编号:临2014-064
福建省青山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七届二十一次监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福建省青山纸业股份有限公司七届二十一次监事会会议通知于2014年10月22日发出,2014年10月27日在福州市五一北路171号新都会花园广场16层公司总部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应到监事5人,实际到会监事5人,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林兵霞女士主持,以举手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并形成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公司2014年第三季度报告》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严格按照企业财务制度规范运作,公司2014年第三季度财务报告全面、完整、真实地反映了公司2014年第三季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保证公司2014第三季度财务报告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承诺其中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表决结果:赞成票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股东参与竞买公司林业子公司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同意公司股东福建省金皇贸易有限责任公司参与竞买公司拟对外公开转让的全资子公司福建省漳平青菁林场有限责任公司100%股权,转(受)让方式为通过福建省产权交易中心公开竞价,转让价格为不低于公开挂牌底价(17,053万元),具体交易价格以竞价结果确定。上述交易将构成重大关联交易,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批准后方能实施。
监事会认为:本次公司股东通过产权交易中心以公开竞价方式受让公司子公司股权资产,且受让价格(底价)以经相关资产评估机构评估的资产价值为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赞成票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1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决定召开201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召开时间为2014年11月13日(星期四)下午14:30,召开地点为福州五一北路171号新都会花园广场16层公司总部会议室。本次股东大会的网络投票时间为: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4年11月13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议题:《关于公司股东参与竞买公司林业子公司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票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福建省青山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二〇一四年十月二十七日
证券代码: 600103 证券简称:青山纸业 公告编号:临2014-065
福建省青山纸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4年11月13日(星期四)
●股权登记日:2014年11月10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
本次股东大会为201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
公司董事会
3、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14年11月13日(星期四)下午14:30
(2)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时间:2014年11 月 13日(星期四)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4、表决方式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网络投票流程见附件2。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行使表决权。同一股份通过现场方式和网络方式重复进行投票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
5、现场会议召开地点
福建省福州市五一北路171号新都会花园广场16层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关于公司股东参与竞买公司林业子公司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上述议案于2014年10月27日分别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有关决议等事项公司于2014年10月28日分别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
以上议案为普通决议事项,议案内容涉及关联交易,与本次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股东应在股东大会上对该议案放弃行使表决权。
三、会议出席对象
1、2014年11月10日下午15:00交易结束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因故不能出席的可授权委托代表出席。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时间(现场会):2014年11月12日(上午8:30-12:00,下午 14:00-17:00)
2、登记地点:福建省青山纸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处
通讯地址:福建省福州市五一北路171号新都会花园广场16层福建省青山纸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处,信函上请注明“股东大会登记”字样,邮编:350005;传真号码:0591-87110973。
3、登记方式
(1)个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和持股凭证办理登记,委托代理人持受托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和委托人持股凭证办理登记;
(2)法人股东持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出席人身份证和法人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
(3)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进行登记。
4、联系人:潘其星、林红青
5、联系电话:0591-83367773 传真:0591-87110973
五、与会股东住宿及交通费用自理,会期半天。
六、附件
1、授权委托书
2、投资者参加网络投票的操作流程
福建省青山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二○一四年十月二十七日
附件 1:授权委托书格式
授权委托书
福建省青山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4年11月13日召开的贵公司201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表本单位(或本人)依照以下指示对下列议案行使表决权。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号:
委托日期:2014 年 月 日
附注:
1、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 、“弃权”或“回避”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2、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件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
附件2:投资者参加网络投票的操作流程
提示:网络投票时间:2014 年11 月13 日(星期四)9:30-11:30,13:00-15:00。
一、投票流程
1、投票代码
■2、表决方法:
■
3、表决意见
■
4、买卖方向:均为买入
二、投票举例
股权登记日持有“青山纸业”股票的投资者对议案《关于公司股东参与竞买公司林业子公司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投同意票,其申报如下:
■
如投资者对上述议案投反对票,只要将申报股数改为 2 股,其他申报内容相同。
■
如投资者对上述议案投弃权票,只要将申报股数改为 3 股,其他申报内容相同。
■
三、投票注意事项
同一股份通过现场、网络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证券代码: 600103 证券简称:青山纸业 公告编号:临2014-066
福建省青山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股东福建省金皇贸易有限责任公司 (以下简称“福建金皇”)拟通过福建省产权交易中心以公开竞价方式受让公司全资子公司福建省漳平青菁林场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青菁林场”)100%股权,交易价格以经评估的股东全部权益价值为基础,通过公开竞买结果确定。
●上述交易将构成重大关联交易,2014年10月27日,公司七届二十七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本次关联交易议案,关联董事对该议案回避表决,由非关联董事表决通过。公司三名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
●上述关联交易尚未签订协议,尚需获得公司股东大会批准,并通过公开竞价方式确认,其存在不确定性。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一)近年来,公司林业经营的外部环境发生重大改变,为优化和盘活公司林木资产,推进林业产业退出战略,同时满足公司浆纸、浆粕主营对资金的需求,缓解资金压力,经公司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公司拟对外公开转让全资子公司青菁林场100%股权。公司上述股权资产转让已按规定进入了招拍挂程序,目前正在征集意向受让方。
(二)2014年10月22日,公司收到公司股东福建金皇《关于参与竞买青山纸业林业子公司股权的意向告知函》,福建金皇拟通过福建省产权交易中心参与竞买公司全资子公司青菁林场100%股权。
(三)2014年10月27日,公司七届二十七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股东参与竞买公司子公司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上述将构成重大关联交易,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联人介绍
(一)关联方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福建省金皇贸易有限责任公司
公司住所:福州市省府路1号
法定代表人:周木生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人民币10,000万元
实际控制人:福建省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经营范围:针、纺织品、纺织原料,颜料,染料,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化学品及易制毒化学品),普通机械,建筑材料,室内装饰、纸、纸制品、纸浆、废纸、林产品、煤炭、饲料的销售;对外贸易;货物运输代理及仓储。
经审计,福建金皇2013年末资产总额2.18亿元,负债总额1.04亿元,净资产1.14亿元,2013年度营业收入0.17亿元。近三年主要业务正常开展,经营持续平稳。
(二)关联方与本公司的关联关系
福建金皇为本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福建省轻纺(控股)有限责任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目前持有本公司股份40,926,232股,持股比例为3.85%,为本公司第四大股东。
三、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一)交易标的
1、交易标的名称和类别
交易标的:福建省漳平青菁林场有限责任公司100%股权
交易类别:股权资产
2、权属关系说明
本次关联交易标的为青菁林场100%股权,标的公司股东为本公司。
3、标的公司情况说明
注册资本:人民币5,000万元
经营范围:森林培育,木(竹)材采运、加工销售、活立木转(受)让、山地综合开发、农林产品、纸制品销售(以让经营范围凡涉及国家有专项专营规定的从其规定,凡涉及前置审批的范围、时效内经营)。
青菁林场拥有的森林资源主要位于漳平市赤水、和平、灵地、双洋、溪南、象湖、新桥等7个乡镇,经营区面积97,567亩,其中:有林地面积96,149亩,采伐迹地1,014亩,其他林地(经济林、非林地)404亩。在有林地中,用材林95,236亩,水土保持林913亩。林木总蓄积量约43万立方米,有林地亩均蓄积约4.5立方米。 拥有商住楼一幢位于漳平市桂林街道办事处和平南路529号,1997年建成,建筑结构为混合,建筑面积1,105.30平方米。
4、价值评估情况
经公司委托福建联合中和资产评估有限公司评估,截至评估基准日2014年5月31日,青菁林场股东全部权益价值(净资产)账面值为人民币6,111.43万元,评估值为人民币18,609.36万元,增值12,497.93万元,增值率204.50%。
5、标的公司最近一期主要财务指标
经福建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理伙)审计,截止2014年5月31日,标的公司总资产6,910.92万元,总负债为799.49万元,所有者权益6,111.43万元。
6、抵押或担保情况
交易标的公司产权清晰,不存在质押及其他任何限制转让的情形,无财产抵押贷款和对外担保,亦不存在占用本公司资金的情况。
7、其他
公司拟转让的标的物评估情况,详见公司于2014年8月2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刊登的《福建省青山纸业股份有限公司拟转让项目所涉及的福建省漳平青菁林场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评估报告》。
(二)关联交易价格定价方法
根据本公司股东大会决议及相应授权,青菁林场100%股权的转让方式及转让价格如下:
1、转让方式:通过福建省产权交易中心以公开竞价方式对外整体转让。
2、转让价格:因上述标的物在挂牌转让公告期内未征集到竞买人,公司已延续挂牌转让,延续挂牌的转让价格为不低于标的物经评估并按规定备案价值的90%,即不低于17,053万元。
由于福建金皇为公司第四大股东,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规定,福建金皇属于公司关联方,如本次意向竞买公司子公司股权交易成功,将构成重大关联交易,其实际交易价格以通过产权交易中心的竞买结果确定。
四、交易合同的主要内容
本次关联交易的合同尚未签订,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通过福建省产权交易中心公开竞价交易成功后择期签订。因此,本次关联交易尚存在不确定性。
五、本次关联交易的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从公司整体林业项目的经营和发展来看,由于近年来林地落实难,项目继续推进难度大,结合公司自身的实际情况,160万亩林纸一体化工程原料林建设项目难以建成。与此同时,整个林业外部经营环境发生重大变化,涉林涉农历史遗留问题多、化解难,限伐政策以及劳动力成本持续上涨等,给林业经营带来相当大的困难。因此,公司拟对林业基地采取资产经营模式,择机出售,逐步退出。 根据近三年来的经营对照分析,上述林木资产的转让可能给公司未来经营及财务状况带来以下影响是:从经营上分析,本次股权转让将给公司每年减少利润贡献约400万元。
据初步测算,如上述交易成功,预计影响公司收益计1亿元左右。
六、关联交易所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公司关于对外公开转让上述标的公司股权事项已经福建省国资委备案批准,并经2014年9月12日公司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2014年10月27日,公司七届二十七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本次关联交易事项,董事会审议《关于股东参与竞买公司子公司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时,公司关联董事潘士颖、黄金镖、徐宗明、陈荣、张小强进行了回避表决,该议案由公司非关联董事表决通过。
(三)根据公司《章程》规定,本次关联交易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届时与本次交易存在利害关系的关联股东将对相关议案放弃表决权。
七、独立董事意见
2014年10月27日,公司三名独立董事陈建煌先生、刘燕娜女士、冯玲女士就公司七届二十七次董事会审议表决关于股东福建金皇意向受让公司全资子公司青菁林场公司10O%股权及其将构成的关联交易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如下:
(一)公司转让全资子公司福建省漳平青菁林场有限责任公司 10O%股权,符合林业产业战略调整计划,有利于优化和盘活资源,满足当前公司浆纸、浆粕主营对资金的需求。
(二)公司股东福建金皇公司拟通过产权交易中心以公开竞价方式受让上述资产,受让价格(底价)以已经相关资产评估机构评估的资产价值为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本次交易将构成重大关联交易,根据公司《章程》规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批准后方能实施。
八、备查文件及其他
(一)上述关联交易及本公司其他林业子公司股权转让进展情况,公司将按规定及时履行披露义务。
(二)备查文件
1、《国有资产评估项目》备案表
2、《福建省金皇贸易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参与竞买青山纸业林业子公司股权的意向告知函》
3、《福建省漳平青菁林场有限责任公司审计报告》
4、《福建省青山纸业股份有限公司拟转让项目所涉及的福建省漳平青菁林场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评估报告》
5、《关于福建省漳平青菁林场有限责任公司国有产权转让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福建省青山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四年十月二十七日
证券代码:600103 证券简称:青山纸业 公告编号:临2014-067
福建省青山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完成全资子公司下属恒宝鼎公司注销登记的公告
本公司、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鉴于公司全资子公司福建青嘉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青嘉公司”)下属深圳市恒宝鼎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宝鼎公司”) 主营业务停止多年,根据公司董事会决定及授权,截止本公告日,公司已履行完成了恒宝鼎公司的工商和税务注销登记手续。近日,公司子公司福建青嘉实业有限公司收到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企业注销通知书》,恒宝鼎公司已被核准注销登记。
鉴于恒宝鼎公司已停止开展主营业务多年,且已按照会计准则要求全额计提了相关减值准备,本次清算注销不会对公司本年度的生产经营及成果产生影响。
特此公告
福建省青山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四年十月二十七日
2014年第三季度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