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重要提示
1.1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审议季度报告。
1.3 公司负责人牛钢、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闫莉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付岩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4 本公司第三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二、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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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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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重要事项
3.1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
3.2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
3.3公司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
3.4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
3.5执行新会计准则对合并财务报表的影响
——
3.5.1长期股权投资准则变动对于合并财务报告影响(一)
——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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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期股权投资准则变动对于合并财务报告影响(一)的说明
根据新会计准则要求,公司变更了对部分被投资单位的核算方式,由长期股权投资成本法核算变更为按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核算,并按要求追溯调整期初数,涉及金额1,493万元,从“长期股权投资”科目转出计入“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科目,其中锦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463万元(公司持有0.39%股份)、吉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500万元(公司持有0.08%股份)、佳木斯市正源投资担保公司(公司持有0.15%股份)、江苏炎黄在线股份有限公司(公司持有0.23%股份)、丹东国贸大厦有限责任公司(公司持有5.25%股份)。
大商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牛钢
日期2014-10-28
2014年第三季度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