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重要提示
1.1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 如有董事未出席董事会审议季度报告的会议,应当单独列示该董事姓名及未出席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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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公司负责人任志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焦瑞云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李延凌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4 本公司第三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二、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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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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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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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 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经2014年5月5日召开的2013年度股东大会通过了《关于发行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和《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等系列议案。现公司已将公司债券发行申请报至中国证监会,正在审核过程中。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正在进行文件准备,待准备完成后将尽快上报。
3.3 公司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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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5 执行新会计准则对合并财务报表的影响
3.5.1长期股权投资准则变动对于合并财务报告影响(一)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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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期股权投资准则变动对于合并财务报告影响(一)的说明: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2 号-长期股权投资》第二条“本准则所称长期股权投资,是指投资方对被投资单位实施控制、重大影响的权益性投资,以及对其合营企业的权益性投资”。公司对持有的不具有控制、共同控制、重大影响,且其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股权投资,不作为长期股权投资核算,作为按成本计量的可供出售金融资产进行核算,并对其采用追溯调整法进行调整。
执行上述会计准则,仅对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和长期股权投资两个报表项目金额产生影响,对公司 2013 年度及本期资产总额、负债总额、净资产及净利润不产生任何影响。
3.5.2合并范围变动的影响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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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并范围变动影响的说明: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合并财务报表》重新评估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我公司原合并范围内特殊目的主体“北京建华置地有限公司”不再纳入合并范围,转为按权益法核算,并对其采用追溯调整法进行调整。调整涉及金额对公司合并财务报表不具有重大影响。
3.5.3其他
除上述情况外,公司在执行其他新修订或颁布的准则过程中对公司2013 年度及本期财务报表项目金额无重要影响。
华远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任志强
2014年10月27日
2014年第三季度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