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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华远地产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六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2014-10-28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743 证券简称:华远地产 编号:临2014-043

      华远地产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六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华远地产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于2014年10月27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第六十二次董事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9人,实际参加表决董事8人,董事冯娴女士因身体原因未能亲自出席,冯娴女士授权董事长任志强先生代为出席并表决。会议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并一致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通过了《华远地产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执行2014年新企业会计准则涉及会计政策变更的说明》的公告,并决定将该公告上报上海证券交易所并对外披露;

      二、通过了《华远地产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并决定将公司2014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上报上海证券交易所并对外披露。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华远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四年十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600743 证券简称:华远地产 编号:临2014-044

      华远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执行2014年新企业会计准则

      涉及会计政策变更的说明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财政部于2014年新修订了《企业会计准则第 2 号-长期股权投资》、《企业会计准则第 9 号-职工薪酬》、《企业会计准则第 30 号-财务报表列报》、《企业会计准则第 33 号-合并财务报表》、《企业会计准则第 37 号——金融工具列报》,以及颁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 39 号-公允价值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 40 号-合营安排》、《企业会计准则第 41 号-在其他主体中权益的披露》等具体准则。其中《企业会计准则第 37 号——金融工具列报》要求企业应当在2014年年度及以后期间的财务报告中执行,其他新修订或颁布的准则于2014年7月1日起施行。

      根据上述修订及新颁布的会计准则,公司对原会计政策进行了相应变更,情况如下:

      一、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 2 号-长期股权投资》的相关情况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2 号-长期股权投资》第二条“本准则所称长期股权投资,是指投资方对被投资单位实施控制、重大影响的权益性投资,以及对其合营企业的权益性投资”。公司对持有的不具有控制、共同控制、重大影响,且其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股权投资,不作为长期股权投资核算,作为按成本计量的可供出售金融资产进行核算,并对其采用追溯调整法进行调整。具体调整事项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

      执行上述会计准则,仅对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和长期股权投资两个报表项目金额产生影响,对公司 2013 年度及本期资产总额、负债总额、净资产及净利润不产生任何影响。

      二、执行《企业会计准则 33号-合并财务报表》的相关情况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合并财务报表》重新评估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我公司原合并范围内特殊目的主体“北京建华置地有限公司”不再纳入合并范围,转为按权益法核算,并对其采用追溯调整法进行调整。调整涉及金额对公司合并财务报表不具有重大影响。

      合并范围变动的影响: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

      除上述情况外,公司在执行其他新修订或颁布的准则过程中对公司2013 年度及本期财务报表项目金额无重要影响。

      特此公告。

      华远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四年十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600743 证券简称:华远地产 编号:临2014-045

      华远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2014年第三季度经营情况简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14年前三季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42.91亿元,同比增长99.69%,实现净利润2.89亿元,同比减少7.54%。公司实现开复工面积205.4万平方米,同比增长29%,其中竣工32.4万平方米,同比增长72%。完成销售签约额29.5亿元,同比减少21%;销售签约面积24.8万平方米。

      2014年5月6日,公司全资子公司北京上和致远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通过挂牌出让的方式获取“北京市大兴区西红门0302-010-1、0302-009地块F3其它类多功能用地、S3社会停车场库用地”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新增土地储备建筑面积约约16.7万平方米(其中地上约12.3万平方米),规划用地性质为商业、综合。

      2014年10月10日,公司全资子公司西安鸿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通过挂牌出让的方式获取“西安市QJ10-8-471号宗地”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新增土地储备建筑面积约6.5万平方米(其中地上约5.8万平方米),规划用地性质为商服。

      截至三季度末,公司持有待开发及已开发房产储备总面积共约260.4万平方米,其中,拟发展作销售的房产面积约245.4万平方米,拟发展作出租经营用房产面积约15万平方米。

      至三季度末,公司按业态分类的销售情况明细如下表,2014年前三季度完成销售签约面积24.8万平方米,销售均价约11,919元/平方米:

      ■

      报告期内按区域划分的销售及结算情况如下表:

      ■

      注:统计口径为2014年1-9月公司在建及在售项目。

      报告期内各项目开发情况如下表:

      单位:万平方米

      ■

      其中,按地区和业态划分的开复工和竣工情况明细如下表:

      单位:万平方米

      ■

      截至9月30日,公司用于出租的主要房产面积共计约4.63万平方米,出租率为87%,1~9月完成租金收入3453.97万元,每平方米每月(不含车位)的平均基本租金约95.28元。其中,5年以上长期租约收入3204.41万元,占总租金收入的92.7%。

      ■

      注:1.长期租约和中期租约均为商业,短期租约为少量住宅散房。

      2.公司出租物业主要位于北京市,青岛、长沙有少量商业物业。

      特此公告。

      华远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四年十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