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460 股票简称:士兰微 编号:临2014-043
债券代码:122074 债券简称:11士兰微
杭州士兰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杭州士兰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于2014年10月26日以通讯的方式召开。本次董事会已于2014年10月21日以电子邮件等方式通知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并电话确认。会议应到董事11人,实到11人,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由董事长陈向东先生主持,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决议:
1、《2014年第三季度报告》
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为: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告编号:临 2014-045。表决结果为: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杭州士兰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10月28日
证券代码:600460 股票简称:士兰微 编号:临2014-044
债券代码:122074 债券简称:11士兰微
杭州士兰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杭州士兰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通知于2014年10月21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并以电话确认,会议于2014年10月26日在本公司三楼小会议室召开。全体监事出席了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宋卫权先生主持,经与会监事的认真审议,以现场表决的方式通过了以下议案:
1、《2014年第三季度报告》;
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为: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并出具以下审核意见:
公司监事会对公司2014年第三季度报告进行审核后认为:公司201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201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报告期内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参与2014年第三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未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2、《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告编号:临 2014-045。
表决结果为: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杭州士兰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4年10月28日
证券代码:600460 股票简称:士兰微 编号:临2014-045
债券代码:122074 债券简称:11士兰微
杭州士兰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落实施行2014年财政部颁布或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企业会计准则第39号-公允价值计量》等共七项会计准则具体准则,而对公司会计政策和相关会计科目核算进行变更、调整。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和会计科目核算的调整不会对公司2013年度以及本年度三季报的总资产、净资产、净利润产生任何影响。
一、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2014年,财政部修订了《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企业会计准则第9号——职工薪酬》、《企业会计准则第30号——财务报表列报》、《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合并财务报表》,以及颁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39号——公允价值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40号——合营安排》、《企业会计准则第41号——在其他主体中权益的披露》等具体准则,并自2014年7月1日起施行。
由于上述会计准则的颁布或修订,公司需对原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并按以上文件规定的起始日开始执行上述企业会计准则。
2014年10月26日,公司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二、会计政策变更具体情况及对公司的影响
1、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的通知》要求,公司将持有的不具有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且其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公允价值不可计量的长期股权投资重分类调整至可供出售金融资产会计科目,并进行追溯调整,具体调整事项如下: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上述会计政策变更,仅对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和长期股权投资两个报表项目金额产生影响,对本公司2013年度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未产生影响。
2、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30号-财务报表列报〉的通知》要求,公司修改了财务报表列报,包括利润表中其他综合收益项目分为“以后会计期间在满足规定条件时将重分类进损益项目”和“以后会计期间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项目”两类列报。该变更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无重大影响。
3、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之前财务报表中关于职工薪酬、合并财务报表、公允价值计量、合营安排及与在其他主体中权益的相关业务及事项,自2014年7月1日起按上述准则的规定进行核算及披露。新准则的实施而进行的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2013年度及本期经营成果、现金流量金额产生影响,也无需进行追溯调整。
三、独立董事、监事会的结论性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依照财政部颁布的相关制度的规定,对公司会计政策进行了变更,并对涉及的业务核算进行了追溯调整。修订后的会计政策符合财政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现时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及所有股东的利益。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修订或新颁布的会计准则具体准则进行的合理变更和调整,是符合规定的,执行会计政策变更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实施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四、上网公告附件
(一)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二)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三)独立董事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杭州士兰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4年10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