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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哈工大首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4-10-28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一、 重要提示

      1.1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审议季度报告。

      1.3 公司负责人徐峻、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鞠建洋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李燕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4 本公司第三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二、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2.2 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

      ■

      三、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

      3.2 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2014年7月17日公司接到公司原股东雅戈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通知,2014年7月17日,雅戈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与自然人竺仁宝签订了《股权转让协议书》,雅戈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通过协议转让的方式向自然人竺仁宝转让其持有的本公司18,884,000股的股份,占本公司总股本的8.42%。(详见公司临时公告2014-036)。

      (2)2014年7月25日公司接到通知,公司原股东雅戈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将其持有的本公司18,884,000股的股份(占本公司总股本的8.42%)协议转让给自然人竺仁宝的过户登记手续已于2014年7月24日办理完毕。上述股份已于2014年7月24日过户至自然人竺仁宝名下。(详见公司临时公告2014-037)。

      3.3 公司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原股东哈尔滨工业大学八达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八达集团”)于2001年资产置换过程中存在部分承诺未切实履行的情况(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14年2月15日临时公告《关于公司及相关主体承诺履行情况的公告》【临2014-006】)。针对上述公告提及的事项,公司已向哈尔滨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14年5月24日披露的《关于公司及相关主体承诺履行情况的进展公告》(临2014-029)。报告期内,公司正在通过上述法律途径维护公司权益,后续将关注相关进展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5 执行新会计准则对合并财务报表的影响

      3.5.1 长期股权投资准则变动对于合并财务报告影响(一)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长期股权投资准则变动对于合并财务报告影响(一)的说明

      执行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追溯调整合并资产负债表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长期股权投资”项目期初数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项目期初数,仅对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和长期股权投资两个报表项目金额产生影响,对本公司2013年度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未产生影响。

      3.5.2 准则其他变动的影响

      (1)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30号-财务报表列报》修订内容,追溯调整合并资产负债表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即将“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损益”年初数984,503.25元追溯调整至“其他综合收益”年初数984,503.25元。追溯调整合并利润表及母公司利润表“其他综合收益”项目上年1-9月同期数-212,895.00元及上年7-9月同期数46,127.25元重分类为“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以后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可供出售金额资产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上年1-9月同期数-212,895.00元及上年7-9月同期数46,127.25元。上述追溯调整事项对本公司2013年度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未产生影响。

      (2)在关于职工薪酬、合并财务报表、公允价值计量、合营安排及与在其他主体中权益的相关业务及事项方面,自2014年7月1日起按上述准则的规定进行核算与披露。由于新准则的实施而进行的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2013年度及本期经营成果、现金流量金额产生影响,也无需进行追溯调整。

      公司名称 哈工大首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徐峻

      日期 2014年10月24日

      证券代码:600857 股票简称:工大首创 编号:临2014-056

      哈工大首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

      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哈工大首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于2014年10月13日以传真、电子邮件和专人送达的方式发出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的通知。2014年10月24日会议以通讯方式召开,应出席会议的董事9人,实际出席9人。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出席会议的董事认真审议,采用书面表决方式,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公司执行财政部新修订会计准则的议案

      2014年,财政部修订了《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企业会计准则第9号——职工薪酬》、《企业会计准则第30号——财务报表列报》、《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合并财务报表》,以及颁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39号——公允价值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40号——合营安排》、《企业会计准则第41号——在其他主体中权益的披露》等具体准则,并自2014年7月1日起施行。

      由于上述会计准则的颁布或修订,公司需对原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并按以上文件规定的起始日开始执行上述企业会计准则。

      执行上述企业会计准则具体情况及对公司的影响如下:

      1、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和《企业会计准则第30号-财务报表列报》的相关情况

      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修订内容,追溯调整合并资产负债表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长期股权投资”项目期初数176,805,212.00元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项目期初数176,805,212.00元,具体投资资产明细为公司投资的西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的股权投资。以上调整不涉及其他合并报表及母公司报表的项目。

      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30号-财务报表列报》修订内容,追溯调整合并资产负债表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即将“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损益”年初数984,503.25元追溯调整至“其他综合收益”年初数984,503.25元。追溯调整合并利润表及母公司利润表“其他综合收益”项目上年1-9月同期数-212,895.00元及上年7-9月同期数46,127.25元重分类为“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以后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可供出售金额资产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上年1-9月同期数-212,895.00元及上年7-9月同期数46,127.25元。

      上述会计政策变更,仅对可供出售金融资产、长期股权投资、资本公积及其他综合收益项目金额产生影响,对本公司2013年度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未产生影响。

      2、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9号-职工薪酬》、《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合并财务报表》,《企业会计准则第39号-公允价值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40号-合营安排》、《企业会计准则第41号-在其他主体中权益的披露》的相关情况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之前财务报表中关于职工薪酬、合并财务报表、公允价值计量、合营安排及与在其他主体中权益的相关业务及事项,自2014年7月1日起按上述准则的规定进行核算与披露。由于新准则的实施而进行的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2013年度及本期经营成果、现金流量金额产生影响,也无需进行追溯调整。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公司2014年第三季度报告及其摘要(公司2014年第三季度报告及摘要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增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部分专门委员会组成人员的议案

      经董事会讨论决定:

      公司提名委员会由独立董事杨旺翔先生、鲁俊生先生及董事张淑惠女士3人组成,召集人为杨旺翔先生;

      审计委员会由独立董事张玉周先生、鲁俊生先生、杨旺翔先生3人组成,召集人为张玉周先生。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哈工大首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四年十月二十七日

      2014年第三季度报告